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高速上车坏了自己拖车扣分吗
高速上车坏了自己拖车一般不会扣分。高速公路拖车必须是专业的清障车或者救援车,私自拖车是违法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高速公路自己拖车是一种违章行为。机动车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同时,车上人员应当马上转移至应急车道,等待时间内需要设置警示标志,打开警示灯。违反规定的将被交警部门处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
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三)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
(四)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五)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转向或者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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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司机是否应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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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无系安全带除了罚款是否还要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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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未系安全带,违规者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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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与安全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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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摩托车上道路是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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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是否违反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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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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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否扣几分没系安全带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1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罚100元,记2分;2、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罚100元,记2分;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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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上安全带是否会影响到政审结果?福建在线咨询 2024-11-28无需担心,未正确佩戴安全带不会对您的政治审核产生负面影响。 若您在驾车时不佩戴安全带,则可能面临相应的处罚。请注意,根据交通法规,未佩戴安全带会导致您的车辆被罚款。同时,这也将影响您的车辆积分情况,因为这种行为可能涉及罚款和扣分。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行车过程中始终保持正确安装并佩戴安全带,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各地道路对此类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略有不同,具体如下: 1. 在城市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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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是否规定要带上安全帽?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0没有规定电动车要戴头盔。但是摩托车驾驶人及乘车人需要按照相关的操作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才可以,否则驾驶人会受到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乘车人会受到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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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没系安全带被撞是否要负责任?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2事故责任认定要以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如对责任划分不满,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建议您尽快联系律师,制定辩护策略并展开和对方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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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是否成立与无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3目前如果收养关系成立与无效的话,一般来说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2、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3、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