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举报和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5:45:59 325 人看过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政治监督。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解读]本文是关于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报告与监督。

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报告制度,加强对房屋征收补偿的监督,目的是防止和纠正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督促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被征收人和其他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的组织(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等),维护公共利益,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房屋征收与补偿报告制度,既是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监督权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这一规定正确实施的客观需要。根据宪法第41条的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控告、检举,但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明负责处理公民的投诉、控告、举报。任何人不得压制、报复。这使公民有权举报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此外,征收所得等组织参与房屋征收补偿活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关系到房屋征收补偿活动的公平正义、公共利益的实现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要利用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征收所得和其他参与房屋征收补偿活动的组织有无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因此,本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根据这一规定,报告主体既包括被征收人,也包括利害关系人,如被征收收入的亲属、被征收房屋的抵押权人、被征收人债务的债权人等。,以及与征收活动没有利害关系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报告内容不仅包括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违反规定给予补偿、政府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等行为,失职、徇私舞弊、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补偿费,还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补偿活动中的行为包括强迫被征收人搬迁等违法手段,出具虚假或者重大错误的评估报告等,还包括被征收人的行为,如在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后,建设、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等。

接报主体主要包括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房屋征收部门和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房屋征收部门和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上级人民政府监察、审计等部门。这些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实处理,不得压制、打击报复举报人,并对举报事项和与举报人有关的情况予以保密。第二,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监督制度加强对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监督是保证条例正确实施、维护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行政监督是行政系统内的一种特殊监督,对保障行政秩序畅通、维护行政纪律、推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具有重要意义。《行政监察法》第二条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监督。据此,该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这既是监察机关的重要职权,也是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监察机关。监察机关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应当遵守行政监察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如何补偿居民
    武汉市国土资源局正在制定《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南》。对国有土地(不含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和补偿政策作出补充规定。小房子和无证房的补偿政策有了很大的更新。如果你选择金钱补偿,你可能会得到额外的奖励!虽然尚处于征求社会意见阶段,但新动向仍值得关注,新的货币补偿条例为鼓励货币补偿的选择,《操作指南》明确给出了奖励标准。对于签订合同按期搬迁的被拆迁人,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可额外获得相应房屋价值10%的奖励。选择改变产权的,可享受不超过征收房屋价值2%的奖励。同一面积置换的,新房价值高于被征收房屋价值,并根据价差给予适当补贴。征收个人住房时,房屋建筑面积在55平方米以下,且为承租人和普通住房承租人唯一住房的,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发放住房困难补助。新标准是:建筑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下的,按房屋评估价值的10%给予补贴,每增加一平方米,补贴标准降低5%。无证房补偿是一个难点。根据新的《操
    2023-05-31
    484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流程
    一、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流程房屋征收从启动到被征收人维权,总共包括了前前后后11个环节:1.依建设单位申请,政府启动房屋征收程序。2.发展改革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城乡规划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就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进行审查,其性质为预审批。3.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4.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就不得新改扩建和改变房屋用途;有关单位暂停办理相关手续)5.组织有关部门论证、修改征收补偿方案,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6.征求意见期满后,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征收补偿方案的修改情况。7.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8.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9.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
    2023-04-14
    263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过程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过程,从房屋征收开始到被征收人权利的保护,共包括11个环节。发展改革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城乡规划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进行审查,其性质为预审批。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不得扩大或者改变房屋用途;有关单位应当暂缓办理有关手续)。组织有关部门论证、修改征收补偿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6。协商期满后,应当公告协商情况和变更征收补偿方案。7。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8。全额补偿费应当收取,存入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
    2023-05-02
    239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流程
    房屋征收从启动到被征收人维权,总共包括了前前后后11个环节:1.依建设单位申请,政府启动房屋征收程序。2.发展改革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城乡规划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就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进行审查,其性质为预审批。3.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4.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就不得新改扩建和改变房屋用途;有关单位暂停办理相关手续)5.组织有关部门论证、修改征收补偿方案,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6.征求意见期满后,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征收补偿方案的修改情况。7.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8.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9.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
    2023-03-04
    294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流程
    一、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流程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流程如下:1.依建设单位申请,政府启动房屋征收程序。2.发展改革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城乡规划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就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进行审查,其性质为预审批。3.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4.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等。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该怎么补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应补偿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
    2023-04-23
    300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如何征收和补偿
    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国有土地上原集体建设用地上以单位和个人身份被征收的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将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调整为被征收土地。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可以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对地上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公平补偿。县国土部门负责集体建设用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征收与补偿,负责集体建设用地征收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县建设部门指导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地方人民政府专门组织集体建设用地和地面建筑物的征收、补偿以及宣传、解释工作。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将房屋征收与补偿中的相关技术或劳务委托给社会组织,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技术和劳务费。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顺利推进。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执行。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国土、建设、财政、审计、监察
    2023-05-08
    46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9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如何补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规是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补偿对象是对房屋的产权人进行补偿,补偿标准是按当地类似于房地产市场价进行评估并补偿,补偿含土地的价值、房屋的重置价值、附属物、装饰装璜、搬家费、过渡费等。补偿与户口、人口的多少没有直接关系。 2、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如何补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4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项目有: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因征收房屋造成
    • 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如何补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0
      1、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2、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3、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 哈尔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如何?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7
      房屋征收通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本条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停止办理相关审批等手续。停止办理相关审批等手续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