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区别,完全一模一样,只是说法不同而已。公安部内部有一个筛选规范,主要从社会影响程度、涉案金额、死亡人数、作案手段等多个方面来衡量。一个案件要进入公安部挂牌督办,大致有三条途径:一是特别重特大案件,二是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三是按照程序申报的案件。对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公安部派员督导,跟踪督办,并给予专家、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和办案阻力较大的案件,公安部都派出专门工作组及专家赴各地随同作战,参与办案,进行阅卷、指导、督办,为案件侦办工作解决难题,排除干扰,确保案件侦办工作顺利开展。
一、南阳检察院信息公开
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下列重要案件信息:
(一)、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
(二)、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
(三)、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
(四)、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信息;
(五)、其他重要案件信息。
人民检察院对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向社会发布有关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的信息。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稿等方式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并且应当同时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发布该信息。重要案件信息由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负责发布。
对于重大、敏感案件以及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督办的案件,在发布信息前应当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发布信息前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与下级人民检察院同步发布已经获得批准的重要案件信息。各级人民检察院案件办理部门负责拟制本部门应当发布的案件信息,经分管副检察长或者检察长批准后,由本院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发布。没有设立新闻宣传部门的,由案件管理部门负责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发布,需要向其他媒体发布的,由办公室或者其他指定的部门负责发布。
二、盗窃案件管辖权
盗窃案件管辖权以犯罪地点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来划分。重大案件由公安部督办的则全国公检法司都有管辖责任。刑事案件的审判管辖基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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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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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督办要追究案件责任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41、一般不可以。 2、由公安部直接督办的案件是属于全国性的大案要案,案件性质非常恶劣,对全国影响比较严重的案件或者涉外案件才能公安部直接督办,因此一般不能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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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督办案件退侦如何处理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21、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应当在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无法补充的证据,应当作出说明; 2、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3、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人民检察院; 4、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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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规定案件的督查时限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30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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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与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有什么区别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1是由公安机关管辖,检察院只管辖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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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和公安局有啥区别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011、公安部主管,公安局是公安部的下属,公安机关是公安部、公安厅、公安局、公安分局的总称。 2、公安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各省、自治区设公安厅,直辖市设公安局;各市(地、自治州、盟)设公安局;市辖区设公安分局,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各县(市、旗)设公安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县(市、区、旗)公安局下设公安派出所,由县(市、区、旗)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