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高素质的人才,一切都是空话。当今信息社会的竞争,实质上是高素质人才的竞争。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人不包括国有企业,主要是考虑到企业是生产经营性单位,其资金并非全部是财政性资金,存在资金来源多元化;而且是其采购活动涉及到生产的效率,所以不能完全套用政府采购的规定运作。
应该承认,目前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素质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必须以战略思维和前瞻眼光,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新型政府采购人才。必须把政府采购建成学习型政府采购,使大家不断突破自我能力上限,引导自学成才,才能使当代采购人的人生价值得以提升,才能全面提高政府采购人自身素质促进政府采购的跨越式发展。
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构建和谐、创建学习型社会促进国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创建学习型政府采购,争做知识型政府采购人应该走在前列,促进政府采购工作队伍的全面发展。
不断学习、提高素质。必须强化新的学习理念:一是强化第一需要的理念,由要我学习向我要学习转变。.要切实把学习是第一能力、研究是第一途径的观念树立起来,使勤奋学习、刻苦求知的空气浓厚起来,把在岗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机制完善起来,真正使创建学习型政府采购、争做知识型政府采购人成为共识和一致行动。
强化素质学习的理念,由拥有文凭向拥有能力转变。现实生活中,高文凭、低能力不乏其人。一些没有较高文凭和学历的人,通过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走自学成材之路,同样可以获得丰富的知识和提高自身能力。因此,每个人尤其是部门领导干部都要强化素质学习的意识,牢固树立高素质是好形象、高素质是先进性的观念,努力实现由拥有文凭向拥有能力的转变。
强化终身学习的理念,由一学永逸向永无止境转变。坚持把学习的主要目的放在搞好建设上,立足本职岗位求知,躬行实践求学,学有成效求用。实现由阶段学习向终身学习转变,由个人学习向群体学习转变,由知识充电向知识结构转变,真正形成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强化效益学习的理念,由学了什么向学会了什么转变。要在学习方法上进行革新,不断强化学习效益,做到学习工作化,两者相得益彰,相互促进,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新成效。
-
何谓政府采购当事人
499人看过
-
政府采购的当事人
424人看过
-
如何参加政府采购投标
401人看过
-
如何申请政府采购平台
438人看过
-
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中的政府采购项目要怎么做
341人看过
-
政府采购当事人
363人看过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
政府采购如何行政复议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08申请行政复议的步骤如下: 1、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通俗说,就是执法机关已经向你送达具有决定性的法律文书,如: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通知书等。如果遇到不依法执法的机关,切记留存执法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录像、照片均可)。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如果超过60日,应说明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
-
采购人不签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会如何?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1以下为法律依据,具体参考适用。 《招投标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招投标法》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
-
政府采购行政复议受理通知如下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0对于政府采购行政复议受理通知由谁答复这个问题的解答有: 在政府采购中的行政复议,是指供应商认为采购人的采购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审查的采购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复议,在有的国家或国际组织的规范性文件中被称为行政审查。 行政复议,是由与采购人的采购行为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负责审查,
-
如何承担政府采购的行政复议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7第五十七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政府采购行政复议的范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是否需要暂停采购活动,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
政府采购合同如何分包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4《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分包注意以下要求: 一、分包应当公开进行,并经过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私下分包,通常采购的公开方式是采购人在招标采购文件中,事先明确规定是否可以分包或者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经过采购人同意而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