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行使法定优先权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20:00:41 152 人看过

(1)有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2)工程已竣工,有竣工验收证明;(优先受偿的建设工程原则上应为已竣工工程,但由于不可归责于承包人的原因而停建的,俗称“烂尾楼”工程,承包人亦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利);

(3)工程款数额已经确定;

(4)承包人已经给付发包人合理期限的催告(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一、主张优先受偿权的期限

主张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在2003年1月后竣工的工程项目,自竣工日起六个月,承包人未向发包人主张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则其不再享有优先受偿权。为确保自身权益,充分行使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在今后承接建设工程时,就主张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与发包人作出特别约定,以延长权利主张的期限。

二、建筑工程价款优先权程序

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方可以进行催告,经过催告仍然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请求拍卖工程偿还工程价款。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催告,催告是承包人在行使优先权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合理期限。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而合理期限如何确定法律都没有明文规定。协议折价。在符合工程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时,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申请拍卖。对于可以行使优先权的建设工程,如承包人与发包人不能协议折价,则必须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三、欠工程款被起诉的后果

欠工程款被起诉的后果有:

1、该工程可以折价或者拍卖的,人民法院会让其折价或者拍卖,然后承包人可以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该工程不宜折价或者拍卖的,人民法院不能把该工程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处理的,人民法院只能判决发包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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