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损害租赁物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8:33:14 496 人看过

承租人损害租赁物时的处理办法是,如果是因承租人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害,承租人需要进行赔偿;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而造成损害的,则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还可适当要求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

一、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

房屋租赁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必须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法定解除可适用于以下情形:

1、因不能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部分或部分或者全部损坏或者损失租赁物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承租人因部分或者全部损坏或者全部损失不能达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合同

2、如果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即使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可随时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付款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二、租赁合同终止的事由

对租赁合同的解除事由大致分为双方解除、承租人解除、出租人解除三大类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具体如下:

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不符合约定,造成租赁物损失。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有权请求解除租赁合同

6、承租人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租赁物,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或者未依约交付租赁物,致使承租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9、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明知瑕疵的除外。

10、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的权属有争议或者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况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

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致承租人无法对标的物使用、收益,行使租赁权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租赁物损坏承租人免责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不可抗力的条件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如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由于发生洪水,大水冲进房屋,使屋内的墙皮脱落,这种损坏是承租人难以克服的。按照本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免责的事由,因此,在出现不可抗力时,租赁物毁损、灭失了,承租人不承担责任。因意外事件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例如承租人租用汽车在路上正常行驶,被一违反交通规则的汽车撞坏,经过认定承租人本人无过错,汽车的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造成的。因出租人不履行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例如承租人租赁的房屋,由于雨季下雨太多出现屋顶漏雨,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进行维修,但出租人迟迟不予维修,最后导致房屋倒塌。倒塌的原因就是出租人没有对房屋进行及时的维修。一、房屋承租人死亡后租赁物的处理在住房租赁中,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使用权,原则上其承租权不得继承。承租人死亡后,生前未与其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
    2023-03-16
    462人看过
  • 租赁公房承租人变更怎么处理
    一、租赁公房承租人变更的类型1、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2、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经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确定承租人,租赁户名变更后,原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仍享有居住权。3、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或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二、租赁公房承租人变更怎么处理?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
    2023-02-27
    345人看过
  • 租赁物毁损灭失承租人是否承担责任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有下列几种情况: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不可抗力的条件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如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由于发生洪水,大水冲进房屋,使屋内的墙皮脱落,这种损坏是承租人难以克服的。按照本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免责的事由,因此,在出现不可抗力时,租赁物毁损、灭失了,承租人不承担责任。2.因意外事件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例如承租人租用汽车在路上正常行驶,被一违反交通规则的汽车撞坏,经过认定承租人本人无过错,汽车的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造成的。3.因出租人不履行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例如承租人租赁的房屋,由于雨季下雨太多出现屋顶漏雨,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进行维修,但出租人
    2023-06-14
    273人看过
  • 租赁物损坏怎么办?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性质使用租赁物,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承租人在哪些情况下担责1、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应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二、租房子家电坏了,维修费是由哪一方来出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列出屋内电器的权责划分,且租客并非是刻意造成家电的损坏,维修费用应该是由房东来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的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2023-03-13
    167人看过
  • 承租人如何承担租赁物正常损耗的责任?
    承租人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正常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责任。但要解决的问题是,承租人违反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的责任。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使租赁物减少了价值,是一种损失,而不是损耗。损耗是合法的、正常的;损失是非正常的,是由于违约行为造成的。租赁物因质量问题毁损,承租人要赔偿吗在实践中,租赁为损毁,承租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1、承租人导致租赁物损毁的,要赔偿。按照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承租人自驾游租赁了一辆小汽车,那就有义务保管好汽车,要是因驾驶不当导致汽车损坏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2、租赁物因质量问题损毁的,不需要赔偿。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
    2023-08-09
    155人看过
  • 租房期间租赁物造成他人损害由谁赔偿以及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属及处理办法有哪些
    一、租房期间租赁物造成他人损害由谁赔偿租房期间租赁物造成他人损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看具体的情形而定。本身房东与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就约定了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由房东承担,如果是因为房东没有及时维修而造成他人的损害时,此时房东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是房东已尽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时由于自己管理不善而造成他人损害的话,那么承租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时房东不需要承担责任。在实际生活中,具体的问题需要根据在损害事故中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承担比例来判断相应的赔偿责任承担方。二、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属及处理办法有哪些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因租赁物毁损
    2023-06-23
    217人看过
  • 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毁损、灭失的,承租人怎么办?
    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毁损、灭失的,主要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造成的,如租赁的房屋被洪水冲倒、租赁的汽车被违章的汽车撞坏,这种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出租人承担,因为出租人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或有处分权人。租赁物的毁损、灭失也可能是由于出租人未尽维修义务造成的,此时承租人也没有责任,其损失也由出租人承担。因此,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一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减少租金一般适用于租赁物部分毁损,但仍能使用,或者是承租人已经支付了部分租金,租赁物全部毁损、灭失了,已支付的租金不再返还,未支付的租金不再支付。不支付租金一般适用于租赁物虽然部分毁损,但已失去其效用或者租赁物全部毁损、灭失,已不能使用。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此时合同已不可能再履行了,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3-06-14
    336人看过
  • 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擅自抵押租赁物怎么办?
    1、出租人可以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2、第三人通过抵押权善意取得融资租赁物,出租人不可以主张抵押无效,要求取回租赁物,但可以要求租赁人赔偿。判断第三人是否善意取得,要看是否满足以下条件:(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3、第三人通过抵押权取得租赁物的,只要存在以下情形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无效,要求返还租赁物。(1)出租人已在租赁物的显著位置作出标识,第三人在与承租人交易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物为租赁物的;(2)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并在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的;(3)第三人与承租人交易时,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或者地区主管部门的规定在相应机构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4)出租人有证据证明第三人知道
    2023-04-04
    182人看过
  • 租户使用租赁物致人损失
    如果说承租人在使用以前就已经存在的租赁物,造成第3人受伤的,一般房东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在使用过程中租客一定要按照房东的嘱咐使用家具。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按约定或习惯应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赁物的损坏因承租人过错所致的除外。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义务就是妥善保管租赁物、严格按照合同的技术操作规程使用租赁物,并对租赁物进行保养、维修。这是因为,一方面承租人得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出租人须容忍承租人为使用收益,另一方面租赁物虽为承租人选定,但为出租人所有,因此承租人为自己使用收益的需要,为保护
    2023-07-02
    303人看过
  •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
    承租方即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存在的是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双方是属于租赁合同关系。一、租赁注意事项(一)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二)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三)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023-03-04
    147人看过
  • 承租人对损坏的租赁物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承担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租赁物因正常使用受到的损耗是一种消耗,任何物品因使用都会有一定的磨损和消耗,其价值会逐渐变小。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也就认可了这种损耗,并已租赁物因合理损耗而减少的价值实际上已经包括在租金中了。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这种损失是因承租人的违约行为造成的,不属于正常损耗,承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一、承租人还享有哪些权利承租人享有的权利: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4、优先购买权。二、租房子家电坏了,维修费是由哪一
    2023-03-10
    330人看过
  •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如果不是承租人责任的,租赁物损毁风险由出租人承担,如果是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由承租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一、租赁物损坏如何承担租赁物损坏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责任方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若承租人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
    2023-03-21
    276人看过
  • 租赁物毁损灭失承租人是否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租赁物毁损灭失承租人是否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毁损灭失承租人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即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如租赁物意外毁损、灭失时,同时因承租人负有租赁物期间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物并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所以承租人有义务对租赁物进采取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的方式进行补救,以保证融资租赁合同的顺利履行,当租赁物未能修复或确定替代物时,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法律因此赋予承租人合同解除的权利。二、融资租赁合同具备什么特征融资租赁合同具备如下特征:1.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三方当事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作为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双方,其紧密关系自不必说。关于出租人与出卖人的关系,由于是买卖租赁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而互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2.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届满,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选择权。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承租人可以选择继续出租租赁物、购买租赁物或者终止合同
    2023-06-15
    154人看过
  • 租赁物损坏的哪些情况承租人要赔偿
    1、在实践中,租赁物损坏的原因各色各样,原因不同,承租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就会有不同的结论。因而,哪些情况下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要承担赔偿责任,是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定的。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妥善保管租赁物义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因此,不管是承租人不合理使用租赁物,还是保管不善,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都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在实践中,具体哪些情况下,租赁物损坏,承租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就需要结合案情来定了,这是无法一一列举的。例如承租人用租赁的客运汽车来拉客,致其超重损坏的,要成赔偿责任;又如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一、应
    2023-02-27
    417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承租人未按租赁物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害,能否向承租人主张修理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8
      首先,您与租车人之间形成一种租赁关系,合同的租赁物是五铃车,因此,此种租赁关系受租赁合同的调整。其次,关于能否向承租人主张修理费,应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对此,出租人应提供证据证明承租人的不合
    • 承租人拒绝受领租赁物造成损害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06
      可以向承租人主张赔偿,法院应予支持。 承租人拒绝受领租赁物,未及时通知出租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租赁物,造成出租人损失,出租人向承租人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承租人对租赁物正常的损害负责吗,承租人的转租权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正常的损害负责吗承租人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正常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责任。但要解决的问题是,承租人违反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的责任。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使租赁物减少了价值,是一种损失,而不是损耗。损耗是合法的、正常的;损失是非正常的,是由于违约行为造成的。例如,承租人租赁了某一机械设备,按合同约定,该设备
    • 租赁物损坏承租人不退押金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31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索要物品损坏的赔偿以及退还房租。
    • 融资租赁租赁物致人损害出租人有没有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1
      在融资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并未实际占有租赁物,对租赁物的运行没有支配权,同时,出租人收取的租金与租赁物的使用收益并非对价关系,不存在租赁物的运行利益。那么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致人损害,出租人是否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