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权有偿转让过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4:11:52 138 人看过

公房转让人持下列材料到公房物业管理科办理过户手续

1、书面申请、第二住所证明、公证书、配偶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契约;

2、转让方填写《南京市公有住房承租权有偿转让申请表》。

南京市公有住房承租权有偿转让补偿费用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使用面积)

房屋结构

土地级别

混合二等、砖木二等及以上结构

砖木三等及

以下结构

成套

非成套

1-5级

200

160

100

6-8级

180

140

10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1日 0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北京:公房将允许互换承租权有偿转让使用权
    北京二手房市场坎儿太多,市场始终不旺,这让有关部门很着急。近日该市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有关住房三级市场政策,即将出台的北京市公有住房使用权的交易管理规定将取消过去对公房使用权交易的限制,这对促进二手房市场发展将起很大作用。通常,人们将新建商品住房上市称为一级市场,而二级市场是有产权的二手房交易行为,而将公房的使用权转让、转租和交换称作住房三级市场。二级市场上市交易,房主首先必须有房产证,经过房屋管理部门的同意、必须到房屋管理部门去办理手续等,加上上市手续极为繁琐,房主上市的积极性不高,北京的二手房交易量一直不大。与二级市场不同的是,住房三级市场的交易要简单得多,因此一旦开放,将比二级市场更具活力。目前有关部门即将出台的北京市公有住房承租权交易管理规定,取消了对公房承租权交易的若干限制。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公房承租上市交易包括4个方面:一是允许公房承租人之间互换承租权,其中也包括差价换房。
    2023-04-22
    102人看过
  • 公有房屋承租权转让的法律常识
    房屋承租权转让或交换的定义:房屋承租权转让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将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承租人的地位,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房屋承租权交换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承租的房屋与第三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并各自履行交换对方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一、房产纠纷主要有哪些(一)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二)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三)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正确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权而引发的纠纷。(四)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租赁房屋的养护维修、公房承租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五)房屋抵押、典当纠纷。(六)房
    2023-06-25
    452人看过
  • 未经公房承租人同意能否转让承租权?
    公房承租人未经同意能不能转让承租权?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有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权转让给他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这表明,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处分承租权的自由受共同居住人意思表示的限制。一般会按以下方法处理:1、如果受让人没有住入系争房屋,共同居住人得知承租人与第三人签订转让合同这一事实后立即提出异议,从维护共同居住人生存利益角度出发,原则上应确认承租人与第三人的转让合同无效;2、如果受让方已入住系争房屋,成为房屋的实际居住人,除特殊情况外,法院一般会判定转让合同有效。星瀚卫新律师建议:对于公房的转让,当事人一定要及时要求自己的权利,并尽量保持在系争房屋的实际居住权,这样有利于后续争取自己的权益。
    2023-04-22
    159人看过
  • 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有什么内容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根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
    2023-05-30
    290人看过
  • 《南京市公有住房承租权有偿转让实施细则》出台
    《南京市公有住房承租权有偿转让实施细则》昨日出台。记者从南京市房产局获悉,《细则》的出台为公房承租权转让明确了阳光操作规则。《细则》规定,所谓公有住房承租权的有偿转让,是指公有住房承租人(转让人),经房屋出租人(产权人)同意,将租用的公有住房按规定的程序,转让给他人(受让人)承租,并获得一次性转让收益的行为。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公有住房出租人有优先受让权;破套使用的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同套内其他承租人有优先受让权。公有住房承租权有偿转让的价款,由转让双方协商议定,同时,当事人应向产权人如实申报转让价款。产权人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向转让人收取100—200元的补偿费用,专项用于公有房屋的维修。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当事人应使用统一印制的规范合同文本,办理公有住房退、承租手续应提交如下资料:转让协议,公有住房租赁合约;转让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经公证的同户籍家庭成员意
    2023-08-16
    209人看过
  • 南京为公房承租权转让立规则
    《南京市公有住房承租权有偿转让实施细则》昨日出台。记者从南京市房产局获悉,《细则》的出台为公房承租权转让明确了阳光操作规则。《细则》规定,所谓公有住房承租权的有偿转让,是指公有住房承租人(转让人),经房屋出租人(产权人)同意,将租用的公有住房按规定的程序,转让给他人(受让人)承租,并获得一次性转让收益的行为。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公有住房出租人有优先受让权;破套使用的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同套内其他承租人有优先受让权。公有住房承租权有偿转让的价款,由转让双方协商议定,同时,当事人应向产权人如实申报转让价款。产权人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向转让人收取100—200元的补偿费用,专项用于公有房屋的维修。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当事人应使用统一印制的规范合同文本,办理公有住房退、承租手续应提交如下资料:转让协议,公有住房租赁合约;转让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经公证的同户籍家庭成员意
    2023-04-22
    381人看过
  • 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立合同人甲方(转让方)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根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___区(县)____路____弄(新村)____支弄__号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1、乙
    2023-06-10
    393人看过
  • 房屋租赁指南——房屋转租、承租权转让或交换
    1房屋转租的定义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2律师要合理提示伪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3)预租的商品房。3转租的前提条件律师办理房屋转租业务,首先要审查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当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4转租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关系律师要提示委托人,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随之解除。5转租期限的限制在转租期限上,律师要注意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除非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协商约定。6除非出租人与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房屋转租期间,承租人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7房屋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转租双方当
    2023-06-10
    58人看过
  • 房屋承租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转让房屋承租权的定义是:承租人将房屋再次转租给次承租人。租户擅自转租房屋给别人如果没有经过房东的同意,房东是有权解除合同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租人只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是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房屋承租权转让或是交换的条件房屋承租权转让或者交换,承租人须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律师要合理提示伪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3)预租的商品房。转租的前提条件:律师办理房屋转租业务,首先要审查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当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
    2023-07-29
    487人看过
  • 承租权转让和转让房屋权是一个意思吗
    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不是一个意思。首先,从法律关系构成来看,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由承租人作为转租的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转租合同。承租权转让则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即二房东与大房东的本租合同解除,二房东由此退出租赁关系,转而由受让承租权的第三人与大房东建立新的租赁合同关系。其次,从法律行为有效的前提条件来看,二房东无论是转租房屋,还是转让房屋的承租权,均需取得大房东的书面同意,但在书面同意的表现形式上略有不同。转租中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在本租合同中已经约定了二房东可以转租的条款,二是大房东在本租合同之外另行出具的同意书。而承租权转让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合同一方对于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通常不会在合同中先行约定,只能另行取得大房东出具的同意书。最后,转租中,转租合同对于本租合同具有附随性,具体表现在:1、房屋转租期间,本
    2023-06-27
    335人看过
  • 公司租给承租人转让土地有优先权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所有权不能转让,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交易,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于租赁,但中国法律法规没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出售土地使用权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承租人无权主张优先购买权。公司注销了.可以转让土地吗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这块地如果在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内,如果在公司名下,每年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增加营业成本。如果该公司处于停产或土地闲置的状态,无异于是一个大包袱。那就不如转让了好,既可以甩掉包袱,又可以增加收入,多一部分流动资金。这块地如果转让给个人,你或者转到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就成为个人财产了,公司财产减少了。但要注意转让价格的公允与否:如果价格公允,公司要缴纳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个人要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契税、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
    2023-08-05
    328人看过
  • 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是一个意思吗
    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的区别首先,从法律关系构成来看,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由承租人作为转租的出租人(俗称“二房东”)与第三人(即转租的承租人,俗称“三房东“)签订转租合同。如此形成两个既彼此独立、又相互牵连的合同关系,即房屋产权人(俗称“大房东”)与二房东的本租合同,以及二房东与三房东的转租合同,二房东因此扮演了双重角色,他既要以承租人的身份履行与大房东之间的本租合同,又要以出租人的身份履行与三房东之间的转租合同。承租权转让则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即二房东与大房东的本租合同解除,二房东由此退出租赁关系,转而由受让承租权的第三人与大房东建立新的租赁合同关系。其次,从法律行为有效的前提条件来看,二房东无论是转租房屋,还是转让房屋的承租权,均需取得大房东的书面同意,但在书面同意的表现形式上略有不同。转租中一般有两种形式,一
    2023-06-15
    385人看过
  • “直管公房”承租权转让行为的合法性
    在当前二手房交易市场中,除了众所周知的产权转让外,还存在着一种直管公房租赁权的转让,即公民个人将自己承租的由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国有房屋的承租权转让于他人,他人需向转让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约占该房屋产权市场价格的2/3左右),然后双方到该房屋的直属房管部门办理公房承租者变更手续,房管部门对此交易一般不予过问,而是采取默认的态度向转让双方收取一定数量的手续费(约占卖方收益的1/10左右)后办理承租者变更手续的一种现象。房管部门或许是为了收取一定数额的手续费而对于转让双方的交易行为不但不予禁止而且给予开绿灯放行(办理承租者变更手续),或许是转让双方虽然隐隐感觉到其转让行为似有不妥之处但鉴于房管部门不予禁止反而给予办理手续的惯例,于是三方各自心照不宣,且美其名曰住房权买卖。虽然随着国家公房制度的改革这种公房在逐渐减少,但这种住房权买卖的广告还是经常见诸报端。这种住房权买卖行为是否存有法律依据?买
    2023-06-05
    308人看过
  • 房屋承租权转让纠纷处理
    房屋承租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自己承租房屋的权利让与第三人,由第三人替代原承租人的地位,继续履行原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并变更租赁合同主体的行为。转让承租权按下列程序办理:1:承租人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2:承租人与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3:出租人与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变更房屋承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转让承租权的,应当在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前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书面同意。女儿状告父母房屋承租权转让不告知承租,转让,住房,合同,房屋,签订女儿状告父母房屋承租权转让不告知父母与他人签订“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未征得女儿同意,并擅自代女儿在合同上签字。23岁女大学生孙崎为捍卫居住权,将父母告上法庭,并要求法院判令此前签订的转让合同无效。最终,孙崎的主张获得了法院的认可。孙崎一家三口居住在上海
    2023-08-17
    55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哪些公租房承租权是不可转让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 (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 (三)产权不明晰的; (四)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的: (五)依法代管或需要落实政策的; (六)已列入户籍冻结范围的; (七)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八)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 (九)其他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 除上述情形外,出租
    • 租房过户合同转让范本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1
      租房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租甲方门面房 于,达成协议如下:间,位 1租房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水费由方负责,电费单价按供电所收费单据平均价计,租房元。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2房屋主体不能改变,屋内家,用具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3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放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 4
    • 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涉及哪些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 (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 (三)产权不明晰的; (四)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的(注意: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五)依法代管或需要落实政策的; (六)已列入户籍冻结范围的(注意:主要是指因拆迁等原因进行户籍冻结的情况); (七)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注
    • 公产房继承与转让过户怎么办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5
      公产房个人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或承租权,所以,死者生前使用的公产房,不能办理继承和转让。需要死者继承人和住房产权所有的单位协议变更承租人名字。或继承人和单位协议买断产权,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就可买下住房。
    • 公司股权过户公司能无偿转让股权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4
      有限公司股权可以无偿转让。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