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3、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4、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5、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6、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7、按照确权规定,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8、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9、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上述即为国家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法规的具体内容,谢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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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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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新政策?农村有地可以建房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3首先你提议申请,到当地国土所申领并填写《乡村村民住宅用地申请书审批表》。经村集体认可并签订意见,经当地国土所初审后级上报(所需你提交的手续到时国土所工作人员会告知你的)。但前提要办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不符合规划是不能报批的。如果你办到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部门无借口还不出你解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你就到县人民政府告他行政不作为。走齐所有流程后,还不出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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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回农村政策新规定最新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9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原籍:1、户口虽已迁出,但长期生活在农村。这提供直系亲属或本人在农村生活的房屋产权证或土地承包使用证明。2、夫妻一方在农村的,可以提供无业证明和双方的结婚证搬回。三、军人,当时参军时户口迁出,退伍后想回来,只需提供无业证明即可迁回原籍。四、退休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原单位因解散提前下岗的。原户籍在农村的,可以出具情况说明,申请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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