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法律适用规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22:25:02 68 人看过

一、国际法法律适用规则

国际贸易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法律,包括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外国法或者有关地区的法律,但必须是实体法规范,不允许选择冲突规范和程序法规范。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如买方或卖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等国家地区的法律。

应当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律时,如该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则应适用我国法律。

二、外国法的查明

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由当事人负责提供或者证明该外国法律的相关内容。

我国法院依照相关原则确定适用外国法律的,则由法院查明相关法律。查明的途径有:

1、由与我国缔结司法协助条约或协定的对方司法机关提供。

2、由我国驻该国使领提供。

3、由该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

4、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对需要适用外国法律的一般应按照举证和质证规则予以查明。我国法院主动查找外国法律的,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

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我国法律。

三、国际法法律的约束力

国际当然是法律,而且国际法分为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一般而言,国际法指的是国际公法。指的是调整国际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一系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则,原则和制度。国际法的主体不单单只有国家,国际组织也是国际法一个重要主体,当然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主体。同时国际法也有法律拘束力,凡事法律法律拘束力。但是国际社会中,并没有凌驾主权国家至上的国际法强制实施机构,就算是国际法院,也没有强制实施权。应从国际法的外在拘束力主要依靠各国根据国际法采取个别或集体手段,例如制裁,报复等。当然,国际法的实施并不都靠外在的强制,一般而言国家按照国际法行事也是符合自己的利益的。尤其应该注意的事,法律的拘束力,与法律的强制实施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并不应该混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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