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琳离婚案再调解未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8:13:02 386 人看过

本报讯(记者王殿学)昨天上午,大兴法院主持为马琳夫妻离婚进行再次调解,经过1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法院要求双方提供新的调解方案。

当事人均未到场

昨天上午10时许,马琳和张一均未到庭,双方代理人来到大兴法院红星法庭。

据悉,此前马琳和张一均申请法院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大兴法院调查后向双方公示,双方均否认对方的调查情况。

1小时后,双方调解结束,但未达成调解协议。红星法院要求双方再提交各自的调解方案。

这次调解前,大兴法院曾为双方主持过调解,马琳提出以一套房产加存款等其他财产私下和解,遭到张一拒绝。

上次庭前谈话,张一的律师表示,如果马琳执意离婚,财产分割上应该多给张一一些。张一曾向大兴法院表示,马琳有多处房产。其律师也称,马琳多次获得冠军,其广告代言费就会有上千万元。

对此,马琳的律师表示,马琳的代言协议是商家与国家乒乓球队签订的协议,马琳拿不到代言费。

都有重要证据

据媒体报道,马琳和张一均称有对方重要证据。张一方称马琳有小三,并有马琳和小三的合影。而马琳的母亲则称,问题出在张一身上,他们有录音和证人,必要时将向法院出示。

日前,张一做客千龙网《事后诸葛亮》栏目时表示,希望大家帮帮他们,重新给他们一个和好的机会,而不是拆散他们。她说很珍惜马琳,至今还认为马琳是最棒的人。

对于马琳有第三者的传言,张一说,即使马琳真有第三者,她也原谅马琳。

对于争财产,张一表示,她和马琳结婚时,马琳的物质条件远不如现在。她和马琳在一起没有考虑物质,他们是真心相爱。对于马琳母亲提到的重要证据,张一表示,如果真有,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昨天致电马琳律师,对方称不方便接受采访。记者拨打张一电话,但无人接听。

■事件回放

今年7月,马琳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马琳称,他与张一在2004年认识,2004年8月登记结婚。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夫妻感情基础薄弱,摩擦不断。而且,他是职业运动员,张一是演员,两人平时聚少离多。

自去年12月起,两人一直分居,没有任何联系。马琳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张一曾向大兴法院提出管辖异议,她认为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和婚姻登记处均在沈阳,应由沈阳的法院审理此案。后被法院驳回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陈超琳抢劫案
    有期徒刑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路刑初字第146号公诉机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超琳,男,1979年4月15日出生于湖北省枣阳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枣阳市南城办事处民主路15号。因本案于2006年12月4日被福州乘警支队抓获,同月14日被逮捕。现押台州市路桥区看守所。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台路检诉(2007)17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超琳犯抢劫罪,于2007年3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黄玲玲、被告人陈超琳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5年9月7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陈超琳与杨伟(已判)经事先预谋后,尾随程小英至台州市路桥区永跃花园2区37号门前的东边弄堂,被告人陈超琳捂住程小英的嘴,杨伟上前抢程小英的包,把程小英拖倒在地后抢得该包(内有人民币191元)。上述事实,被告人陈超琳
    2023-06-11
    58人看过
  • 高某琳工伤案
    法律综合知识
    案情简介高某琳于2011年2月到泉州市华盖某某发展有限公司任烧炉工。2011年12月14日上午7时15分左右,高某琳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致:左前臂毁损伤。2012年3月4日经认定所受伤害为工伤。2012年4月9日经评定为伤残三级。在治疗期间,泉州市华盖某某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了高某琳医疗费用十二万元,借支生活费五万元,安装假肢款五万元。后双方因工伤补偿事宜产生争议,泉州市华盖某某发展有限公司认为已为高某琳缴纳工伤保险,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享受长期待遇,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而高某琳认为自己老家在江西,享受长期待遇不太现实,要求一次性处理。双方坚持自己的主张互不相让。协商无果后,高某琳向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办案思路及心得律师接受高某琳委托后,认为虽然有法律规定,但只要双方协商同意,也可达到双方案结事了的目的。于是积极与双方沟通,组织双方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裁判结
    2024-01-06
    492人看过
  • 离婚案件收到法院传票能再调解吗
    离婚案件收到法院传票,一般还会调解。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案件调解和好还能反悔吗?【案情】张某与韦某结婚已有14年,生有一个孩子。因韦某有外遇便要求离婚,张某不愿意。今年9月,韦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多次调解,韦某回心转意,同意和好不离婚。因此,双方在笔录的调解协议上签名,法官及书记员也签名。现韦某反悔了,说法院没有送达调解书,原调解无效,他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请问,法院还能判决离婚吗?【评析】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的规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023-07-21
    390人看过
  • 离婚调解书再审申请书
    离婚再审申请书应包括的内容应写明如下容:1.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2.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名称、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名称及案号。3.申请再审所依据的事由;有多项事由的,应逐项列。4.撤销或者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的具体诉讼请求。5.申请再审事由以及再审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6.受理再审申请书的法院名称。7.再审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8.递交再审申请书的日期。一、民事案件再审的条件当事人申请再审,亦可称之为“再审之诉”,是指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裁判存在法定的再审事由,进而提起再审申请的诉讼行为。当事人申请再审是目前再审程序启动的主要原因,自《民事诉讼法》修正以来,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数量呈明显增长态势。具体而言,当事人申请再审要符合以下要求:1、对象适格。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对象包括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但是需要注意两点:第一,对于已经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
    2023-03-15
    167人看过
  • 离婚调解离婚登记离婚调解的结果有什么区别
    判决离婚调解离婚登记离婚的区别在于,判决离婚是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夫妻关系破裂难以和好,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离婚。调解离婚是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能够达成离婚协议,就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后发给离婚调解书的离婚。登记离婚是双方完全自愿,就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离婚调解的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
    2023-08-09
    336人看过
  • 离婚案件调解是否会影响离婚判决结果?
    起诉离婚第二次开庭前调解这样是否会判离,根据相关法律情况而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婚,半年后可以再次去法院起诉,如果一方还是坚持不离,法院判离得可能性能占80%。《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是一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项规定说明,不准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原告在六个且内又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不会受理。这项规定还说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判决生效满六个月后,是可以再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法院就会受理并依法进行审理。所以同妻可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之后,再次
    2023-07-03
    361人看过
  • 何德琳诈骗案
    无期徒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赣中刑二初字第12号公诉机关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何德琳,男,1969年11月5日出生于江西省兴国县,汉族,大专文化,原系兴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家住兴国县潋江镇马尾山37号。因涉嫌犯贷款诈骗罪,于2007年3月7日被刑事拘留,4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兴国县看守所。辩护人郭基玉、黄保和,江西海融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赣市检刑诉(2007)第4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何德琳犯诈骗罪,于2007年8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丽群、陈赣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何德琳及其辩护人郭基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5月被告人何德琳到上海后,编造其在做高速公路工程需要资金的谎言,要求时任兴国县杰村信用社主任的徐海平和时任兴
    2023-06-11
    425人看过
  • 法院就是离婚案件的调解结果么
    1、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2、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一、法院调解书的内容包括哪些?法院调解书的内容包括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二、法院的诉前调解规定法院的诉前调解主要有如下规定: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2、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3、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4、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
    2023-06-27
    221人看过
  • 离婚案件调解:如何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法院调解离婚案件程序是:1、申请调解。离婚案件可以由当事人申请调解,或者由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调解。2、调解动员。法院审查案件,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进行离婚调解。法院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3、协商调停。当事人交换意见,法院进行居间调停。4、调解结束。当事人经过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或者没有达成离婚协议。法院要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制作调解书,或者是进行判决。离婚调解有几种结果离婚调解有三种结果:1、调解后双方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个诉讼程序。审判与判决。对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7-05
    429人看过
  • 温起琳诈骗案
    有期徒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6)赣中刑二终字第6号原公诉机关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温起琳(又名温过房,绰号“沙照”),男,1958年2月21日出生于江西省宁都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家住宁都县田头镇松山村新屋小组。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5年7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宁都县看守所。辩护人曾崎、廖家荣,江西凯莱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审理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温起琳犯诈骗罪一案,于2005年12月12日作出(2005)宁刑初字第75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温起琳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原审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温起琳于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期间,谎称其与赣县的某某领导关系密切,通过关系可以承包到赣县一些建筑工
    2023-06-11
    252人看过
  • 离婚调解书丢了再结婚证吗
    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都是人民法院给离婚当事人下达的法律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下达的调解书,当事人没有异议签收以后,或者下达判决书后15日内当事人没有上诉的,在6个月之内,任何一方都不得再次起诉离婚。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的不同之处在于,离婚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不成协议后,经过法庭作出的判决,带有强制性,当事人双方不一定完全同意;离婚调解书是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而达成的协议,具有自愿性。离婚判决书送达后必须签收,如不签收,人民法院也视之为已经送达。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签收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离婚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则视为调解不成,法院应重新判决;一审离婚判决书送达15日后生效,二审判决书从送达之日起生效。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一经当事人签字,立即生效。一、什么是离婚调解书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
    2023-02-16
    104人看过
  • 离婚后马上再婚的利弊
    夫妻感情不和谐,绝对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日积月累导致的结果。你或他提出离婚,可能是长期矛盾积累的结果。如果他先提出离婚,你内心也觉得婚姻关系无法维系,不妨让他就离婚的具体协议提出方案。比如,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孩子如何抚养及抚养费支付的方式,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在他提出具体方案后,如果你认为不合理,可与他展开几轮的协商与谈判,提出你的看法和要求,与对方进一步沟通。如果因为他提出的条件不能让你满意,为了给他施加心理压力,以获得他的让步,你可能需要暂时表示不同意离婚,但这样的做法,虽然通常能得到一时的主动,但不可能真正的解决问题。如果他提出离婚出较突然,你尚没有思想准备,难免会感到十分震惊和诧异。一般在毫无思想准备下的人在突然面临离婚时,要经历震惊、愤怒、伤心、平静四个阶段。如果你没有做好充分思想准备,最好冷静地要求他给予你一段时间考虑和反思,审视这段婚姻在你的角度是否应该继续,这个时间段,
    2023-07-07
    100人看过
  • 离婚调解书能否再次审查?
    离婚调解书如有证据证明调解书确有问题的,可以申请重审。离婚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生效,因为是自己作出的意思表示,并非法院的强制判决,所以无法上诉,无法上诉则更是无法发回重审.有证据证明调解书确有问题的,双方已经在调解书上签字的,可以申请再审;没有签字的可以申请法院判决。离婚调解书是否可以返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因此,在离婚调解书签字之前,当事人完全有权予以反悔(除非该调解协议上载明签字生效否则都可以反悔)。如果能证明调解违背了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或者调解程序不合法等再审理由,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撤销离婚调解书。但难度很大,最多能改财产分配部分,对离婚部分不可能从离改成不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2023-07-04
    379人看过
  • 离婚后可以立马再婚吗
    如果是判决离婚,一定要待判决书生效后才可结婚;协议离婚的拿到离婚证可以结婚。离婚后那就是单身了,单身男女只要达到法定允许结婚的年龄,结婚自由,不受任何人干扰,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坏得早于二十周岁。一、结婚年龄法定是多大结婚的法定年龄是男性二十二周岁,女性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根据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但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民族自治区可以依据本民族的实际情况,对法定结婚年龄做变通规定。法定婚龄是结婚的最低年龄,并不是最佳年龄,从医学的角度看,最佳结婚年龄男方应为25~27岁,女方为23~25岁。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二、结婚要求的条件有哪些结婚的必备条件有:1)男女双方
    2023-03-05
    458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马琳已离婚 前妻张宁益分得千万财产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1-14
      马琳被曝已离婚前妻张宁益分得千万财产   奥运冠军马琳和爱妻张宁益的离婚官司曾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在历时两年、开庭六次的拉锯战之后,日前记者获悉,去年12月下旬,马琳在付出了千万家产后,与妻子张宁益终于达成和解,结束了六年的婚姻。日前记者目击到张宁益喜滋滋地“验收”自己分到的别墅,而她的经纪人也向记者证实了离婚的消息。   六次开庭马琳与妻子结束六年情   去年六月下旬,马琳与妻子张宁益的离
    • 离婚案件是否再审之后就不能再调解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4
      1、会的。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2、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但不能久调不决。如果在调解中发现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离婚诉讼需要先调解再调解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4-16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
    • 调解:容易调解的离婚案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
      容易调解的离婚案件有哪些1、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离婚,财产分割也能达成一致意见,但就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不能达成一致的。推荐阅读:婚姻法全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双方就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有异议不能协商的,一般牵涉感情因素在内,担心自己支付孩子的钱,有可能未用在孩子身上,故在该问题上律师有调解的空间。毕竟,子女是双方的骨肉,真正不念亲情的当事人极少。2、双方当事人仅就财产问题不能达成协议,且双方差距不
    • 离婚案件调解的结果一般分为?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3
      在离婚诉讼的庭审过程中,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的结果有三种: (1)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离婚当事人和好的,法院不用制作调解书,但应将调解和好的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盖章。 (2)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离婚当事人同意离婚的,且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的,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用能够妥善安排的,由人民法院按照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解除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关系,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