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卷宗是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而形成的各种材料的集合,主要包括人民调解申请书、当事人身份信息、授权委托书、调查笔录、调解笔录、相关证据材料、人民调解协议书、回访笔录等。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
(法释〔201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己于2011年3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30日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为了规范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由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管辖。
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委派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条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和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应当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编立“调确字”案号,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双方当事人同时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受理并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或者不属于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二)确认身份关系的;
(三)确认收养关系的;
(四)确认婚姻关系的。
第五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司法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前,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撤回司法确认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指定一名审判人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通知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当面询问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如实陈述申请确认的调解协议的有关情况,保证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人民法院在审查中,认为当事人的陈述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陈述或者补充证明材料。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补充或者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司法确认申请处理。
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
(四)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内容不明确,无法确认的;
(六)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第八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作出确认决定书;决定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应当作出不予确认决定书。
第九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条案外人认为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确认决定。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可以将调解协议不予确认的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通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十三条经人民法院建立的调解员名册中的调解员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参照本规定办理。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他人调解达成的协议的司法确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4〕1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专业民商事案件律师:郑吉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一条为了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人民调解的调解形式有哪些
184人看过
-
人民调解的调解形式有哪些
334人看过
-
民事诉讼达成调解后对调解书有哪些规定
205人看过
-
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区别有哪些
416人看过
-
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区别有哪些
413人看过
-
民事调解法律规定有哪些?
71人看过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
人民调解法对人民调解材料立卷归档有何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251.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情况。 无论是否达成调解协议,无论调解协议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都应当由人民调解员记录调解的情况。 2.调解工作档案。 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调解档案的管理,根据调解工作实际,人民调解档案工作制定了一些相关的制度。 3.调解档案的立卷顺序及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各地方对调解工作档案已经形成了一套规范做法。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形成卷宗,一案一卷。
-
人民调解法对人民调解材料立卷归档是否有效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8人民调解法第27条规定,人民调解人员应记录调解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人民调停工作文件是调停人员在调停活动中形成并归档的具有考试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和载体的文件资料,是人民调停工作的真实记录。人民调解工作中务必重视和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有关调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案档案、存放利用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纳司法
-
人民调解法对调解协议效力作了哪些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8人民调解法对调解协议效力的规定如下:第三十二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
-
法律对民事调解的规定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191.民事调解是法院审理程序其中的一个步骤之。当然是在法院进行。如果没有起诉到法院,双方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请第三方或者基层政府组织进行调解。不起诉,自然无需缴纳诉讼费用。 2.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双方有庭外调解的意思,可以和主审法官讨论,在不开庭的前提下,做庭外和解,双方在主审法官的见证下,达成和解协议。 3.《诉讼费用缴纳办法》明确规定,以庭外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法院对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8法院调解,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调解案件时,当事人应当出庭;如果当事人不出庭,可以由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协商。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除法律规定的特殊原因外,一般应当公开调解。在法院调解中,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