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出具的劳动关系文书哪种可以补缴社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09:52:30 102 人看过

一、补缴社保法院可以出具的劳动关系文书是哪种?

劳动者可以凭借法院出具的与确认劳动关系有关的文书即判决书到相关的部门补缴社保。社保中除了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之外,工伤保险、医保等其他保险不能补缴。

二、国家规定可以补缴养老金的六类情况、

1、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招工手续,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为工作调动落空,中断劳动关系等的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含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城镇户籍的临时工)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

2、职工因自动离职、开除、除名、刑满释放后无公职等原因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

3、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新参保手续的;

4、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

5、企业职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

6、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时,以前年度缴费基数达不到全省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

三、哪种情况不能补缴养老金

2010年1月1日后,凡城镇户口,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参保或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必须出具营业执照、收入证明、户籍证明、解除劳动关系文件等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办理参保登记并建立参保缴费档案。从参保之日起缴费并计算缴费年限,一律不得通过追缴以前年度缴费的方式延长实际缴费年限,对中断缴费不超过12个月的,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申请补缴中断期间的缴费,超过12个月的不再补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允许延长缴费至15年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村户口在城镇居住的人员在政策没有规定之前暂不允许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6: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保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确认申请出文书吗
    确认劳动关系一般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认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服还可以提起二审。因此,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同样实行二审终审制。无论是仲裁还是诉讼,审理部门都将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一、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的审理难点是什么?1.裁判依据选择难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含复函、纪要)、地方劳动行政部门文件等,均有部分内容涉及劳动关系的认定,但这些内容不尽一致,仲裁和法院在选择裁判依据时存在难题(具体冲突之处,详见后文梳理)。法院变更仲裁裁决结果或者二审改变一审判决内容,部分原因为双方参照适用的裁判依据不一致。譬如,工程违法发包人与实际施工人所雇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二审法院对可否适用原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条的规定存有争议。车辆挂靠单位与车辆实际所有人所雇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两级法院对可否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
    2023-02-27
    238人看过
  • 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可以代签吗?
    一、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可以代签吗?需要看文书的性质。如果非必须本人签署的法律文书(即具有人身性质的法律文书),都可以委托他人进行签署。委托律师的话,需要与律所签订委托合同,然后由律所委派律师进行处理。当然,找的是哪个律师,就是那个律师负责了。看对律师的授权权限,如果有签署法律文书的权限或者有对律师的特别授权,可以代签法律文书,但具有人身性质的文书不能代签,如离婚协议。律师代签法律文书后应当及时转交给委托人。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属于法律文书吗?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属于法律文书。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
    2023-04-13
    471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事实劳动关系缴纳社保吗
    确定事实劳动关系后可以缴纳社保,无论是事实劳动关系还是签订了书面的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劳动法: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例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
    2023-07-25
    267人看过
  • 多重劳动关系社保的工伤保险可以缴纳多份吗
    一、多重劳动关系社保的工伤保险可以缴纳多份吗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中并未对双重劳动关系中的社保问题作出规定,但从实践来看是不允许双重社保问题的。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就明确了双重劳动关系中是可以存在双重工伤保险关系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两份工伤保险,只是享受待遇时只能存在一份待遇,即受到伤害时工作单位参加的工伤保险关系中获得赔偿。而且这里的职工并没有局限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也包括全日制劳动关系。二、双重劳动关系在实践中表现为以下几种:其一,劳动者同时从事几份非全日制劳动,和几个单位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其二,劳动者同时从事全日制劳动和非全日制劳动,如劳动者白天从事全日制劳动上班8个小时,
    2023-05-18
    156人看过
  • 认定劳动关系处社保可以吗
    认定劳动关系处社保可以么社会保险能证明劳动关系。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
    2023-05-04
    397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建立以社保缴纳为标准吗?
    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确定劳动雇佣关系之后,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于是很多人认为,只要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双方就是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的建立以社保缴纳为标准吗?具体解答如下:社会保险关系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即依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在社会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包括养老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和生育保险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但是由于其确立过程中大多数伴随着经济上的相关往来,劳动关系既是一种社会关系又是一种经济关系。《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
    2023-04-29
    39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更多>

    #社保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申请书补缴社保保险的关系是什么啊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30
      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而是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调解仲裁法》确定了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因此,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
    • 兰州国企解除劳动关系后何时社保可以补缴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4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 哪三种情况下可以补缴社保?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30
      1.曾在1961年到1982年之前下乡当过知青的人。这一类人如果没有缴满15年的社保的话,是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社保的,在补缴社保之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2.第二类人就是已经退休了,并且以前缴纳过社保。在年龄上也有一定的限制,男的已经满了65岁,女的已经满了60岁。这样的话也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 3.最后就是在国有企业上班的人,并且还需要在2011之前就已经退休了的。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时间
    • 劳动关系双方没有社保怎么补缴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03
      无劳动关系补缴社会保险可以由个人申请。缴纳社保本人应到社保局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然后持相关文件到银行办理缴费,缴费成功后返回社保局打印收据。
    • 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是否要补缴社保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3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限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工人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请解决社会保险登记公司给个人补缴社保的流程4。交纳一段时间后。交费单位(不含个体: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由导致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中断想补缴地能够找代理公司补缴。如果单位无做申请(无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自由职业者)漏缴工人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手续到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