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的法律构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8:00:59 379 人看过

股权众筹的兴起发展,催生了一个行业的出现。由于其经营模式的新颖,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关注,同时,也让相关监管部门逐渐重视并出台政策,规范众筹行业的发展。

1、现行法下对股票公开发行的规制

现行《证券法》第10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该条是现行《证券法》关于证券发行的总规定,明确确立了证券公开发行必须经过核准的法定要求。在这一规定下,证券发行人如果希望豁免复杂、不确定的核准程序,只能通过被界定为“非公开发行”来实现。

第10条第二款对公开发行的界定做出了规定,列出了三种情况: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积超过200人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在这样的界定下,希望避免走核准程序的证券发行,就只有一种——向特定对象发行,并且累积不超过200人,在股票发行的情况下,就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且在发行结束后股东人数总计不能超过200人。

现行《证券法》规定核准制度是希望通过核准程序实现两个目的:

(1)规范信息披露的范围

(2)通过对发行条件的规定,对发行人起到一定的筛选。

尽管出发点是好的,但核准制度确实给发行人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包括信息披露成本,也包括为满足发行条件限制所带来的成本。这种巨大的成本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排除在了核准程序之外,因为这些成本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根本就无法承受。对此,许多国家通过设置小额豁免制度来为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提供一定的便利,其立法目的就在于成本收益的考量:对于小额发行来说,因为募集资金金额有限,要求其承担昂贵的核准成本得不偿失,并且,小额豁免因为发行金额不大,对社会危害也有限。所以,小额豁免致力于简化信息披露要求,以减轻发行人负担的发行成本。但在放松监管要求后,小额发行也带来了更多欺诈,美国低价股发行市场就曾经走过一段弯路。如何在保护投资者和便利企业融资这两个目标之间达成某种微妙平衡,确实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2、在现行法下股权众筹的合法途径——私募众筹

在中国现行《证券法》并未规定小额豁免的情况下,中小企业或者创业企业在避免昂贵的核准程序方面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选择非公开发行证券的道路。按照现行法,非公开发行证券只有一种界定方式:就是向特定对象发行累积不超过200人。

何谓特定对象?现行《证券法》并无规定。理论上认为主要是那些不需要证券法提供的特殊保护,能够自己保护自己的投资者。一般认为主要包括三类人:

(1)与发行人有特殊关系,足以保护自己的人;

(2)有丰富投资经验,足以保护自己的人;

(3)有足够财产,能够保护自己的人。实践中,各国一般都采用第3个标准——财富标准,来界定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主要是因为财富标准比较容易客观化,能够为商业活动提供较为确定的标准。相比之下,特殊关系和投资经验这两个标准则过于主观化,需要在个案中具体分析,不确定性太强,发行人和监管者都不愿意采用。因此,尽管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中提到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职工集资的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第一这只是界定非罪的标准,不是合法性的标准,第二在实践中如何认定亲友,也是极为模糊的概念,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因此,在中国现行法下,股权众筹就只能走私募的道路才能合法化。理论上来说,合法的私募发行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股东必须为特定对象;

2、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

在实践中,股东人数比较好控制,困难的是如何确定只向特定对象发行。理论上说特定对象的确定有上述3种标准,但在商业实践中可以广泛使用的只有第3个财富标准,问题在于:中国目前并没有明确立法规定什么样的财富标准是合适的划分特定对象——俗称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只能自己揣摩;并且因为中国财产申报制度和个人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也很难确定某个投资者的收入和财产状况是否符合规定的财富标准。因此,实践中往往通过采取规定最低购买金额的方法来保证投资者符合合格投资者要求,这就使得投资者的财富状况与购买能力之间出现一定的差异。

具体到中国的股权众筹实践来说,以天使汇为代表的股权众筹都对参与者进行了某种程度的限制。据称:天使汇采取会员制,对投资者进行审核,没有证券投资经验的个人投资者被禁止参与,每个投资者的资金量必须达到一定的准入门槛,每个项目参与的投资者人数也严格限制,以免超过人数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6: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众筹相关文章
  • 股权众筹监管制度引发的法律思考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热潮以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全然打破了金融与互联网间的楚河汉界,激发起互联网金融的创业热潮。在国内互联网金融市场,相较于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而言,股权众筹这一新型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或许还未飞入寻常百姓家,但却为中小企业的资本饥渴带来了一场甘霖,也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注入了活力。资本市场的既有智慧启示我们,任何一个金融产品的创新与成长,均需根植于本土法律环境和监管制度。股权众筹在我国的发展面临着立法供给不足、监管体制缺位、司法裁判无据等困境,通过观察和借鉴经市场验证的域外股权众筹监管的变迁轨迹和成熟经验,客观地审视中国股权众筹的发展进程,以众筹平台为中心,对我国股权众筹监管制度提出以下几点法律思考。二、股权众筹监管制度的法律思考(一)确立原则导向监管制度1、规则导向的监管。规则导向监管注重整套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的运用,重点关注行
    2023-04-24
    373人看过
  • 实物众筹和股权众筹收益率的区别
    一、处在“互联网+”风口的众筹投资2015年3月5日两会上,国家总理多达8次的提及了互联网,国家层面提出了制定“互联网+”的行动计划。作为金融与互联网结合的一部分,资产类股权众筹更是让普通投资者找到了资产保值、增值的路径。二、创业类公司股权众筹股权众筹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创业类公司股权众筹,一种是实体资产类股权众筹。简单来说,参与创业类公司的股权众筹期望的是股权增值变现,但是资产类股权众筹期待的是定期的分红。创业类公司股权众筹主要集中于天使轮阶段,一般人可以将其理解为“私募股权的互联网升级”或者“大型多人在线天使投资”。项目的盈利方式不是像多*投客栈酒店类一样每个季度通过收益的返还,而是要等到**公司的下一轮融资开始才能够退出变现,变现的时间特别的长,风险性较大、投资门槛较高。1、收益率:高回报率,投十个项目,九个死一个赚,就有收益。读过国内天使投资导师一夜暴富故事的人们都晓得,单个项目的收
    2023-04-13
    454人看过
  •  众筹公司股权筹资策略
    该文主要介绍了公司股权众筹的步骤及注意事项。众筹平台对提交的项目策划或商业计划书进行审核,包括真实性、完整性、可执行性以及投资价值。审核通过后,众筹平台在网络上发布相应的项目信息和融资信息。在目标期限内,对创业企业或项目感兴趣的个人或团队可以承诺或实际交付一定数量资金。筹资成功后,出资人与筹资人将签订相关协议。若筹资不成功,资金将退回各出资人。公司股权众筹步骤:1.创业企业或项目发起人向众筹平台提交项目策划或商业计划书,并设定筹资金额、可让渡的股权比例及筹款截止日期。2.众筹平台对提交的项目策划或商业计划书进行审核,审核范围包括真实性、完整性、可执行性以及投资价值。3.审核通过后,众筹平台在网络上发布相应的项目信息和融资信息。4.在目标期限内,对创业企业或项目感兴趣的个人或团队可以承诺或实际交付一定数量资金。5.筹资成功后,出资人与筹资人将签订相关协议。若筹资不成功,资金将退回各出资人。
    2023-09-09
    385人看过
  • 股权众筹投资有哪几种法律风险
    股权众筹投资的法律风险1、触及公开发行证券或“非法集资”红线的风险股权众筹的发展冲击了传统的“公募”与“私募”界限的划分,使得传统的线下筹资活动转换为线上,单纯的线下私募也会转变为“网络私募”,从而涉足传统“公募”的领域。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公募”与“私募”的界限逐渐模糊化,使得股权众筹的发展也开始触及法律的红线。2、存在投资合同欺诈的风险股权众筹实际上就是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签订的投资合同(属于无名合同),众筹平台作为第三人更多的是起着居间作用。我国的股权众筹多采用“领投+跟投”的投资方式,由富有成熟投资经验的专业投资人作为领投人,普通投资人针对领投人所选中的项目跟进投资。该机制旨在通过专业的投资人把更多没有专业能力但有资金和投资意愿的人拉动起来。3、股权众筹平台权利义务模糊的风险一般来说,股权众筹平台的作用在于发现投资者与融资者的需求并对其进行合理的匹配,提供服务以促成交易并
    2023-06-13
    156人看过
  • 股权众筹运营模式有哪些,股权众筹如何分类
    一、股权众筹运营模式有哪些(1)中介费(佣金模式):这是现阶段最常用的收费模式。具体操作方式是:平台在项目融资成功之后,向融资者收取一定比例的成交中介费(或称为佣金、手续费等),通常是融资额的3%-5%不等,视各家平台实际情况而定,没有固定比例。人人投、众众投、众投天地等实体店股权众筹平台是这类模式的最典型代表。(2)股权回报模式:这种模式是众筹平台获得在其平台上成功融资的项目的部分股权作为回报收益,实际上是股权投资行为。有的平台不仅收取融资顾问费,还要求获得融资项目的部分股权;也有平台仅仅只获取股权回报,而不收取其他中介费用。大部分服务于种子期、天使期的平台往往采取这种模式。(3)增值服务费模式:所谓增值服务费模式其实是股权众筹平台为众筹融资方提供各项创业的增值服务并对这些服务收取费用,主要包括创业孵化、财务、法务等服务。二、股权众筹如何分类(1)私募股权众筹和公募股权众筹此类型是按照众
    2023-04-12
    263人看过
  • 股权众筹融资的概述
    股权众筹定义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1-2]。股权众筹分类经邦分析认为,股权众筹从是否担保来看,可分为两类:无担保股权众筹和有担保股权众筹。1、无担保股权众筹无担保股权众筹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2、有担保股权众筹有担保股权众筹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但这种模式国内到目前为止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平台接受。股权众筹运营模式1、凭证式众筹凭证式众筹主要是指在互联网通过卖凭证和股权捆绑的形式来进行募资,出资人付出资金取得相关凭证,该凭证又直接与创业企业或项目的股权挂钩,但投资者不成为股东。2
    2023-06-13
    156人看过
  • 股权众筹的操作流程
    一、众筹的定义众筹作为网络商业的一种新模式,来源于众包,与众包的广泛性不同,众筹主要侧重于资金方面的帮助。具体而言,众筹是指项目发起者通过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发动众人的力量,集中大家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或某个项目或创办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的一种融资方式。二、股权众筹的定义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则通过投资入股公司,以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客观地说,股权众筹与投资者在新股IPO时申购股票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主要指向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天使和VC的有力补充。三、股权众筹的分类从投资者的角度,以股权众筹是否提供担保为依据,可将股权众筹分为无担保的股权众筹和有担保的股权众筹两大类。前者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
    2023-04-14
    163人看过
  • 股权众筹可靠吗
    股权众筹是否可靠股权众筹是否可靠要视情况而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投资第一,项目第二,平台第三早期,众筹平台还寥寥无几,众多项目都属于自众筹,如微博发贴众筹商品房、咖啡众筹等。自众筹项目大多只是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想法提出股权众筹思路,但最终只是个乌托邦,梦想始终照不进现实,而且众筹投资人无法判断和辨别项目的可行性,无法提供更加宽泛的投资项目,项目局限性较大。融资中介平台建立的众筹平台,是以融资成功为目的,更容易夸大项目的优势,美化投资项目,进而忽略项目存在的弊病,为投资者埋下隐患。投资管理型模式站在专业的投资角度看待投资,管理项目,为投资者物色优质的投资项目。既负责融资企业的尽调与分析,企业资本运作规划,又负责投资后资源对接、项目监督管理及投资项目退出方案设计及实施,全程参与企业投融资管理。投资要选择的平台就是这种独立客观评判项目,不以融资成功为目的,而以融资项目创新成长为宗旨的众筹平台
    2023-06-13
    346人看过
  • 股权众筹对接新三板的法律风险分析
    2015年7月18日央行会同多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对业务模式进行创新探索,发挥股权众筹融资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组成部分的作用,更好服务创新创业企业。股权众筹与新三板对接就是股权众筹平台创新探索出的一种业务模式,但是,此种业务模式出现不久部分运营商即被证监会约谈,并明确要求,相关项目下线。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股权众筹对接新三板业务模式,此种操作模式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存在何种的法律风险?笔者就此问题进行如下讨论分析。一、股权众筹对接新三板业务模式产生原因分析(一)股权众筹对于投资者来说门槛较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中第三条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一)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二)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第五条
    2023-06-09
    146人看过
  • 股权众筹需要什么资质,股权众筹需要什么条件
    一、股权众筹需要什么资质股权众筹平台设立与市场准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二)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三)有与开展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有3年以上金融或者信息技术行业从业经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四)有合法的互联网平台及其他技术设施;(五)有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六)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股权众筹需要什么条件成立众筹公司的条件如下:股权众筹公司根据2014年《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备案文件】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在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会申请备案,并报送下列文件:(一)股权众筹平台备案申请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四)互联网平台的ICP备案证明复印件;(五)股权众筹平台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及专业人员资质证明;(六)股权众筹平台的业务管理制度;
    2023-02-26
    213人看过
  • 股权众筹模式构成要素有哪些
    股权众筹的构成要素包括:项目的发起人、项目的投资人、连接发起人和投资人的互联网平台。股权众筹具有门槛低、多样化、注重创新等特征,通过审核,发起人将项目通过平台予以展示。筹资项目在发起人预设的时间内达到或超过目标金额即算成功,发起人可获得资金。筹资项目完成后,投资者将得到发起人的股权回报。如果项目筹资失败,则将所筹资金全部退还投资人。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股权众筹须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高度监管环境下运行,接受安全监察。当地政府负责安全监察,执行法律提供详细规则,监控并提供监督,必要时使用罚款、惩罚和制裁来进行干预。简言之,为了保持投资的顺畅进行,规范投资者和合格的募资公司,首要的目标是保护投资者和确保顺畅的市场运作。
    2023-06-13
    116人看过
  • 股权众筹挑战公司法、证券法
    投资门槛低,融资速度快,让股权众筹备受追捧。从国外引进一年多,国内股权众筹平台就超过15家,其中发展较快的某公司为100个创业项目募集了3亿元,原始会成功融资1亿元。灰色地带风险不小尽管发展迅速,但这种模式却挑战了现行法律法规。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微博)说:这玩意儿不符合私募的标准,私募的话不能超过200人,但他那个是没有上限的。据了解,股权众筹以原始股权作为回报,就相当于吸引一部分人开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此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又属于公开发行证券,《证券法》规定必须通过证监会核准,由证券公司承销。合法性存在争议,再加上平台本身不承担投资风险,使投资者心存疑虑,他们担心非法集资甚至跑路。投资者:他的企业不太了解,这里头存在属于欺诈的,有的特意设个圈,套你。监管规则即将出炉事实上,相关
    2023-06-09
    145人看过
  • 股权众筹管理办法是什么?
    股权众筹管理办法是什么?第一条【宗旨】为规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股权众筹行业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私募股权众筹融资是指融资者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平台(以下简称股权众筹平台)以非公开发行方式进行的股权融资活动。第三条【基本原则】私募股权众筹融资应当遵循诚实、守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尊重融资者知识产权,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四条【管理机制安排】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对股权众筹融资行业进行自律管理。证券业协会委托中证资本市场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场监测中心)对股权众筹融资业务备案和后续监测进行日常管理。第二章股权众筹平台第五条
    2023-05-02
    419人看过
  • 股权众筹与新三版投资的法律合规问题
    新三板扩容不到两年,已成为中国投资者的乐园。截至5月20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合计2441家,总市值突破1.7万亿元,比2014年增长了270%。一场造富运动悄然展开。当前新三板已然成为各路资金拼抢得目标,不仅机构、高净值客户追捧不已,中小散户也开始蠢蠢欲动。由于新三板存在开户门槛限制,即使满足了两年炒股经验的要求,散户投资者还是因缺乏资金而无法入市。目前新三板个人投资者的门槛是500万,一般基金、私募发行的新三板理财产品的门槛也要100万。为了迎合散户需求,不少机构通过众筹等形式,绕道进入这一市场,而股权众筹平台的加入将大众投资新三板的门槛降到了10万甚至1万级别。众多众筹平台近期纷纷试水和上线新三板众筹项目。目前股权众筹投资新三板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一种是先在股权众筹平台募集资金,多数由众筹平台作为领投,并汇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然后以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参与到项目中;另一种是直接由新三板拟挂
    2023-06-09
    322人看过
换一批
#互联网金融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众筹
    词条

    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 现代众筹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相对于传统的融... 更多>

    #众筹
    相关咨询
    • 非股权众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1
      股权众筹分类 经过分析认为,股权众筹从是否担保来看,可分为两类:无担保股权众筹和有担保股权众筹。 无担保股权众筹 无担保股权众筹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 有担保股权众筹 有担保股权众筹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但这种模式国内到目前为止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
    • 股权众筹和债权众筹的区别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8
      是不会承诺保本付息的,按盈利情况说话,债权众筹一般必须保本付息。可以在同一个平台上体现,力王公司就能做这样的平台。
    • 什么是股权众筹,股权众筹有哪些风险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0
      一、什么是股权众筹 股权众筹是向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模式,并以股权作为回报的方式。它具有门槛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依靠大众的力量、对人才的要求比较高、带动社会经济良好发展的特点。股权众筹在中国来说,属于一种风险投资补充。投资者以金钱形式投入到项目中,根据投资者的出资额比例占据企业的股份,待项目结束后分享项目的收益或承担项目的亏损。这样以来,解决了小型项目找不到资金的难题,同时也促进社会经济良好循环
    • 股权众筹的结构与规则包括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21
      股权众筹的构成包括有项目方、投资方以及平台方;而股权众筹的规则包括:股权众筹项目必须在平台规定30天内达到或超过目标金额才算成功;在设定天数内,达到或者超过目标金额,项目即成功等。
    • 众筹股东怎么管理众筹股东管理的方法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2
      众筹的股权设计,最忌讳的就是股权高度分散,不管是成熟的还是新的项目,都要有几个关键的大股东。如果是已经运行的项目,或者这个项目运行的很成熟了,最好要有一个控制人,让这个控制人拿出一部分的股份比如30%~40%,面向50--100个(或者更多)有能力的人融资,这样的设计是比较合理的,因为这样会有一个实际的大股东。如果是新项目众筹,需要有一个发起人,发起人要占大股,比如30%~40%,其他人可以占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