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3 20:16:00 162 人看过

一、员工主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主动辞职一般没有补偿,但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的情形,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了一致,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补偿金。但要是由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过协商之后双方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单位有过错的,职工主动离职经济补偿金需要给。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如果是在试用期的,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保、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违反规章制度等不良表现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应办的手续有什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应履行如下手续:

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进行工作、业务交接。

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工作、业务的交接。

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对于员工来说,要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此时单位不需要给经济补偿金。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跟员工解约,要提前通知员工,给员工结算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转移社保关系和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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