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瑕疵的概念定义及出卖人对此负何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1:52:09 393 人看过

隐蔽瑕疵是指买受人在购买货物时不知道的货物的质量上的瑕疵。出卖人对此负质量保证责任,即确保该标的物的质量仍然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否则需承担损失赔偿等责任。

一、凭样品买卖合同的质量要求

凭样品买卖的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标的物的品质与货样相同是当事人关于标的物品质的约定,而不是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符合样品的品质为买卖生效的。

二、请问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别是什么?

1、出卖人义务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3)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保证第三人不得和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

(4)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以外的有关单和资料。

2、买受人义务

(1)支付价款;

(2)受领标的物。买受人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的义务;

(3)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

(4)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

三、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交付迟延。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

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

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

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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