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当场纠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要求限期改正;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不能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出操作人员,责令暂停生产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四)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设备和非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危险品,应当查封或者扣押,查封非法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品的作业场所,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现状
(一)全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及队伍建设情况
平邑县地处鲁中南沂蒙山区腹地,蒙山主峰在其境内,占地1825平方公里,人口98.7万人。平邑县矿产资源丰富,品种多、储量大。现已开发利用黄金、石膏、铁矿、花岗石、石灰石等26种矿产资源。全县有证非煤矿山360多家,占全市的三分之一;地下开采矿山20多家,占全市的五分之三;森林面积89万亩;水库塘坝711座;1000多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0多万台机动车辆。安全生产监管单位点多、面广、量大,任务十分繁重。1996年至2002年曾连续7年发生过不同类型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自2002年成立县安监局以来,在历次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中,都会发现许多事故隐患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也时有发生。这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经反复研究分析认为,这主要是由于思想重视不够,安监力量薄弱,特别是执法力量不足造成的。平邑县委、县政府、县安监局主要领导极为重视执法监察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首先是于2004年11月份,在全市率先成立了隶属于县安监局的副科级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平邑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并在全县范围内挂牌宣传。大队人员编制15名,下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综合三个与安监局机关科室平级的股级执法监察中队。今年,县财政又专门下拨了10万元经费,用于执法监察机构装备建设。到目前,大队人员已全部到位,现有专用执法车辆2台,手提电脑、电脑、数码摄像机、相机、录音笔等办案、办公工具一应俱全。其次是去年初县委书记王林山、县长陈一兵又亲自听取了县安监局关于建立乡镇执法监察中队重要性与迫切性的专题汇报。随后,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乡镇执法监察中队机构、队伍建设具体事宜,要求各乡镇在2003年成立乡镇安监站的基础上组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每个乡镇在原安监站3-5人编制的基础上,再增加3-5人。各乡镇按照县里的要求在乡镇党政及事业身份干部中,通过公开招考,层层筛选,选拔了41名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有执法经验,年富力强的青年干部充实到执法监察队伍中,并由一名乡镇安监站副站长兼任监察中队长。2005年,在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明确要求乡镇安监站、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机构、人员到位,有2间以上独立的办公场所、人口5万以上的乡镇保障5万元以上的专项经费、人口5万以下的乡镇保障3万元以上的专项经费,至少一台执法车辆、至少一部固定电话、一部手机、一台微机。做到机构、人员、办公场所、经费、车辆、装备六到位。各乡镇克服资金困难,为执法中队安排了两间以上的办公用房,并配置了执法车辆、微机、数码摄像机、相机、电话、手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一年来,全县16个乡镇中有平邑、仲村、武台、保太、柏林、卞桥、温水、铜石、流峪、白彦、临涧、郑城等12个乡镇成立了执法监察中队。目前,全县乡镇中队执法人员已达到86人。
(二)全县安全执法监察的做法
乡(镇)执法监察队伍的建立,为做好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执法素质和能力。首先是强化办证学习。县局先后组织全县各乡镇所有执法人员分别参加了市法制局在2003年、2006年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并领取了行政执法证。2005年9月份和2006年春季又组织全部安监人员参加了省安监局举办的安全生产监察员培训班,领取了全省统一的安全监察员证。到目前,县安监局和乡镇所有117名专职安监人员均已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和监察员证。其次是强化日常学习。因安监执法监察人员增加快、新人多,再加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充实完善的也快,为适应工作需要,县局建立了周五学习,每月末考试制度,要求各中队利用每周五下午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通过强化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为依法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
明确职责和业务范围,形成监管合力。执法监察队伍建立后,执法大队与各科室之间,与各乡镇中队之间在具体工作中因职责和业务范围不明确产生了一些摩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针对这一情况,按照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相分离的原则,县局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职责,明确了监察大队和业务科室的职责,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形成了监管合力,提高了整体监察效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要求乡镇执法监察中队要围绕乡镇安监站和县执法监察大队的中心任务,在县执法监察大队统一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乡镇执法监察中队隶属各乡镇安监站的领导,业务上受县执法监察大队的委托和管理。县执法监察大队每月召开一次中队长会议,安排部署下月工作,听取当月工作汇报,及时总结执法工作情况,讨论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
借鉴外地经验,创新执法模式。2005年10月,县安监局行文下发了《关于委托乡镇安监站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政执法权的通知》,依法委托乡镇安监站执法监察中队在本辖区内行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权、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权、紧急情况下的临时处置权和轻、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权,安全生产来信来访和举报的受理和查处权等,较好地解决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扩大安监工作的覆盖面,提高安监工作的时效性。同时,很好地解决乡镇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有责无权的问题,充分调动县乡两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全县安监工作更加协调一致,提高了安全生产工作效率。解决了乡镇安全执法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和气不壮,腰不硬的问题。《中国安全生产报》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
严格执法程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在县安监局委托行使部分执法职权后,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详细的执法程序,进一步明确了执法监察中队的执法范围、对象、内容和主要任务。制定了包括日常管理制度、岗位工作责任制度、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廉政制度、告诫制度、限时办案制度、执法文书案卷管理制度、执法回避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在内的29项工作制度,并狠抓落实,严格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同时借鉴公安网络化管理经验,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网络,在全县形成了一片上下联动,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管网络。
《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制度》第三条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01人看过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71人看过
-
安全生产法中的安全设备是什么
462人看过
-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为
437人看过
-
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的基本要求
257人看过
-
新安全生产法基本体制
270人看过
办公用房是指企事业单位、团体等用于办公、会议、培训等用途的房屋。 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管理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租赁合同、产权登记等。 在使用办公用房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房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避免出现... 更多>
-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基本要求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30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服从事故调查组的统一领导和工作安排,在事故调查中恪尽职守、公正诚信、严守纪律,不得擅自对外透露事故调查处理有关信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的原因、性质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有不同意见时,事故调查组应当进行协调,并依据有关规定和调查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事故调查组成员的不同意见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的附件中说明。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
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的五项基本要求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3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二、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1.安全管理目标的制订2.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3.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是针对单位工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依据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标准,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确保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避免发生人身伤亡、
-
-
食品安全法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基本要求是什么?食品安全法第几条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8《食品安全法》第三章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八条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
-
安全生产基本原则的依据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4关于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具体规定为: 1、以人为本; 2、谁主管、谁负责; 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4、安全具有否决权; 5、三同时; 6、四不放过; 7、三个同步; 8、五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