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1:31:35 339 人看过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__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房内证字第__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期限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价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暂测建筑面积的±_____%(含____%)时,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_(大写数字)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______利率计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小写元)。付款方式见本合同附件三。乙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第五条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________市公共建筑工程实施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________市住房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旨,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除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全部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________利率计算。

第六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______向乙方补偿。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而影响乙方购买房屋的套内面积、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间的,应于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变更建筑设计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第九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第十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第十一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十日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预售转让书面协议,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第十三条双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条件时按规定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共__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留存一份,_______________。附件一房屋状况

附件二共有共用部位

附件三付款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预售相关文章
  • 商品房预售有哪些,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有哪些在目前的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类纠纷具有标的金额大、涉诉人数多、法律政策性强等特点,处理起来比较困难。从实践来看,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有价格纠纷、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质量纠纷等,其中最常见的是价格纠纷和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我们认为,正确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纠纷采取不同的原则和方法。(一)价格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投资数额大、履行期限长,所以,从商品房的开工建设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引发商品房的价格纠纷。一方面,预售方常以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或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为由要求提高房价遭预购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另一方面,预购方有时也会以房地产价格的下跌为由要求降低房价遭预售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目前,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占整个商品房
    2023-02-23
    475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怎么写,预售合同的经过要看协议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书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手续。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实施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可委托代理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为附期限的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能为附期限的合同。附期合同是指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的合同。延期合同已经成立,但没有法律效力。双方不需要履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有终止期限的合同不仅成立,而且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已开始履行义务。到期时,双方不再履行义务,合同终止。在商品房预售合
    2023-08-05
    258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者能单方面解除预售合同吗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就上述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二、购房者能单方面解除预售合同吗不少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因为种种原因想解除合同,但是很难与开发商协商一致。那么购房者能单方面解除预售合同吗如果出现了下列的任意情形,购房者就可以单方面解除预售合同:(一)房屋交付时,房屋的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双方所约定的一定比例,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误差不超过3%,但是实际误差达到5%;(二)开发商未征得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房屋的建筑设计;(三)开发商逾期交房后超过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四)交房条件约定为开发商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而开发商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该证;(五)房屋主体结
    2023-02-18
    117人看过
  • 预售合同约定商品房面积误差
    当商品房面积的误差在3%以内,购房者是不能要求退房的,可以根据合同上约定的每平方米的房屋价格,多退少补。如果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也可以选择不退房。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后,商品房的面积可以变更,但要在10日内通知购房者。在接到通知的15日内,购房者可以作出退房的书面答复。在此期间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开发商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购房者有权退房。如果退房,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当房屋实际面积增加或减少、商品房实际面积和预售面积不同的,购房者应当委托法定的房屋测绘单位进行测算。因为《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一)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二)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三)房屋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然后再全面收集证据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二、商品房验收时
    2023-02-24
    424人看过
  •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就一定得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不一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第七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
    2023-06-13
    114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上哪个是合同编号
    1、合同编号就是合同备案号。购房合同在网签时合同编号是自动生成的。2、网签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2、购房合同网签流程: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一、预售合同特点在预售合同中,商品的交付与价金的支付非同时发生,购买方获得的只是期待利益,而非现实利益。由于各种原因,这种期待利益到时是否能够实现,尚有疑问。有些经营者利用预售合同骗取消费者信任,利用他人的钱为自己谋取利益,甚至有些不法分子利用预售合同骗取他人钱财,然后逃之天天。由于
    2023-03-16
    315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法性探讨
    商品房转预售是否合法,其效力应根据转让行为的具体情况确定。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不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合法有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预售商品房转让要注意什么流程?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如下: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预售的商品房转让需要签订转让合同。预售商品房转让的程序:预售人、转让人和新预购人持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双方新签订的预售转让合同及预售方或银行出具的已付足
    2023-07-10
    269人看过
  • 怎么写商品房预售房屋买卖合同
    出售方(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藉:身份证号码:地址:邮码:电话:分协议书第一条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积____㎡的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____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预售。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幢____号(第__层)。建筑面积____㎡,土地面积/㎡(其中:基底分摊____㎡、公用分摊____㎡、其他____㎡)。第三条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天:1.人力不可抗
    2023-05-05
    395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是合理的吗,购买预售商品房应注意什么?
    一、商品房可以预售吗,条件是什么?第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此项规定是商品房预售的基础。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合法地进入流通领域,从而达到预售的目的。第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城市任何建设项目都得置于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下,房屋建设也不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第三,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项规定是房屋预售的关键性问题。第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购买预售商品房有什么注意事项?1、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
    2023-06-02
    387人看过
  • 预售合同可以更名吗,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预售合同可以更名吗是可以更改名字的,但是在国家严格控制二手房交易,对于期房合同更名也控制很严,你只有和开发商协商交纳一定费用(更名费)让他们帮助办理,否则等到办理产权证之后再变更费用就很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如何认定1.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该条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取得作为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主要依据,并不考虑审查对其他条件的具备与否,有其合理性。如前所述,对预售商品房进行规制是十分必要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
    2023-04-30
    246人看过
  • 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韩冬)针对以往商品房预销售环节多存在开发企业无预售许可违规售房、购房人违规购房引发大量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购房时一定要查看预售单位是否有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据介绍,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商品房开发项目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法定要件并且完成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时,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擅自预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也不得以内部认购、认订、登记、选号、团购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并收取预订金。消费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除要查看该商品房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还要仔细甄别预售许可证批准的预售范围,因为一个小
    2023-04-22
    452人看过
  • 买房必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本条是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和补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对合同效力影响的解释。按照房屋销售不同划分标准,可以将房屋销售分为现房和期房销售,现房是指已经建成并能居住的房屋,买卖现房的行为称为现售。期房是指未建成的在建房屋,买卖期房的行为称为预售。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必须具备4个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已办理销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出卖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期房之前,
    2023-06-10
    207人看过
  • 慎签预售商品房合同中的附件
    买预售商品房要签好预售合同,这一点市民都知道,但如何签好预售合同,特别是合同的附件,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清楚了。在本市2000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中,共列有五个合同附件。对这些附件,市民切不可掉以轻心,一定要对相关事项约定清楚以防误入陷阱。附件一是付款方式及期限。如今购房,多数市民会贷款,常见的付款方式是先付一笔首付款,其余的采用贷款。在此,市民要注意两点:1、要约定“非因购房人的原因无法贷款,购房人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且可以选择退房。如果购房人选择退房,开发商应全额返还购房人已付房款。”如此一来,万一无法获得贷款,开发商就不能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追究购房人的违约责任。2、尽量留一笔尾款,一般在5万元以内,等到办理交房手续时付。留有此笔尾款的目的在于,万一开发商延期交房或有其他违约情况,购房人在保护自己的权益上就占有很大的主动权。附件二是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一般来说,这儿开发商会用红笔把
    2023-06-10
    313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随意变更?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1、预售合同签订后,购买人可否要求任意变更买受人姓名?符合变更条件的,变更手续如何办理?预售合同属于买卖契约,契约订立后预购人要求变更合同买受人姓名属单方变更契约条款,并由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
    2023-06-23
    381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已经完成了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预售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房... 更多>

    #商品房预售
    相关咨询
    • 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哪些变更方法商品房预售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
      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方案 (一)受理、审查提交材料: 1、因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房屋转移的,受让方可以单方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复印件); (3)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原件)。 2、因继承、遗赠发生房屋买受人变更的,由继承人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什么?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预售价款是否为合同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1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于多数情况下是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作法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
    • 预售合同注意事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14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过程中应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因此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注意事项要有一定的了解: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2)审查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在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往往会先签
    •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预售商品房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4
      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商品房预售合同能不能认定是商品房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7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视为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视为有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视为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视为有效。本条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作为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主要依据,不考虑审查其他条件是否合理。2、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法律、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