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取回权的让与担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6: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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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与担保是实物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源于罗马法上的信托让与,是指信托人向受托人提供资金或者信用,受托人将其特定财产的所有权移转给信托人,以作为让与担保请求返还的权利。在转移所有权的同时,一般不发生占有的转移。大陆法系各国,虽未见于立法,但在一般交易上颇为盛行。
在财产上存在让与担保时,让与担保的设定人被宣告破产,对为设定人所占有的担保物,担保权人是否享有取回权,存在不同观点。有人认为,让与担保权人仅能享有债权,行使取回权。日本《公司更生法》即采此说,该法第63条规定:于更生程序开始前向公司让与财产者,不得以担保权标的为理由,取回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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