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使用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会失去监护权,但若出于教育目的且未造成实质伤害,监护权人不受影响。而若监护人殴打行为严重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法院可以撤销监护权人的监护人资格。
监护权人若对被监护人使用严重损害身心健康的行为,将会失去对其的监护权。法律规定,如果监护权人只是出于教育目的对孩子有打骂行为,且未给孩子带来实质伤害的,那么不会影响监护权人享有监护权。但是监护权人的殴打行为严重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则法院可以撤销监护权人的监护人资格。
监护人殴打孩子会失去监护权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若殴打或故意伤害未成年人,可能会失去监护权。同时,监护人若放任未成年人受到虐待、忽视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也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监护人殴打孩子属于家庭暴力行为,是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监护人殴打孩子,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监护人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人身自由。监护人殴打孩子,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
因此,按照法律规定,监护人殴打孩子可能会失去监护权。同时,若监护人殴打孩子的行为构成虐待或者放任虐待,还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监护人殴打孩子属于家庭暴力行为,是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殴打孩子可能会失去监护权。同时,若监护人殴打孩子的行为构成虐待或者放任虐待,还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监护人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人身自由,不得殴打孩子。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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