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的人可以继承农村的土地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00:40:32 76 人看过

城市户口不能继承农村土地。因为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并且城镇户口不能在已有房子基础上新建房屋,因为城镇户口不能取得宅基地,宅基地只有村民才可以申请。另外土地的使用权并不属于遗产部分,所以不能继承。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有什么规定?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由此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对于已经继承了房屋,还没有确权的宅基地,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三、宅基地如何流转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2、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

3、由于农村户口与土地的对应关系,有些人不愿意“农转非”,甚至有些公务员想方设法“非转农”,但这些毕竟是少数,“进城”才是大势所趋。因此从具体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关法规不变,宅基地注定会失去。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生活需要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于建造住房、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所以,宅基地实际上并不能够对城镇户口的这些市民私自进行销售的,哪怕是村委会也不可以,村委会也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中的管理者。农村的集体土地都是由村委会负责分配,通过集体土地获得的这些财产收入也是属于村集体经济成员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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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5日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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