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最新最全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相关赔偿计算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
四、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的,可以算至评残之日前一天。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30293元÷365日)×误工天数
五、护费费
陪护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
或(40元---60元)×陪护时间
六、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七、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天计算)
八、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具体数额: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14129元×20年==282580元;
二级伤残为282580元×90%==254322元;
三级伤残为元282580×80%==226064元;
四级伤残为元282580×70%==197806元;
五级伤残为元282580×60%==169548元;
六级伤残为元282580×50%==141290元;
七级伤残为元282580×40%==113032元;
八级伤残为元282580×30%==84774元;
九级伤残为元282580×20%==56516元;
十级伤残为元282580×10%==28258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3438元×20年==68760元;
二级伤残为68760元×90%==61884元;
三级伤残为68760元×80%==55008元;
四级伤残为68760元×70%==48132元;
五级伤残为68760元×60%==41256元;
六级伤残为68760元×50%==34380元;
七级伤残为68760元×40%==27504元;
八级伤残为68760元×30%==20628元;
九级伤残为68760元×20%==13752元;
十级伤残为68760元×10%==6876元;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十、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706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349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706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349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70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349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706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349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十一、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30293元÷12个月×6个月=15146.5元
十二、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4129元×20年=28258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3438元×20年=68760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4129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343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4129元×5年=70645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3438元×5年=17190元
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予以确定。
陕西省统计局2010年3月8日公布《2009年陕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摘要如下:
陕西省2009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293元
陕西省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438元
陕西省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129元
陕西省2009年农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349元
陕西省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7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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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2人身损害赔偿各项目的计算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 需要说明的是,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整容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用,一般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案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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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1年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08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2、收入标准: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证明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护理费 护理费=护理期限×收入标准 1、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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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通知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7一、医疗费 二、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0%×20年 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四、误工费 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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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3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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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12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