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费用统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2:51:31 66 人看过

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适用于城关、七里河、西固和安宁四区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的房屋拆迁,永登、榆中、皋兰、红古四县区城镇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助费标准由县、区政府另行制定。

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

《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适用于城关、七里河、西固和安宁四区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的房屋拆迁,永登、榆中、皋兰、红古四县区城镇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助费标准由县、区政府另行制定。

??住宅过渡费分为四个标准拆迁住宅房屋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过渡的,过渡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在规定的过渡期内,一类地段每平方米每月补助10元,其他地段过渡补助费标准以一类地段过渡补助费标准为基数,每降低一个地段递减10%,即二、三、四类地段分别为每平方米每月9元、8元和7元。

??非住宅歇业费按地段补助拆迁非住宅房屋被拆迁人自行过渡的,歇业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一类地段:商业铺面房每平方米每月补助40元;生产经营性用房每平方米每月补助25元;办公用房每平方米每月补助15元;库房及其它用房每平方米每月补助10元。

其他地段歇业补助费标准以一类地段歇业补助费标准为基数,每降低一个地段递减10%。

??自行搬迁发给400元补助拆迁住宅房屋,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搬迁,每户一次性补助搬家费400元。

因拆迁带来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燃气设备等发生迁移、安装、拆除等给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造成损失的,由拆迁人按恢复所需费用予以补助。兰州市房屋拆迁地段划分规定地段划分按照四区的不同地段共划分为四类地区。本规定中的地段划分不适用于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城关区地段划分一类地段:雷坛河以东,天水南路至天水中路至天水北路至雁滩大桥以西,黄河以南,兰新铁路以北。二类地段:解放门以东,兰山排洪道(铁三小)以西,铁路以南,兰山山根、望垣坪以北;天水南路至天水中路至天水北路至雁滩大桥以东,雁园路至张苏滩折南河路经南河路桥至段家滩路至嘉峪关北路、嘉峪关南路至铁路以西,黄河以南,铁路以北;中山桥北端至靖远路至盐场路至雁滩大桥西端以南,黄河以北;白塔山山根、九州台山根以南,黄河以北。三类地段:雁园路至张苏滩折南河路经南河路桥至段家滩路至嘉峪关北路、嘉峪关南路至铁路以东,雁东路经南河路桥沿雁儿湾路折深沟子排洪道至焦家湾东路以西,黄河以南,铁路以北;兰山排洪道至铁路以东,焦家湾南路与鱼儿沟路交接口以西,铁路以南,兰山山根以北;望垣坪、伏龙坪;靖远路至盐场路以北的庙滩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发布本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物价局、房地局及有关单位:

依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关于拆迁居住房屋的搬家补助费等有关费用的规定,现将本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助费等费用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临时安置补助费

1、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在约定的临时安置过渡期内,拆迁人应按本通知的放给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按被拆除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10元计算,每户每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放。

2、超过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的,拆迁人应在原有基础上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凡超过期限3个月以内(含)的,增发50;超过期限3个月以上的,增发100。

二、搬家补助费

拆迁人应当向房屋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发放搬家补助费。发放标准按被拆除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元计算,每户低于500元的,按500元发放。以期房调换的,应增加一倍计算,并一次付清。

对强制执行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不发给搬家补助费。

三、家用设施移装费

1、电话移装费,按现行有关规定。

2、煤气拆装费,按现行有关规定。

3、有线电视移装费,按现行有关规定。

4、空调拆装费,每台400元。

5、热水器拆装费,每台300元。

6、由供电部门批准安装并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出资的10安培以上电表移装费,按现行有关规定。

四、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本市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五、2001年11月1日以后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适用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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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5日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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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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