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关于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和比例有关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9 10:34:08 426 人看过

一、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为统筹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今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从调整次月起,以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发基数,并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向社会公示。

二、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原则上为65%,最低不得低于6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关于医保基数的大小问题
    社保基数的高低最后决定享受待遇的高低。养老保险基数高,缴费时间长,最后退休金肯定就高,医疗保险基数高,个人帐户在同划帐比例条件下划入个人帐户的钱就多,失业保险也是一样。所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越高越好。医保基数是按什么标准缴纳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三条国家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职工互助医疗和医疗慈善服务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国家鼓励发展商业健
    2023-07-03
    288人看过
  • 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劳社失[2000]8号?各区、县级市劳动局(社保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0]207号)(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因《通知》是我市贯彻《广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及制定《广州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后颁发的,《通知》中对失业保险一些政策及具体管理规定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请遵照执行。??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年十月二十日粤劳社[2000]207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当前,我省各地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今年底现实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的任务努力工作,扩面征收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在具体操作中,一些地方对失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的理解、把握提出了一些问题要求我们给予明确。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的扩面工作,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
    2023-06-05
    429人看过
  • 关于调整省直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劳动厅豫劳险[1998]30号省直各有关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1998]22号),并参照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1998]147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省直企业实际,现就调整省直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的调整从1998年7月份起,取消按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加退休费用提取的办法,改按企业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总额,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按企业工资总额的24.23%缴纳。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调整为4%。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1.调整范围、时间和标准。参加省直统筹的省直企业1997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人员,从1998年7月1日起,按下列
    2023-06-05
    302人看过
  • 关于印发淮南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淮南市政府办公室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淮南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负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同级财政、税务、统计、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民政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依照各自职责予以配合。第三条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本人有就业要求、有一定劳动能力、生活能自理的无业残疾人,为按比例安排就业的对象。第四条市残疾人联合会应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完善就业服务机制,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残疾人就
    2023-06-10
    198人看过
  • 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问题
    36.长寿退休人员个人帐户支付完后,需要继续支付的养老金,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37.管理费暂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政办发[1994]24号文件规定的比例提取。管理费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38.养老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管理、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统计制度按现行规定执行,并不断完善。39.经社会保险机构批准,逐步在部分大中型企业设立派出机构,对离退休、退职人员进行管理服务。派出机构的人员由社会保险机构核定,并核拨一定的管理服务费。一、企业改制职工有补偿吗公司改制职工是可以得到一定补偿的。改制后的企业应该要理顺职工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等,并且还要执行有关政策。国有企业改制后为了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给予的经济补偿和补助,应该要一次性用现金的方式支付或者以资产的形式设立职工的保障基金。根据《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司制改建过程中,企业依照国
    2023-04-11
    195人看过
  • 关于失业保险费的缓缴问题?
    因特殊困难确实没有能力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可以财产抵押,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期缴纳,经核实、批准后可予缓缴。缓缴期最长不超过一年。缓缴期满后,单位和个人必须补缴缓缴期间应缴的失业保险费本金及利息,免交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仍不能按规定缴费的,经办机构可以与单位协议,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缴;协议不成的,经办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凡未经经办机构批准而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其职工失业时,不能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由单位按现行失业保险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负担各项费用开支。?一、农民工可以领取失业金吗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致使农民工失业以后不能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农民工可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包括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经办机构和监察机构都有义务督促用人单位替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符合申领的条件的话,农民工应该到所
    2023-06-26
    480人看过
  • 山东关于实施《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驻鲁有关单位:今年10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档案、失业登记表进行审核认定,经审核确认具备领取资格的,发给《失业证》,并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二、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持《失业证》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继续领取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三、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按当地规定的时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按月办理申领手续,到经办机构或指定的银行领取。四、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山东省内跨统筹地
    2023-06-09
    105人看过
  • 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有关问题
    为了做好保险保障基金的缴纳工作,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4年第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险保障基金专门帐户中国保监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障基金和人寿保险公司保障基金两个专户。财产保险公司、综合再保险公司和财产再保险公司应将保险保障基金缴入财产保险公司保障基金专户,人寿保险公司(含养老金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和人寿再保险公司应将保险保障基金缴入人寿保险公司保障基金专户。帐户的具体信息如下:户名: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公司保障基金专户帐号:020009682900008888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南礼士路支行户名:中国保监会人寿保险公司保障基金专户帐号:020009682900006661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南礼士路支行二、保险保障基金缴纳额的确定(一)对《管理办法》施行前,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2023-08-17
    267人看过
  • 关于五险公司缴纳比例的问题
    具体比例是:一、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二、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加3元。三、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四、工伤保险:单位每月缴纳0.5%,个人不缴纳。五、生育保险:单位每月缴纳0.8%,个人不缴纳。六、公积金: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五险一金公司交多少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各地缴纳比例不一样。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3元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
    2023-07-12
    216人看过
  • 关于调整市本级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的通知
    市本级各参保单位:为保证生育保险的正常运行,根据《浙江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浙政发[2005]17号)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的规定和市本级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经第8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市本级参保单位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0.7%。按照《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6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浙劳社老[2007]59号)公布的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每月1840元。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地方税务局二00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2023-06-07
    141人看过
  • 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TRS_AUTOADD_1201171671364{MARGIN-TOP:0px;FONT-SIZE:12pt;MARGIN-BOTTOM:0px;LINE-HEIGHT:1.5;FONT-FAMILY:宋体}#TRS_AUTOADD_1201171671364P{MARGIN-TOP:0px;FONT-SIZE:12pt;MARGIN-BOTTOM:0px;LINE-HEIGHT:1.5;FONT-FAMILY:宋体}#TRS_AUTOADD_1201171671364TD{MARGIN-TOP:0px;FONT-SIZE:12pt;MARGIN-BOTTOM:0px;LINE-HEIGHT:1.5;FONT-FAMILY:宋体}#TRS_AUTOADD_1201171671364DIV{MARGIN-TOP:0px;FONT-SIZE:12pt;MARGIN-BOTTOM:0px;L
    2023-06-10
    147人看过
  • 生育保险比例和基数
    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2023-06-07
    77人看过
  • 关于大连完善失业保险有关政策问题通知
    关于完善失业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一、关于用人单位责任义务问题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履行依法登记参保、如实申报缴费、代扣代缴、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失业人员办理备案手续等相关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不按规定及时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履行失业保险相关法定义务以及由于用人单位处理劳动关系操作不规范、未及时为本单位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手续等原因,影响其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二、关于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和重新就业再次失业后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期限计算问题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失业后,其缴费时间的计算为单位(本人)累计实际缴费的时间,并应根据单位(个人)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
    2023-05-29
    499人看过
  • 关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后有关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问题
    一根据陕西省劳动厅和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陕劳发[1995]345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死亡后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1500元。二、根据陕西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陕劳发11999]559号),对其供养的直系家属抚恤金以每人每月130元的标准,按原核定的失业人员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次性发给。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者直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抢险救灾等确定为因工死亡的,其丧葬费补助金和抚恤金按照劳部发11996]266号和陕劳发[1997]232号文件执行。
    2023-04-22
    1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和比例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5
      五险缴费比例: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公司20%(全部转入统一基金),个人8%(全部转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 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五险的缴费基数分配: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均工资收入作为
    • 关于失业金和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10
      经济补偿金和失业金不是一回事。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裁员、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等情形下给劳动者的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而失业金是在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失业的情形下,如果符合法定的条件的,从社保经办机构处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 工伤保险基数与工资比例有关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6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工资比工伤保险基数大的规定,社会保险机构按缴费基数补偿,差额有用人单位补足。工伤职工公司不得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的,社会保险机构按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工伤职工应当先向用人单位追讨,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
    • 关于企业基本和缴费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7
      给你规定自己看:r社保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五项社保的具体缴费比例各地有所区别,但大致分别为:r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工资的20%和8%;r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10%和2%;r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2%和1%;r生育保险:单位缴纳约0.8%,个人不缴费;r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约2%,个人不缴费
    •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的相关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13
      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主要影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的享受,主要原因在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的享受主要依据员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进行计算,而工伤保险基金在核定这些待遇的时候不是参照员工本人的工资流水,而是按照企业给予员工申报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进行核定的。 2、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