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关于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和比例有关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9 10:34:08
426 人看过
一、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为统筹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今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从调整次月起,以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发基数,并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向社会公示。
二、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原则上为65%,最低不得低于6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昆山关于发放失业保险金相关问题有哪些
391人看过
-
郑州市参保企业和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有关问题通知
342人看过
-
宁波关于失业保险金问题解答
407人看过
-
深圳市的失业保险金的有关问题
283人看过
-
关于西安工伤保险缴费比例问题
374人看过
-
石家庄市关于失业保险有哪些相关问题解答
490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和比例问题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5五险缴费比例: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公司20%(全部转入统一基金),个人8%(全部转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 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五险的缴费基数分配: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均工资收入作为
-
关于工程质保金的比例问题山西在线咨询 2025-02-04工程质保金是3%。工程质保金是指合同双方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
-
关于河南省失业保险证的补办问题安徽在线咨询 2025-01-03如果失业证丢失了,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1. 如果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办的劳动者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户口簿、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二寸证件照)到其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 也可以在实行居住地服务和管理试点街镇办理,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如果失业证是由用人单位遗失的,劳动者应持用人单位的遗失证明等证明材料
-
关于失业金和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10经济补偿金和失业金不是一回事。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裁员、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等情形下给劳动者的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而失业金是在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失业的情形下,如果符合法定的条件的,从社保经办机构处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
工伤保险基数与工资比例有关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6根据相关法律对于工资比工伤保险基数大的规定,社会保险机构按缴费基数补偿,差额有用人单位补足。工伤职工公司不得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的,社会保险机构按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工伤职工应当先向用人单位追讨,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