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过程中,承租人可以主张哪些补偿项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08:52:49 378 人看过

房屋征收过程中,承租人可以主张的补偿内容有租赁房屋的费用,因拆迁而需要承担的搬迁、临时安置费等。但是承租人主要是由房屋出租人进行赔偿,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的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房屋出租人按照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一、租赁合同中有哪些不属于违约行为

租赁合同不算违约的情形: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4、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二、租赁的房租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承租人与出租人就房屋租赁的相关权利义务达成一致合意,从而签订的协议。具体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三、房屋租赁合同是什么样的?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房屋征收中,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补偿?
    现实生活中,经营性房屋越来越多。与普通的房屋征收相比,经营性房屋的征收有其特殊之处。此类房屋在征收过程中涉及到的对象不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也包括承租人,补偿项目不仅包括房屋本身的补偿,还涉及到停产停业损失、装饰装修损失等补偿项目。房屋拆迁,承租人到底有没有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国家的征收行为合法侵害了承租人的租赁权,对于由此导致的装修、搬迁、营业等损失,国家理应给予一定的量化补偿。作为承租人,在房屋要拆迁而房屋租赁合同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可享有房租损失。对于拆迁的补助费和安置费的问题,拆迁人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应该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装修装饰的损失,该项费用一般用于补偿
    2023-05-07
    414人看过
  • 房屋交易税征收哪些项目
    (一)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买方缴纳)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二)营业税:满五年的普通住房(证载面积小于144平米且单价低于5000元)免征营业税,满五年的非普通住房(证载面积大于144平米或单价高于5000元)征收差额(现评估价与原购买价之差额)5.65%营业税;不满五年的普通住房及非普通住房征收全额5.65%营业税。(三)土地增值税:按成交价1%缴纳。卖方承担。(四)个人所得税:房屋卖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不满五年以内销售,按成交价与原成交价差价20%征收所得税,房屋卖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满五年以后销售可免征所得税。(五)印花税:按成交价万分之十征收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六)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00元∕
    2023-06-18
    83人看过
  • 房屋征收中承租人的营业损失能补偿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租人的损失能得到赔偿。承租人主张对停产停业这一经营性损失、搬迁补助费和附属物相关补偿费,是合理的权益。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律师补充:经营性用房的实际经营者往往都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而是承租人,在大多数情况下,在征收启动阶段,承租人是可以参与到补偿协商过程中,如果事业无法继续经营下去,那么属于承租人的“停产停业损失、装饰装修、搬迁费、安置补助费”等补偿利益承租人就有权获得。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
    2023-05-07
    288人看过
  • 面对征收拆迁,非公房承租人的租房者能主张补偿权利吗
    虽然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房屋拆迁时承租人有没有经济补偿没有作出规定,但在实践中承租人是可以主张因拆迁行为造成损失的,如停产停业损失、临时安置、搬迁费用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征地补偿的倍数以及标准是什么1.补偿倍数区域平均综合补偿
    2023-04-30
    80人看过
  • 征收房屋过程中新增人口是否有补偿
    经常有人向晏清律师咨询关于征地拆迁方面的法律问题,最近晏清律师收到这样的法律咨询:家里碰上拆迁,截止日期是去年九月份,但是村里没拆完,有的这几天才签字同意拆的,我们的孩子在今年四月份出生的,还能拿到补偿吗?村里说签字之后去世的给,但是去世的在签字之前,我们的孩子出生在签字之前,还能去索要补偿吗?下面晏清律师带大家一起来探讨问题的法律答案。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通常拆迁开始前,征收单位会对拆迁范围内的人口进行登记确认,并在张贴的安置补偿方案公告中明确载明可以获得补偿的人口条件,比如户口不在本村或者外嫁女已迁走户口等情况能否得到补偿,并明确登记的期限。假如在登记期限内新生儿出生,并登记户口,那么当然可以进行拆迁补偿的人口登记,获得相应的安置补偿款。其次,晏清律师需要提示大家的一点是,拆迁补偿款的获得多少主要取决于征收土地面积及房屋面积,户口的人数多少会决定安置补偿款的大小,但整体拆迁补偿金额的大
    2023-06-29
    59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中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哪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民法典房屋征收补偿不动产征收征用制度是宪法确立的重要制度。物权编从所有权丧失的角度对不动产征收征用制度进行了规
    2023-08-01
    99人看过
  • 房屋承租人以及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承租人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
    所谓房屋承租人,是指以租赁方式取得房屋,并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的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通过租赁合同来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租赁合同便成为确立承租人身份的证明。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承租人与产权人不能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或者不能就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达成一致,或者与拆迁人不能就房屋拆迁补偿达成一致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按照产权调换解决,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一、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承租人享有下列权利:1、承租人有
    2023-04-23
    387人看过
  • 拆迁租赁房屋时承租人的补偿项目有什么
    主要有以下补偿:(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一、在市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公司搬迁补偿标准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空挂户口能不能享受动迁安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将户口空挂在拆迁地的,如果在拆迁地有房屋的,空挂人员是可以获得拆迁安置补偿款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
    2023-03-21
    441人看过
  • 拆迁补偿项目中有哪些属于承租户
    一、拆迁补偿项目中有哪些属于承租户拆迁补偿项目中属于承租户的费用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二、房屋被拆迁了,承租人有赔偿吗1.与房东解除租赁协议的,在房屋拆迁时,如果你和房屋产权人,也就是房东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给你进行安置的,那么,拆迁人对房东给予补偿后,就不再给你补偿了。2.与房东还没解除租赁协议的(1)拆迁人提供置换房屋的,房东就要跟你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就是跟你签在新提供的住处的租赁合同;(2)你可以获得补偿费用有: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三、
    2023-04-14
    194人看过
  • 哪些项目可以得到征地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国家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所以当国家进行补偿安置时会按照当地的政府所提交的安置方案进行补偿。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2023-07-07
    487人看过
  • 如何处理房屋征收过程中承租人拒不搬迁
    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规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拒绝搬家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或强制执行。相关法律知识《征收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屋征收实施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通行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赔偿数额、专用账户账号、产权交易用房和周转房的位置、面积等材料。
    2023-05-07
    211人看过
  • 征地赔偿主要涉及哪些补偿项目?
    征地赔偿的主要补偿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土地使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损,向种植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费;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他设施,因征地损坏而向所在人支付的补偿费;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因征地造成的剩余劳动力安置所支付的补偿费用。征地赔偿费与征地补偿费有什么区别(一)两者目的不同:国家补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使职权行为对公民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补偿的目的在于对作出利益让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损失进行补救。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赔偿的目的在于保障和监督国家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二)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补偿是基于合法行
    2023-07-03
    290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拿到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新拆迁条例,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被拆迁人为房屋的所有人,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因为使用人即承租人相对房屋出租人而言,是以支付租金而得到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而房屋的收益、处分权利仍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因此,新《条例》将租赁房屋的补偿主体确定为房屋所有权人。但房屋拆迁同时也会给承租人带来一定的损失和不便,因此,要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旧拆迁条例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对房屋使用人进行安置的原则,是在公有房屋为主体的情况下规定的,实践中因拆迁人不征求房屋所有人的意见,直接与房屋使用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一些城市实行的货币安置,将大部分补偿资金支付给房屋使用人,致使房屋所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引起房屋所有人诸多不满。
    2023-04-30
    249人看过
  • 在房屋征收拆迁中,对公房承租人如何补偿安置
    在房屋征收拆迁中,对公房承租人应该如何补偿安置呢为了妥善解决该问题,各地方政府一般通过颁布实施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对征收拆迁中的公房补偿安置进行规制。下面举上海市与长沙市的规定为例:上海市《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公有房屋承租人,是指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与公有房屋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建立租赁关系的个人和单位。这类人,和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样,在征收拆迁中享有依法获取补偿安置的权利。该实施细则中对公房的补偿给出了一个明确的公式,对公房的所有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补偿比例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征收公有出租居住房屋时,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20%;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80%+价格补贴。其中,价格补贴=评估均价×补贴系数×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补贴系数不超过0.3,具体标准由区(
    2023-06-18
    7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房屋被征收房屋征收纠纷补偿项目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7
      房屋征收纠纷补偿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公房承租人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享有广泛的权利,哪些人可以享受征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24
      公房承租人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享有广泛的权利:主要有(一)、知情权。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主动通知或者通过公告的方式,将与房屋征收有关的信息(法律、决定、政策、评估或者征询结果等信息),告知承租人或者其成年家属。(二)、提出意见权。在因旧区改建而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承租人可以就参加征收范围的确定、征收方案决定提出意见或者建议。(三)、选择权。承租人有权与房屋征收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房屋的评估机构;并且有权选择安
    • 房屋承租人补偿如何计算房屋承租人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02
      从2011年1月21日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条明确限制被征收人在房屋所有权人范围内,根据房屋所有权优于债权原理,普通意义上房屋租赁人失去被拆除人的资格,不能共享房屋征收补偿中的房屋补偿部分,但直管公屋和公司自关公屋的租赁人是例外。虽然公共房屋的承租人不享有所有权,但它实质上已经成为一种长期生存和福利社会保障的关系。公共房屋的名称是租赁,但承租人享有类似物权的财产权益。因此,在房屋征
    • 可向赔偿权利人主张哪些赔偿项目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28
      可向赔偿权利人主张以下赔偿项目: 1、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所有正式收据之和(住院病历、门诊病历、住院用药明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实际减少的收入(工资清单、减少收入证明)=误工收入*误工时间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近三年平均年收入÷12÷21.75×误工期限受害人不能举证收入受诉法院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
    • 公房承租人能否与房屋征收中的公房承租人分享房屋征收补偿中的部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已经将被征收人明确限定在房屋所有权人范围内,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普通意义上的房屋承租人不能分享房屋征收补偿中的房屋补偿部分,但是,直管公房和单位自关公坊的承租人是例外。公房承租人虽然不享有所有权,但实质上是成为一种长期存续的且带有福利性质社会保障性质的关系,公房名为租赁,但承租人享有的是类似于物权的财产权益。一次,在房屋征收中,公房承租人应享有类似于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