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
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债务纠纷是不是犯罪?
债务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不属于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如何变更合同的主体
对于更改合同一般只有两种方法。首先就是债权的转让,就是由原来的债权人把债权转让给新的债权人,从而可以使新的债权人可以代替原债权人。其次需要债务承担,就是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债权人可以把债权全部或者是一部分,给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也可以把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给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三、债权人如何证明曾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能证明债权人曾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证据包括:1、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2、债权人曾向债务人发送的信件或者数据电文;3、债权人曾向债务人的代理人、担保人或者财产管理人主张权利的证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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