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占有的推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0:44:41 95 人看过

(一)事实的推定

根据证据法原则,任何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主张事实存在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对于占有,各国都规定了一些事实推定,免除占有人的举证责任。因为要对占有的状态都予以证明,不仅事实上做起来困难,而且与将占有和本权分开保护的立法意旨相矛盾。这些事实上的推定有二:首先推定占有人是以所有的意思为自己占有,而且是善意、和平及公然占有;其次在占有前后两个期间内,有占有证据的,推定其为连续的占有。

(二)权利的推定

占有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外形的占有事实的保护,确保交易安全。故占有的效力要有权利推定制度做辅佐,即占有人在占有物上行使的权利推定为合法。当然在现实中大多数的占有总是有本权作为基础的,没有权利而占有标的物是非常态。

权利推定可以产生下列效力:

(1)受权利推定的占有人,免除举证责任。除非相对人提出反证。

(2)权利的推定,不但占有人自己可以援用,而且第三人也可以援用。

(3)权利的推定属于消极性的,占有人不得利用此项推定作为其行使权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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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4日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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