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交通肇事造成的停运损失谁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01:23:40 327 人看过

1.误工费的确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道路交通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证明,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2.误工日期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因为误工损失费是被害人因致伤、致残后必然可得利益的减少,它既可以是“工作或生产劳动的耽误”,也可以是‘旧常家务劳作的耽误”,因此节假日期间只要在误工期间之内的,也应当计算误工损失费。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应当予以赔偿的误工费

(1)误工人员为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固定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但受害人受伤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奖金不予计算。

(2)误工人员为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误工人员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相近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4)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合理赔偿。

(5)受害人系没有收入的人员比如家庭主妇,可以参照一般家庭服务人员或者护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6)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如果其从事的职业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7)如果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除了正常工资外还应该获得的其他收入,因车祸不能获得的,应予赔偿,

上述误工费的主张须有相应的证据支持。有固定收入者主张误工费,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如果受害人在受到损害后,其所在单位并没有全部或部分扣发其收入的,不存在全部或部分误工损失,此时受害人因没有实际减少收入,不能获得赔偿。还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0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赔偿应该给予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赔偿应该给予赔偿吗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可以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停运损失以停运前每天的正常营运收入计算。《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三款,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营运损失什么承担交通事故造成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车辆为营运车辆,因事故客观上确实存在停运损失。警方会予以确认停运28天存在停运损失的事实。如果有提供证据证实停运损失的具体数额,则会按照提供的具体数额进行赔偿,无法提供证据证实停运损失的具体数额,则会参照所在地上一年度交通运输业年均收入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
    2024-01-30
    182人看过
  • 撞了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要不要赔?停运的损失谁来赔呢?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成为日常的出行工具,那当汽车撞到了自己的营运车辆导致停运的,可以主张对方赔偿停运损失吗?来看这样的案例。刘某驾驶小型客车与张某驾驶的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发生碰撞,经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刘某负全责,张某无责。张某驾驶的作业车当时由A公司管控,事故发生后,A公司支付了维修费用,并将刘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车损及停运损失。根据我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的,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系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无法从事正常经营活动必然产生停运损失,故原告主张停运损失应予支持。A公司的主张是否能得到支持呢?法院支持。法律规定,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
    2023-05-06
    322人看过
  • 停产停业给谁造成的损失
    首先,在索赔依据方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给予的补偿征收包括:(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对房屋征收造成的拆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3)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条例》规定了房屋拆迁造成的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室内装修费等补偿费用的归属,属于业主。也就是说,房屋出租后征收房屋所产生的补偿费原则上应当归房屋所有人所有,但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给予承租人直接的民事索赔依据。承租人与出租人(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对上述赔偿没有约定,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承租人应当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这是另一种法律关系。第二,就生产经营损失赔偿的实质而言。《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暂行)》第六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产权交换的,应当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2023-05-31
    67人看过
  • 丢失人事档案造成的损失由谁赔偿
    档案保管单位丢失职工人事档案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导致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无法享受企业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待遇的,可以参照同类人员、相关保险的投保费确定权利人的损失,判令由档案保管单位一次性赔偿。相关知识目前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一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二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
    2023-05-03
    129人看过
  • 被损车停运丢失谁赔
    审判委员会
    在交通事故损害补偿案子中,假如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送或许旅客运送经营活动,能够要求补偿被损车辆修正期间的停运丢失。停运丢失以停运前每天的正常营运收入核算。诉讼时应提交停运前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机动车行进证、停运时间的证明(一般是指修正出厂时的证明)、行进线路等根据。一、交通事故损害补偿的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产业丢失是否包含被损车辆停运丢失问题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公例》榜首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则:“损坏国家的、团体的产业或许别人产业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许折价补偿。”“受害人因而遭受其他重大丢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补偿丢失。”因而,在交通事故损害补偿案子中,假如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送或许旅客运送经营活动,要求补偿被损车辆修正期间的停运丢失的,交通事故职责者应当予以补偿。交通闯祸补偿,首先要处理交通事故职责问题,《路途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1款规则:“一方
    2023-04-02
    449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造成对方损失,骗保赔偿?
    深圳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新办居住证后,应当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中止。  使用功能中止后可以补办签注。补办签注后再次办理签注的,应当在补办签注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签注。中止功能两年的居住证会被系统自动注销。被注销后再次申领的居住证需要签注的,持证人应当自再次申领的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签注。《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交通事故骗保如何判刑交通事故骗保判刑:1、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7-14
    195人看过
  • 承运人过失造成运输合同损失的赔偿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受伤,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责任有哪些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人追偿。5、在符合法律和
    2023-07-19
    341人看过
  • 航空运输期间造成托运行李损失由谁赔偿
    1、在航空运输的过程中,造成托运的行李损失的,一般由承运人承担赔偿的责任。但承运人能证明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必要措施的,不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第一百二十七条在旅客、行李运输中,经承运人证明,损失是由索赔人的过错造成或者促成的,应当根据造成或者促成此种损失的过错的程度,相应免除或者减轻承运人的责任。旅客以外的其他人就旅客死亡或者受伤提出赔偿请求时,经承运人证明,死亡或者受伤是旅客本人的过错造成或者促成的,同样应当根据造成或者促成此种损失的过错的程度,相应免除或者减轻承运人的责任。在货物运输中,经承运人证明,损失是由索赔人或者代行权利人的过错造成或者促成的,
    2023-06-19
    108人看过
  • 营运损失在交通事故中应由谁负责赔偿
    一、营运损失在交通事故中应由谁负责赔偿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营运损失由事故责任人负责。事故中的责任人认定方法如下: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3.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4.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二、交通事故中的营运损失如何赔偿计算交通事故中的营运损失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因遭受损失而无法进行运营活动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计算,通常就是因为交通事故减少的收入。这部分赔偿费用应根据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
    2023-08-11
    442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失的赔偿方式:营运事故
    交通事故中的营运损失可根据该车的每天产生的费用损失和营运利润损失合计计算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营运损失谁承担一、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营运损失谁承担1、交通事故造成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车辆为营运车辆,因事故客观上确实存在停运损失。警方会予以确认停运28天存在停运损失的事实。如果有提供证据证实停运损失的具体数额,则会按照提供的具体数额进行赔偿。2、法律依据:《最高人
    2023-07-15
    181人看过
  • 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交强险赔偿吗?
    一、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交强险赔偿吗?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赔偿。交强险的免责条款屈指可数,只是在受害人故意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等相关费用、事故间接造成的损失这些情形下,交强险不予以赔偿。若是发生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是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违法法律法规在先,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还有因抢救费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赔偿。二、交警如何处理交通事故?1、受理报
    2023-06-02
    229人看过
  • 退休职工受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赔偿
    退休职工因交通事故遭受损害的,如果能够证明有误工损失,是可以申请误工费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因此能够证明有误工收入的,那可以索赔误工费。企业退休职工(1)企业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亲属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2)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
    2023-08-11
    284人看过
  •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停运损失、替换交通工具交通费应赔偿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2023-06-03
    44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车辆停运损失费能否得到赔偿
    一、车辆贬值损失费能否得到赔偿?关于在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损失费是否得到赔偿的问题,法律还没有相关的赔偿规定。目前在整个保险行业,还都没有把贬值费纳入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但针对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过回复,回复称贬值损失的赔偿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但是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回复内容如下:关于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我院在起草《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征求意见中,对机动车贬值损失是否应予赔偿的问题,讨论最为激烈。从理论上讲,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填平损失,因此,只要有损失就应获得赔偿,但司法解释最终没有对机动车贬值损失的赔偿作出规定。主要原因在于,我们认为,任何一部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出台,均要考虑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综合予以判断,目前我们尚不具备完全支持贬值损失的客观条件:(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
    2023-04-03
    38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营运车辆造成的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6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交通事故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之外,因车辆停运而导致的营运损失还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的停运损失、停运损失、交通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0
      根据2012年12月2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停运损失、替换交通工具交通费肇事方应赔偿;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
    • 双方当事人由谁赔偿交通意外造成的损失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1
      交通意外双方均无责任,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
    • 事故车停运期间损失谁承担,事故车停运期间损失谁赔?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事故车停运期间损失谁承担关于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这一问题,《民法通则》已有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由此可见,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其在停运期间所产生的损失,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肇事一人死亡,造成七成损失怎么赔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4
      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和精神赔偿等。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X20;年丧葬费=该省在岗职工月工资 X 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成年、70岁老人计算5年、每年标准为该省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老人要看在那里生活,如果是农村生活,那就参照农村消费性支出);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