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养人申请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供哪些证件和证明
收养人需提供的材料有: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
二、收养的具体手续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三、收养人的条件
《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一方或夫妻双方,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可以自愿收养一名14周岁以下查找不到生父母的社会弃婴或儿童。这是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申请时应当具备的四个条件。同时,《民法典》对特殊收养人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婴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收养残疾儿童或孤儿不受有无子女、年满30周岁和收养一名弃婴或儿童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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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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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要提供哪些证件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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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办理收养需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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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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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抚养人)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或事实抚养公证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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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收养当事人无子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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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收养人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供的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3申请收养人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家庭成员、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有效证明。收养人所在单位必须是有人事部门的单位出具的证明才有效。该证明一般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3)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孤儿的,须提供该孤儿所在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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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养和收养登记的问题,请问收养证应提供什么材料?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11、领养和收养是一样的,收养能使原来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之间产生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对老年人的赡养以及财产继承等问题,所以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以下材料: a)收养人的收养申请;b)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c)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d)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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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证件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8收养登记所需材料收养人应提交收养申请书及以下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2、夫妻共同收养的提交双方结婚证,单身收养的提交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或丧偶同时提交离婚或丧偶证明);3、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或登记机关,第三方收养评估机构核实的收养人是否有子女,是否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4、收养登记机关核实收养人生育证明;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的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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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提供的收养登记证明材料该怎么办理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23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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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登记时,收养人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证明材料?应如何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5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5条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时,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4)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