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12-06-19 17:20:53 137 人看过

明农﹝﹞36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

一、指导思想

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突出监管重点,抓好农业投入品及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产品的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监管工作,加强农业投入品及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质量的抽样检测等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农产品。

二、目标任务

以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为目标,大力推广应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标志溯源、实时监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后,《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两部法律的有关规定,制订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加强对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二是加强对城乡居民的宣传教育,结合案例,深入浅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三是加强内部执法人员、协管员的培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高效开展工作。四是充分利用农业155网站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对每月给“三明市农业155”信息网报送3条以上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在年终考评时给予增加3分。五是印发部分《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小册子,在社会上或有关基地、超市、批发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地方做宣传。

(二)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网络

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制度、农产品抽检制度、部门联合执法制度、信息发布制度、举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各县(市、区)要加强与乡镇、街道的协调配合,对基地、市场、超市实施分级管理;要扩大农产品质量检测范围,进一步规范监测程序,协助各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等建立农产品检测室,杜绝违规产品上市。积极探索、推动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特别是蔬菜、水果的市场准入,提高市场农产品的安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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