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腹子代位继承的法律解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8:03:00 130 人看过

遗腹子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他的妻子正怀孕的尚未出生的子女。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遗腹子有继承遗产的权力吗

遗腹子有继承遗产的权力。遗腹子是指怀孕妇女在丈夫死后所生的孩子,胎儿父亲死亡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此时,胎儿排名法定第一。胎儿出生时有继承权。胎儿出生后死亡的,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胎儿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继承。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0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继承相关文章
  • 婆婆不给儿子“遗腹子”分遗产,“遗腹子”有没有继承权?
    江西萍乡的彭某去年在外务工时,不慎从高处坠亡,获得195万元的工伤死亡赔偿款。彭某的父母担心儿子离世后,儿媳不会把腹中的孩子生下来,因此认为赔偿金不能分出一份给这个未出生的“遗腹子”。法院审理后判决,彭某的遗腹子可以分得39万余元,并由胎儿母亲代为保管。二审维持原判。“遗腹子”有没有继承权?答案是有。根据胎儿的特殊利益保护,胎儿出生前可以拥有的权利包括:继承权、接受赠与或遗赠的权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等。所以,遗腹子也享有遗产分割的权利,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并由胎儿母亲代为保管。实践中,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参照遗产分割。将来遗腹子如果出生时为死体或者女方流产,保留的死亡赔偿金份额还是由母亲和公婆三人分配,因为孩子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未存在过;如果胎儿出生后夭折,相应份额为胎儿遗产,由胎儿的唯一继承人也就是其母亲继承。民法典关于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符合人道主义和人性伦理的要求。胎儿尚
    2023-05-06
    264人看过
  • 法律知识: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了解
    转让继承和代位继承的法律知识有: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表示放弃继承。未说明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代位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一、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一种继承制度,和“本位继承”相对应,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二、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
    2023-07-03
    239人看过
  • 遗腹子生的孩子要承担遗产继承权吗?
    遗腹子享有遗产继承权。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关于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一、胎儿出现死亡的时间对继承产生影响吗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得,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出生后即成为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因此,为保护未来民事主体的利益需要对胎儿的利益加以保护。二、遗嘱忘记胎儿继承份额有没有效遗嘱忘记胎儿继承份额无效。胎儿还没有出生,被继承人死亡,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义务也消失了,但胎儿需要抚养,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
    2023-03-18
    418人看过
  • 父母继承子女的遗产还代位继承
    规定属于子女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可以在子女死亡之后,申请办理继承手续。需要看子女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的需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的,需要有子女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所以,子女无遗嘱指定他人专门继承前提,父母是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一、房子写丈夫名字,丈夫去世,妻子可以卖吗丈夫死亡后房产证更名。如果是丈夫没遗嘱的情况下,由死者所有的是第一继承人继承。因为住房房产权是夫妻一人一半的,其中一位死亡,他那一半产权在无遗嘱前提下,应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如果需要独自获得产权变卖的话,需要有继承权三方一起到公证处办理放弃,并要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二、房产继承手续怎样办理要求所有继承人到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择继承人继承,放弃的需要签订放弃协议。取得继承公证书后,选定
    2023-03-09
    207人看过
  • 2024遗腹子享有继承权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遗腹子享有继承权吗遗腹子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胎儿即成为活的婴儿,也就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这时,为胎儿所保留的遗产即成为婴儿的财产,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不能继承遗产,则该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不久即死亡,为胎儿保留的遗产则由婴儿的唯一继承人即其父母法定继承。如果产生纠纷的,在涉及胎儿继承的案件中,胎儿尚未出生的,宜以其法定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起诉或者应诉。在胎儿出生后,出生后的婴儿可以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在诉讼中,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婴儿的名义代理其起诉或者应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二、法定继承该如何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又称无遗嘱继承
    2024-01-16
    385人看过
  • 遗腹子夭折遗产如何继承,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一、遗腹子夭折遗产如何继承,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遗腹子夭折遗产继承如果是胎儿出生时死亡的,保留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即被继承人的原法定继承人应当重新分割。胎儿活着出生然后夭折的,留给胎儿的那部分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给胎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继子女有继承权吗继子女的继承权和遗产的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丈夫或妻子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为继子女。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
    2024-02-04
    128人看过
  • 遗腹子是第一继承人吗
    遗腹子是第一继承人。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一、遗产分割的原则《民法典》(2021.01.
    2023-03-19
    410人看过
  • 未婚有没有遗腹子继承遗产
    一、未婚有没有遗腹子继承遗产可以的。为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共有没有三种情形:1、当出生的胎儿为活体时,胎儿可以取得该份遗产;2、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原保留的遗产份额仍视为被继承人尚未分割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依法分配;3、如果该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但不久后死亡,则原来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应当属于胎儿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方式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二、二婚的孩子能继承遗产与继父母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继父母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说,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没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如果没有没有扶养关系,则相互之间没有没有继承权。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这三种情况:1、对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继子女,继父母履行了抚养义务的。2、对已满十八周岁、但是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
    2024-01-18
    138人看过
  • 祖父遗产能否由遗腹子继承
    遗腹子可以继承祖父的遗产,遗腹子的父亲先于祖父死亡的,可代位继承其父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还没有出生,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人能否放弃继承遗产继承人能放弃继承权。具体规则如下: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口头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者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
    2023-08-16
    299人看过
  • 2024遗腹子有继承权遗腹子能获得交通赔偿吗
    一、遗腹子有继承权遗腹子能获得交通赔偿吗1、不能。遗腹子通常是不能获得交通赔偿的。受害人死亡时,其遗腹子尚未出生,并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不享有民事权利,所以不能行使赔偿请求权。此外,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并非继承案件,不能适用于《民法典》中关于遗产胎儿预留份的规定。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二、遗腹子继承份额怎么分割1、在分割遗产时,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保留的应继份额的数额,通常应理解为以能够满足该胎儿出生以后,至独立生活时为止的生活必需为原则,同时也要考虑到被继承人遗产的数额,其他继承人的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等情况。2、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承份额,是继承人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如果继承人在分
    2023-11-18
    432人看过
  • 遗腹子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吗
    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未出生为什么还要赋予其继承权呢?这是因为胎儿是一个特殊的未来的继承权利主体,他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已存在于母体中了。从继承开始以后到分割遗产时,胎儿虽然没有出生,成为现实的权利继承主体,但鉴于继承权基本上是属于一种身份权,胎儿作为死者亲生子女,依法应享有继承权,因此,为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法律为他虚设了主体位置,保留他应继承的份额,是符合我国养老育幼的优良传统的。但是,民法典赋予的胎儿继承权是有附加条件的。在分割遗产时,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也就是把胎儿拟制为享有特留份额的权利人。保留的应继份额的数额,通常应理解为以能够满足该胎儿出生以后,至独立生活时为止的生活必需为原则,同时也要考虑到被继承人遗产的数额,其他继承人的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等情况。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承份额,是继承人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如果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没有为胎儿保留应继份额,
    2023-06-14
    288人看过
  • 代位继承有什么名词解释?
    代位继承权的名词解释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为被继承人继承的意思。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有什么条件适用代位继承有以下条件: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23-07-27
    333人看过
  • 代位遗产的继承怎样继承遗产
    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一、侄子侄女可以继承到继承叔叔的遗产吗侄子侄女在叔叔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形下是可以继承叔叔遗产的,但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侄子侄女一般是不能继承叔叔遗产的,侄子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顺序内的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二、转让继承是指什么制度转让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死亡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让给其合法继承人的继承制度。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取代被继承人子
    2023-03-25
    253人看过
  • 代位继承的解释和定义是什么?
    代位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1、被代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2、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4、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死亡,或者和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2、继承的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如爷爷死亡后,父亲还来不及取得应继承的遗产就去世,由孙子来继承父亲从爷爷那里继承来但还未分配到手的遗产;而
    2023-07-03
    42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又称间接继承。其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被称为代位... 更多>

    #代位继承
    相关咨询
    • 法律对遗腹子的代位继承怎么定义,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10
      法律对遗腹子的代位继承的定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子女尚未出生的,可以代位继承。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遗腹子有没有继承权遗腹子有多少继承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4
      如果死者生前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前提,这位遗腹子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依据我国《继承法》第28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之规定,腹中胎儿是需要预留遗产份额的,应从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共有三种情形: 1、当出生的胎儿为活体时,胎儿可以取得该份遗产 2、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原保留的遗产份额仍
    • 法律对代位继承制度的解释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5
      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才死亡的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人不是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均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名词解释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6
      二者的区别有四:第一,适用法律不同。代位继承,是《》第十条规定的内容。是《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中规定。第二,执行基础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继承行为,转继承则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继承行为。第三,新的继承人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人。第四,适用范
    • 遗腹子是如何实行法律强制继承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07
      遗腹子没有继承权。根据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需要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是活体的,则是有继承权的。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则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