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羁押期限包括刑事拘留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6 10:38:54 167 人看过

一、侦查羁押期限包括刑事拘留不

侦查时期的拘禁期,实际上包含了拘留这一环节在内。

在此期间,对嫌疑人的管制方式可以分为拘留与逮捕两类,而拘留依然可细分为公安部门办理调查案情以及检察院自身涉及并不复杂的案件两类。

抵达审判阶段后,依据法定的程序,由人民法院负责对公诉案件进行审理,并且必须在受理案件之后的两个月内做出判决,最晚也不能停滞不前超过三个月的时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候审吗

若某人因涉嫌违法行为进入刑事拘留阶段,同时具备取保候审的法定理由与条件,则应当允许其申请取保候审。

所谓取保候审,指的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机构,对于涉嫌刑事犯罪但尚未被实际羁押之人,为了避免其实施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之行为,依法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是缴纳保证金,此外还要出具相关保证书,从而确保该人员可以随传随到的一项重要刑事法律强制措施。

以下四类人均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首先,若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是独立适用附加刑者;其次,如果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将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威胁者;当个人存在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情况,或者正值生育哺乳期的女性,据认为进行取保候审将不会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威胁;若案件已经进入审判流程,待办事项仍未完成,为确保程序得以顺利进行,也应允许有关人员申请取保候审。

凡符合上述任一条件之人,均可提交书面申请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

该项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n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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