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申请执行可以跨省法院执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20:32:28 293 人看过

如果满足执行的条件,法院就可以跨区执行担保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调解书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生效以后,其中所确定的应该承担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拒绝履行自已的义务,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就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一、申请强制执行要用到哪些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会用到的材料如下:

1、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是个人的,申请人要签字署名和手印。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单位的,签字和盖章都要体现在申请书上。强制执行申请书必须采用黑色钢笔或者水笔书写,使用A4纸打印,要用原件,不能只携带复印件;

2、申请人的基本材料证明,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如果委托他人申请,委托人携带授权书,托人的身份证明。如果委托律师,还有律师事务书和律师本身的职业证明资格证,有的申请还有提交被申请人的基本材料证明;

3、生效的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件,应该要求仲裁机构提供证明生效的文件或者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收到的回执文件。如果是行政机构的法律文件,应该加上申请人签收的回执信和举证材料;

4、如果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有了财产担保关系,还要提供财产担保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列出担保的财产清单。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

二、怎么申请到抚养费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法院的判决书生效后,若是需要履行支付义务的一方不履行支付义务,则向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名下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7: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申请拘留被执行人法院会执行吗?
    不会。拘留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才会进行拘留。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一、刑事拘留15天有案底吗刑事拘留十五天不会有案底。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会留下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因此刑事拘留是不会留下案底的。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役的区别行政拘留和刑事拘役的区别: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
    2023-04-01
    119人看过
  • 缓刑执行是否可以跨省?
    缓刑期间是可以去外地的。但是在去外地之前,缓刑人员需要先得到考察机关的批准。如果没有经过考察机关的批准就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就进行迁居的,那么人民法院可能会撤销判决缓刑的决定而执行原刑罚。缓刑人员需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并且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外地户口能判缓刑吗外地户口能判缓刑的,外地户口能否判缓刑其实与犯罪分子的户口并没有实际的联系,能否判缓刑取决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
    2023-07-02
    160人看过
  • 法院给申请执行人回执
    有的法院给,有的不给,可以直接给裁定、判决书。如果你一定要回执,而法院工作人员故意推诿,可以向法院领导投诉,或者向当地监察局投诉,依法维权。1、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依据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果法院判决已经生效,对方当事人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即法院判决规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法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人民法院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定要求,应当依法立案受理。立案受理后,7日内法院依法送达受理通知书。【法律依据】法释〔1998〕15号·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2023-04-27
    176人看过
  • 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破产吗
    申请破产是可以在法院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第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
    2023-04-21
    419人看过
  • 该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法院可否支持?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甲不能清偿债务,但却对乙享有到期债权,执行法院告知申请执行人丙可向法院申请代位执行,执行被执行人甲对乙之到期债权,甲没有申请代位执行。一年后,丙又申请法院执行被执行人甲对乙之到期债权(该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执行法院可否支持?对此问题,颇多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申请执行人的代位执行申请已过了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法院不应支持;另一种观点认为,申请代位执行不应受民诉法第219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限制。根据民诉法第233条的规定,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因此,丙的申请,执行法院应当支持。笔者认为,回答上述问题,应必先究明代位执行的性质、效力根据及适用条件。一、关于代位执行的性质代位执行是指负有被执行人到期债务的案外第三人,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该案外第三人应直接向执行债权人履行其对执行债务人所负的债务,
    2023-06-04
    350人看过
  • 执行担保后法院可否暂缓执行
    执行担保被人民法院认可后,即取得暂缓强制执行的效力。但是被执行人应当承担因此而给申请执行人所造成的损失。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人民法院认可或接受被执行人的执行担保申请,作出暂缓执行决定后,执行担保即发生法律效力。暂缓执行规定的直接法律后果是被执行人获得延期履行义务的时间,在暂缓执行期限内,除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外,申请执行人不得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在决定暂缓执行的同时,即应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8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2条的规定决定暂缓执行的,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
    2023-06-13
    381人看过
  • 债权人可以被先申请担保人被执行吗?
    若担保人承担的属于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可以先申请执行担保人。《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如果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属于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仍然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朋友帮你贷款别人不还怎么办帮别人担保贷款别人不还的,如果是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担保人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则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就要偿还债务。《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债务纠纷中第三人担保应注意什么债务纠纷中第三人担保的规定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
    2023-03-31
    473人看过
  • 会不会欠钱太少法院可以跨省强制执行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然后由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
    2023-04-18
    279人看过
  • 申请执行:如果法院的判决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
    1、起诉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2、审理前的准备。正式审理之前人民法院还要做—些准备工作,比如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3、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时,按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言书证等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的顺序进行。进入法庭辩论后,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再由各方相互辩论。辩论之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4、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土地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1、整理现有证据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
    2023-07-15
    148人看过
  • 申请法院执行财产可以诉前保全吗
    一、申请法院执行财产可以诉前保全吗?满足法定条件的话可以诉前保全。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在紧急的情况下,例如债务人有恶意转移财产、隐匿财产逃避债务清偿等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让债务人无法移送财产。诟前保全财产的执行,一般是在法院作出判决后,被执行人超出判决书执行的期限后不执行判决书,然后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执行的。诟前保全财产强制执行的程序:1、申请人向保全财产的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申请时要提交申请书、法院判决书等材料。2、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申请符合规定的,法院会在收到申请15日内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3、向被执行人发出强制执行的通知,法院会求债务人申报财产情况,以便法院执行,如果执行的是保全财产的,不会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情况。4、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折现被保全的财产,然后将款项转交给申请人。二、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根
    2023-04-16
    72人看过
  • 执行申请人提出执行异议可以吗?
    执行申请人不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提出异议,一般应由案外人以书面形式提出,案外人即指诉讼双方当事人之外的人。书写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由书记员记录在案,但要说明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权利的理由,并提供必需的证据。一、执行异议的法律概念民事诉讼法中: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的意见,并主张实体权利。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目的是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渊源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
    2023-06-19
    225人看过
  • 当事人不申请执行法院可否强制执行
    当事人不申请执行,法院一般不能主动强制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而当事人拒不履行的,行政机关需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才能予以执行。一、行政诉讼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对行政诉讼的裁判文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则法院也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强制其履行。二、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撤回后可以再次申请吗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撤回后还能再次申请。但是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06-22
    331人看过
  • 执行局能否跨省拘留被执行人
    可以拘留的。现在全国法院都在加强强制执行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一、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办呢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认为该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刑事拘留期限多少天关于刑事拘留,拘留期限是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时间的
    2023-04-11
    315人看过
  • 直接以个人财产担保,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债权由债务人的财产担保。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作出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债权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停执行和暂停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用哪些个人财产担保是合法的只要用的并不是法律禁止的个人财产担保就是合法的,具体以下的财产不能被抵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
    2023-08-18
    288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跨省可以办理担保人的法院执行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11
      一般情况下,可以的,若法院的判决书判决债务人还款,那么在债务人没有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法院的执行保证人可以有跨法院名义执行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10
      只要满足执行条件,法院就可以跨区执行担保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调解书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生效以后,其中所确定的应该承担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拒绝履行自已的义务,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就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跨省怎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1
      其实你也可以凭法律文书到被执行人主要财产所在地申请强制执行。就在原审法院申请执行的话可能会有点影响执行效率。
    • 跨省执行有法院强制执行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2
      关于法院跨省执行规定是不合理的。申请执行费和执行案件实际支出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人民法院应书面通知被执行人交纳,被执行人拒不交纳的,可强制执行,或在执行的款项中扣除。案件执行完毕后,人民法院应将执行案件实际支出费,开具收据交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承担案件执行费用后,人民法院应将申请执行人预交的申请执行费退还给申请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不能交付该费用,而申请人自愿承担的除外。当事人对法院执行费用计算方法有异议
    • 法院跨省执行规定强制执行可能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关于法院跨省执行规定是不合理的。申请执行费和执行案件实际支出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人民法院应书面通知被执行人交纳,被执行人拒不交纳的,可强制执行,或在执行的款项中扣除。 案件执行完毕后,人民法院应将执行案件实际支出费,开具收据交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承担案件执行费用后,人民法院应将申请执行人预交的申请执行费退还给申请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不能交付该费用,而申请人自愿承担的除外。 当事人对法院执行费用计算方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