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观点是评估机构按照当年适用的工程定额标准计算费用。原因是国家没有规定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标准时,建设部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定额标准属于行业标准,应当参照执行。对这一观点的误解在于:一是混淆了国家下达的建设工程定额标准和建设工程造价标准。二者的区别在于工程定额中包含工程利润,工程造价不应包含利润;二是“国家没有规定工程造价的计算标准”。实际上,国家规定了建设工程造价的计算标准,即工程造价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第二种观点认为,成本是根据建筑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计算的。原因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计算工程造价的定额标准往往跟不上市场价格的变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更贴近市场和建设工程实际造价,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实际上,工程定额“直接表示为各单位建安工程消耗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数量和基价的标准值”,是“计价依据”。根据当地市场价格信息,如地面材料价格信息,按工程定额计算工程造价。这种观点还有一个误区,即只说明了计算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而没有说明工程造价的计算范围。第三种观点认为,成本是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的直接和间接成本,不包括利润和税金,这些都是损失。原因是合同中对工程款的支付标准约定明确,便于人民法院审理。同时,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有利于当事人的接受。但是,如果合同无效,承包人就不应按照无效合同获得利益,因此也不应在合同规定的工程款中获得利润。履行合同应缴纳税款,无效合同不履行导致承包人不能取得发包人缴纳的税款。这种观点认为,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在内的工程造价符合建设部的规定,但根据合同确定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是不恰当的。因为,如果合同约定后工程量发生变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也会相应发生变化;由于合同无效,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约定也会失效,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金额,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同时,认为“承包人无故不履行合同,不应得到发包人支付的税款”是不恰当的。既然合同已经履行,发包人已经获得了履行的利益,那么以“无效合同不履行”作为发包人不向承包人缴纳税款的依据,很难不合理。至于发包人是否应该向承包人纳税,关键是看承包人是否需要纳税:对于建设单位承包给承包人的工程,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只要承包人取得工程款,就应该向国家纳税(即营业税)以及其附加费),即使合同无效,发包人也应向承包人纳税;对于分包或分包工程,由于承包人已纳税,根据税法规定,分包人或分包人不需要纳税,则分包人或分包人不存在纳税问题获取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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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就是指工程的建设价格,是指为完成一个工程的建设,预期或实际所需的全部费用总和。从业主(投资者)的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建设成本,即为建设一项工程预期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工程造价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它涉及...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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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过程中,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131.首先犯罪嫌疑人不再被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经过公安机关调查证明嫌疑人是无罪的。 2.当事人取保候审的时间已经过了最长时限。 3.相关的司法机关发现,采取取保候审的这种措施是不适合实际案情。 4.被拘留的嫌疑人患有重病,自理能力,也没有特别大的社会危害性。 5.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孕期或哺乳期妇女。社会危害性较小。 6.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犯罪嫌疑人是取保候审的主要主体,如果犯人已死亡,那么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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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工伤认定流程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141、实践中工伤认定流程: (一)提出申请。 (二)提交相关材料。 (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四)专家进行鉴定。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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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问题司法实践中有哪些流程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31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住房补贴与公积金的处理,可以采用这样的方法:对于双方都尚存有住房补贴或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通过折抵的方法,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差价补偿;对于仅有一方持有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则直接予以各半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