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遗症的伤残鉴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07:00:20 129 人看过

1、伤残级别鉴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后续治疗费鉴定:如伤者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

3、护理级别鉴定:伤者受伤严重,如一、二、三、四级伤残的,由于需要长期护理,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做护理级别鉴定。

4、误工损失日鉴定:误工损失日,是指伤者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一、交通事故鉴定医疗终结时间期限是多久

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是医学概念,属于医学范畴,应当由医学专业人士出具意见。

伤残鉴定在把握鉴定时限上,要以医学上公认的鉴定时限为依据,医学行业的专家意见:临床伤情稳定是治疗终结的普遍原则。并不是某些人提出的待内固定取出之时即为治疗终结,内固定取出仅仅属于后期治疗,治疗终结时间要视骨痂生长情况而定,应以医学眼光看待。

交通事故鉴定时机:交通事故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进行伤残伤残。

有的朋友认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如果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主张,则无法再主张做伤残鉴定,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另一种错误认识,如果要做二次手术,便认为治疗未终结不能做伤残鉴定。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通常有效的做法,是在发生事故造成伤害以后,按医生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待出院后或者医生认为治疗已经终结后,便应当及时向有资质的部门申请做伤残鉴定。

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交通事故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

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委托有伤残交通事故鉴定资质的司法交通事故鉴定机构进行。

二、车祸后多少时间可以做伤残鉴定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根据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号发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因此,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对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19: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司法鉴定头伤后遗症的程序、赔偿是什么
    一、头部受伤司法鉴定的程序: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二、司法鉴定的基本原则(一)鉴定原则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二)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
    2023-03-27
    427人看过
  • 工伤后遗症的阐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伤后遗症的解释如下:是指其职员因为工作原因或者在工作时间里受的伤害导致了其职员在受伤后会影响一段时间里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包括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残疾而不能在以后进行正常的社交生活;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其员工不能在以后的日子里胜任他的工作等等。工伤后遗症赔偿多少钱工伤后遗症的赔偿和伤残程度有关。相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明确的规定,工伤后遗症也算是工伤。职工工伤后遗症是可以要求公司和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工伤鉴定完之后,可以按照鉴定的标准计算出需要赔偿的金额。如果单位投了工伤保险,则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按照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没有投保,则按照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二条:工伤职
    2023-06-30
    479人看过
  • 脑梗后遗症算残疾证吗
    脑梗塞可以引起各种后遗症,如果造成的残疾标准在评级范围之内是能办理残疾证的。具体情况应去当地的残疾人联合会(简称残联)咨询相关事宜。残联会登记患者资料后再通知患者去当地指定的医疗机构去进行评残。残疾一般分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这几种。具体患者情况属于哪一种可由当地残联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评判。一、残疾证有什么补贴残疾证事实上就是一个身份证明,就跟身份证一样,只是证明你是一个残疾人。如果是地方残疾证的话,一至四级,可以申请低保。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市区的公园内享受免费,但在郊区一些特殊景点不免费。其他方面的优惠如下:搭乘火车、飞机,优先购票和搭乘;市内公共汽车免费;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免费携带。残疾人专用交通工具可就近免费停放;盲人读物普通邮件免费寄递;残疾人就医,优先挂号、就诊,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多重残疾人免交挂号费;残疾人免费
    2023-03-02
    368人看过
  • 工伤后遗症有多久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遗症后,一般没有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时间限制,只要是旧伤复发,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不再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后遗症癫痫六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
    2023-07-28
    178人看过
  • 处理工伤后遗症的方法
    工伤后遗症按照工伤申报和赔偿。工伤后后遗症也是属于工伤的,如果工伤复发了,仍然可以按照工伤进行申报及处理,社保中心会处理报销和赔偿的问题。员工工伤后遗症可以要求公司和保险公司予以赔偿。在工伤鉴定之后,就可以按照鉴定的标准对赔偿数额进行计算。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以直接由国家的工伤保险机构按照标准发放工伤保险的待遇。工伤后遗症赔偿条件有哪些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后留下后遗症的,需要劳动者重新申请劳动伤残等级鉴定,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依法享受伤残津贴赔偿。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工伤导致的后遗症也纳入了工伤的范围,经劳动者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后,劳动者依法享受康复费用、病情恶化等津贴待遇。如果已经得出伤残等级鉴定后一年,病情发生恶化的,可以重新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023-07-01
    216人看过
  • 工伤后遗症赔偿数额的相关规定?
    工伤后遗症赔偿多少钱?工伤后遗症的赔偿和伤残程度有关。工伤鉴定完之后,可以按照鉴定的标准计算出需要赔偿的金额。如果单位投了工伤保险,则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按照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没有投保,则按照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伤后遗症的赔偿和伤残程度有关。相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明确的规定,工伤后遗症也算是工伤。职工工伤后遗症是可以要求公司和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工伤鉴定完之后,可以按照鉴定的标准计算出需要赔偿的金额。如果单位投了工伤保险,则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按照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没有投保,则按照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伤后遗症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后遗症的赔偿标准与工伤赔偿相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并按伤残等级给予赔偿。一级伤残为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工资,四级
    2023-06-30
    372人看过
  • 脑震荡后遗症司法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一、脑震荡司法鉴定脑震荡是一种常见的原发性轻型脑损伤,无明确神经系统阳性体征,腰穿、头颅或mpd检查无异常发现。除了伤者主诉症状之外,目前尚无临床诊断或鉴定检验的客观指标,因此涉及脑震荡的司法医学鉴定也就显得较为复杂和难以把握。为此,在《标准》第8条中没有直接把“脑震荡”作为轻伤鉴定依据,而是特别强调“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二、脑震荡的司法医学鉴定主要是书证审查过程脑震荡意识障碍持续时间多数在数分钟至十几分钟之问,最长不超过半小时。首诊医师、初次鉴定人员以及重新鉴定人员,一般不能在伤后半小时内接触伤者,也就不能亲自检验到伤者的意识障碍情况,有关意识障碍的资料主要来自于伤者就医时的主诉和现场证人的证言。前者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可能会夸大伤情,后者无专业医学知识,不能准确判断伤者“昏倒”是否真实。就是初次鉴定人员仅凭伤者就医时的主诉或简单依靠现场证人的证言作出鉴定结论,没有对资料
    2023-04-17
    246人看过
  • 工伤后遗症仍然是工伤认定难点
    乌鲁木齐市电业局的职工李雪明,2年前发生意外被认定为工伤。后出现很多不适症状,经鉴定这是外伤后留下的综合征,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劳动局)再次认定这也属于工伤。电业局不服认定结果,将劳动局告上法院。乌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李雪明头外伤后综合征属于工伤。5月29日,判决已生效。庭审中,双方针对后遗症是否与第一次的工伤有关、事隔2年后能否再次认定工伤2个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2003年7月,李雪明在施工中不慎掉入电缆管中,后就诊于乌市第一人民医院,被诊断为骨折,其他部位未见异常。同年11月,电业局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认定工伤,李雪明被认定右足舟状骨骨折为工伤。病愈后,李雪明总是感到头疼、头晕、肢体麻木等。他向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称他在工伤中头部受伤造成精神障碍。2005年7月,自治区人民医院给李雪明出具伤情鉴定:这些症状都是头外伤后综合征、脑梗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医院的鉴定
    2023-07-02
    392人看过
  • 工伤后遗症癫痫六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2023-06-14
    114人看过
  • 胫腓骨开放性骨折后遗症工伤鉴定需要多久
    胫腓骨开放性骨折后遗症工伤鉴定需要60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一、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什
    2023-06-26
    121人看过
  • 工伤遗留的后遗症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工伤后遗症和工伤复发时同样按照工伤申报和处理的规定,工伤职工可以要求公司和保险公司赔偿。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病情恶化的费用,复查鉴定后,按有关标准赔偿。工伤后遗留的后遗症同样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复发时同样按照工伤申报和处理的规定进行,社保中心则会负责处理赔付和报销的事项。员工工伤后遗症可以要求公司和保险公司赔偿。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病情恶化的费用《工伤保险条例》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疾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复查鉴定后,按有关标准赔偿。工伤后遗症属于工伤范畴吗?工伤后遗症是指工伤职工在工伤治愈后,因工
    2023-11-25
    61人看过
  • 脑出血后遗症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脑出血后遗症司法鉴定的程序是: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4.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5.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一、人伤司法鉴定在什么时候呢司法鉴定的时间是鉴定若立即受理的,签订协议书之日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快的一周之内完成。相关规定有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二、股骨骨折司法鉴定一般可评为多少级股骨骨折司法鉴定一般可评为十级。股骨骨折司法鉴定程序:1、委托,司法鉴定机
    2023-03-01
    83人看过
  • 如何应对工伤后遗症
    工伤职工由后遗症,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以下工伤待遇:辅助器具安装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与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工伤条例纠纷如何处理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按以下流程处理:1、进行工伤治疗;2、委托律师全程代理;3、申请工伤认定;4、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鉴定);5、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6、进行工伤保险理赔;7、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023-07-06
    416人看过
  • 工伤交通事故后遗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一、施工侵权赔偿范围有哪些1、在一定的条件下,企业或者其他法人单位、组织,必须对它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雇员、接受的被派遣者、实习
    2023-03-06
    24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伤残鉴定八级但有后遗症是否还可以做伤残后遗症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5
      1、员工八级伤残就是属于存在后遗症的鉴定,如果员工对鉴定结果不服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或者在一年之后申请复查鉴定。 2、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
    • 伤残鉴定八级后有何后遗症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5
      员工八级伤残就是属于存在后遗症的鉴定,如果员工对鉴定结果不服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或者在一年之后申请复查鉴定。
    • 伤残等级后遗症能再鉴定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做伤残鉴定会不会有后遗症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4
      员工八级伤残就是属于存在后遗症的鉴定,如果员工对鉴定结果不服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或者在一年之后申请复查鉴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再次鉴定〕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
    • 被人打了后伤残鉴定为后遗症怎么办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0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