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部门”审批山西外资项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8:32:22 341 人看过

《山西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今年起实施,5月6日,记者随市人大领导检查该条例的执法情况时获悉,重要国家机关、重点科研单位、国际机场、车站、海关、境外投资的建设项目,都要经过国家安全机关的审批。目前,已有4家境外单位被要求重新选址。

4境外单位重新选址

我省地处北京西侧,是境外谍报机关重点关注的省份。而这些谍报机关,常以投资办企业、设立办事机构,购置、租赁房产等合法身份为掩护,在重要机关和核心部门周边,布建情报据点和观察哨所,搜集、窃取国家机密。

为此,我省出台《条例》加强管理。目前,《条例》规定的审批事项、权限及人员全部进入市政务大厅窗口。

今年1月份至4月份,我市接办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69件。其中,4家境外单位被要求重新选址,包括两家美国常驻代表机构,一家日本咨询公司,一家台湾独资企业,这4家单位的共同特点,是把办公地址或厂房选在党政军机关、军事科研院所内或旁边。

四类项目需审批

根据《条例》,需报国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有:在重要国家机关、重点科研单位、军事设施和军工单位周边安全控制区内;国际机场、车站、海关、重要邮件处理场所和通信枢纽的建设项目;境外组织、机构、个人及外商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国家规定其他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国安机关将从选址和用途、相关防范设施的规划设计等方面审查这些建设项目。

损毁安全设施最高罚5万

损毁、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国家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竣工后,未申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国家安全机关将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或个人把建(构)筑物出租、出售、赠与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境外组织、机构、个人及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如在省政府划定的安全控制区内,要经国安机关审批,在控制区外,要到国安机关备案。违者同样最高罚5万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文章
  • 鞍山市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需要什么资料
    一、鞍山市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需要什么资料1、涉外社会调查项目申请表(原件3份)2、申请机构的涉外调查许可证(复印件3份)3、调查项目委托合同、资助合同或者合作合同(复印件3份)4、调查方案(原件3份)5、调查问卷、表格或者访谈、观察提纲(原件3份)二、鞍山市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办理流程申请人向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受理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签订承诺书后,鞍山市统计局做出准予设立的行政许可决定,向申请人提供审查同意后的批文或者证照等结果文书;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答复申请人,说明理由(盖章)。三、鞍山市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申请条件涉外调查机构具有涉外调查资格,已领取了《涉外调查许可证》。四、鞍
    2023-05-18
    93人看过
  • 安置房项目如何审批
    一、安置房项目如何审批(1)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2、公安
    2023-05-09
    248人看过
  • 税务部门的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有几种
    到目前为止,国家税务总局经国务院确认的现行有效的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有以下二十五项:1.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2.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3.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审批;4.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5.对办理税务登记的核准;6.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7.对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审批;8.对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核准;9.对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准;10.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11.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的审批;12.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审批;13.对企业汇总缴纳消费税的审批;14.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20%、国家征用房产或收回土地、因城市规划纳税人自行出售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的审批;1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16.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税审批;17.公路货运业自
    2023-05-04
    296人看过
  • 电力工业部利用外资项目内部审计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行业利用外资审计工作,加强利用外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利用外资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维护电力企业对外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电力工业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结合电力行业利用外资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电力企事业单位,采用各种方式引进外资建设的发电、输电、变电、技改、科研、教学等项目的内部审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外资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要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第四条外资项目单位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中外合营企业和股份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合同、章程,可以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其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签证,也可以由出资各方或股东组成联合审计组进行审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第二章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五条电力外资项目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国家大型外资项目建设单位依照国家
    2023-04-24
    368人看过
  • 审批外商投资项目程序如何进行
    一、合资、合作企业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已不再是必须审批的内容,除报国务院有关部委审批项目、有基本建设内容项目或国家另有规定外,可不再单独审批。如需审批项目建议书,则提供以下文件。1.中方投资者或有资格的代理机构报送的申请书(原件)。2.项目建议书(原件),主要内容:(1)中、外方投资者的基本情况;(2)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3)经营范围、生产规模和国内外市场分析;(4)合资、合作年限;(5)拟引进技术的内容、条件;(6)主要原材料和配套件供应;(7)注册地址及基础设施配套条件;(8)职工人数和来源;(9)外汇收支预测;(10)经济效益预测。项目建议书应当包括以下附件:①合资、合作意向书(原件);②中方投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资信证明(原件);③外方投资者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或者身份证件以及资信证明(原件);④涉及配额、许可证项目的申请文件(原件);⑤新建项
    2023-06-06
    256人看过
  • 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简化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审批程序
    一、中方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由投资主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含新疆建设兵团外经贸局,以下简称地方主管部门)核准。中方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由地方主管部门报商务部核准。中央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在境外投资举办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由中央企业总部经报商务部核准。二、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申报程序:(一)由地方主管部门负责核准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地方主管部门收到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的申请后,应在征得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同意后核准。(二)须商务部核准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由地方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总部征得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同意后,报商务部。(三)地方主管部门核准或上报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应会签地方经贸主管部门。地方经贸主管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会签意见。(四)需从境内购汇和汇出外汇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在
    2023-04-13
    40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有四种类型,中国与外国合资经营的企业、中国与外国合作经营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更多>

    #外商投资企业
    相关咨询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哪个部门审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4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分级审批:(一)需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与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及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重点监管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由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二)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三)跨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区与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什么部门审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分级审批:(一)需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与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及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重点监管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由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二)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三)跨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区与
    • 安全设施审批部门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3
      新建、改建、扩建的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的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的部门及审查人员或者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的部门及验收人员,应当
    • 审批外商投资项目需要哪些程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6
      审批外商投资项目需要下列程序: 1.合资、合作企业项目立项。 2.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中方投资者或有资格的代理机构报送的设立公司的申请书。 3.外资企业(通常称外商独资企业)项目立项和企业设立。 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或改制。 5.外商投资性公司的设立。
    • 中外合作办学审批部门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30
      申请设立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实施高等专科教育和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申请设立实施中等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