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在第五章第三节对非全日制用工兼职劳动进行了规范。其中,第69条第2款明确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39条第4项对全日制用工兼职劳动予以明确承认,本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我国第一次在法律上对全日制用工兼职劳动作出规定,也就是我国法律允许在全日制用工中双重或多重法律关系存在,且这些法律关系均为劳动关系。同时,《劳动法》第99条规定被移植到《劳动合同法》中,即91条,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条显然是规范全日制用工兼职劳动关系的。因为,非全日制用工兼职劳动是常态,如果后订立的劳动合同影响了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先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兼职劳动者终止用工即可。后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可能对先订立合同的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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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兼职算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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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辞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5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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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对兼职的规定是什么意思兼职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41、兼职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同时与两个或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2、《劳动合同法》对兼职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对于劳动者兼职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2)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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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的兼职是否属于事业编制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01、没有正式用工与非正式用工之说,只要工作就是正工员工,但是否纳入事业编制需看单位情况而定; 2、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人均消费水平工资不是参照指标; 3、不上保险违法,若用人单位未为农民工上社会保险,按照《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北京市养老、失业保险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养老保险待遇补偿金及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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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兼职的劳动合同法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4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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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兼职劳动者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的被胁迫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28依法签订的兼职合同也受《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如果依法与不同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不影响前一单位工作任务的情况下是可行的。并且非全日制的劳动者还可以依法与单位签订口头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