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追加股东被执行人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4:05:13 371 人看过

当公司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股东)为被执行人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总结如下:

01、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

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

02、作为被执行人的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03、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

04、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以外的其他组织作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依法对该其他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主体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05、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06、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07、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08、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09、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0、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注销或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责令关闭、歇业等解散事由后,其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无偿接受其财产,致使该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或遗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为被执行人,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第三人书面承诺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执行相关文章
  • 公司注销后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情形
    变更或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是法院执行中使用较多的执行措施。被追加的股东常为此提出异议,执行法院在审理执行异议中要着重把握以下问题:一、对于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追加股东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0条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作为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从执行角度看,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这种情况,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显然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但也可能会损害被
    2023-05-05
    174人看过
  • 显名股东可以要求法院追加隐名股东为被执行人吗?
    可以走执行异议诉讼的途径,向法院出具自己们之间的管理协议书,请求法院变更执行人;关于显名股东的损失,自己可以基于自己们之间管理协议向隐名股东主张赔偿。自己手头掌握的证据比较充分,自己走诉讼程序申请法院变更是没问题的。一、工伤赔偿怎么向企业隐名股东追偿工伤赔偿向企业隐名股东追偿直接要求股东来进行赔偿,如果股东不愿意赔偿话,那么就可以根据股东的实际出资的情况,列举相关的证据,向法院来进行诉讼,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当依据其出资形成确定两者的法律关系,但最常见的是委托关系。对于隐名股东的资格确认,理论上有两种学说。一为实质说,即以实际出资的隐名者为法律股东;另一为形式说,即以显名股东为法律股东并否认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二、隐名股东口头协议投资可以确定身份吗比较困难。(一)投资前与显名股东签订书面的代持
    2023-03-22
    77人看过
  • 继受股东是否能够追加被执行人被执行人
    追加继受股东为被执行人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2、继受股东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一、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瑕疵出资及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有:1.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2.向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应当先行偿还公司债务,对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抽逃出资的股东负有补充赔偿责任。3.限制抽逃出资股东的相关权利: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4.解除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二、股东退出后还需要承担责任吗?根
    2023-06-28
    371人看过
  • 公司败诉欠债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吗
    公司败诉欠债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实践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公司名下的资产往往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权,那么追加被执行企业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是申请执行人通常都会采取的手段之一。但是公司法既然明确了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的界限,为了防止申请执行人滥用权力,损害股东的正当利益,因此限制了追加股东责任的范围,如:抽逃出资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未按照规定依法转让股权的股东,以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等,都可以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一、如何强制执行公司股权股权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作为股东在其他公司持有的股份或出资所采取的一种强制转让措施。当负债股东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该负债股东的财产性权利——股权以强制转让的方式变现清偿
    2023-06-26
    52人看过
  • 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是否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这种例外情形需要债权人通过诉讼方式主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6条规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公司法》第64条也规定了例外情形法院经调查发现达旺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导致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追加股东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13条第2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
    2023-08-12
    342人看过
  • 吊销营业执照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吗
    吊销营业执照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如果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就被吊销的,则可以追加股东作被告,请求其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担责。一、股东未实缴出资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股东未按期实缴出资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对公司和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2.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大股东出资不到位有什么责任首先,清算时,对债权人的连带清偿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其次,足额出资的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
    2023-03-07
    394人看过
  • 追加被执行人股东的法律途径有那几种
    追加公司股东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途径: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可以请求其承担连带责任;2、股东抽逃出资的,可以要求其在抽逃出资本利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三、其它法律途径。裁定终结执行可否追加被执行人如果法院裁定终结执行,说明案件已经执行终结,就不能再申请执行了。如果法院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就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了。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
    2023-08-05
    474人看过
  • 本案应追加新股东还是原股东为被执行人
    A公司与B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两公司有着长期的业务往来。后B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加之大量应收货款未能按期收回,公司资金周转状况严重恶化,已无力按期支付A公司货款。2005年7月,A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B公司立即支付其货款30万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公司对案件事实没有异议,仅仅表示现在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力支付该笔货款。于是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A公司的诉讼请求。后本案进入执行程序,经查,B公司可供执行财产的评估价值为25万元,另外从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调取的材料查明,B公司的原股东马某在该公司设立的过程中出资15万元,在公司成立后其抽回出资8万元。而在2005年1月原股东马某已将其在B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了新股东王某。就本案而言,因被执行人B公司目前的财产不足以清偿A公司的债务,故依法应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那么本案是追加原股东马某还是新股东王某呢?有观点认为,本案应追加新股东王某为被执
    2023-06-09
    212人看过
  • 被执行人还有其他的可以追加吗
    被执行人还有其他的可以追加。流程为申请执行人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机构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执行机构举行听证;制作并送达裁定书。一、父母欠债子女名下的财产会被法院查封吗父母欠债子女名下的财产不会被法院查封。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二、强制执行法规定有哪些《民诉法》第十九章一般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
    2023-06-24
    266人看过
  • 减资后能否把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
    一、减资后能否把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不能,因为公司法人实行有限责任制,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是相分离的,如果股东有过错,可以另行起诉。二、公司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的情形有哪些1、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2、作为被执行人的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
    2023-05-02
    135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成为控股股东
    一、哪情况可以成为控股股东?(一)投资者为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控股股东在行为上受到哪些约束?(一)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福利性机构及其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二)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三)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
    2023-03-01
    143人看过
  • - 在哪些情况下,股东可以相互追索责任?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定情形有: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对所投资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的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2、恶意逃避债务。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
    2023-07-04
    52人看过
  • 抽逃出资申请追加股东为执行人可以吗
    可以,抽逃出资是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本罪是指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一、具体情况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
    2023-06-26
    33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下情况下可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6.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怎么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去除的方式如下:1.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并且人民法院通过审查。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等其他法定情形,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三、被执行人和失信执行人同步的吗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
    2023-06-06
    11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利的活动。 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执行名义确定的民事义务,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依法采取民事... 更多>

    #民事执行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下被执行人会有权追加股东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05
      以下情形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一、对于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二、对于公司所负债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务账目或拒不提供财务账目。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
    • 哪些情形下可以定向股东追加被执行人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05
      以下情形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一、对于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二、对于公司所负债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务账目或拒不提供财务账目。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
    • 股东可否追加为被执行人呢?追加为被执行人是在什么情况下?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1
      可以的,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抽逃出资股东被执行人追加可否追加新股东为被执行人?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4
      执行公司财产过程中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前提条件执行公司财产过程中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前提条件有两个: 1、公司需满足的条件: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其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或者未经清算即办理了注销导致公司无法清算。 2、股东需满足的条件:股东分别满足如下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可根据相应的条件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 能否追加被执行人的股东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7
      《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规定表明了有限责任公司的法理基础就在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分离,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