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如何确定建筑物的保质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1:35:10 156 人看过

1、建设方如何认定房屋建筑的质量保证期《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证范围和保证期内存在质量缺陷的,第7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证期限为:

(1)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中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文件;

(2)房屋防水工程、卫生间、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及外墙渗漏,为5年;

(3)采暖、制冷系统,为两个采暖、制冷周期;

(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两年;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和完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构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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