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报销原始单据审核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0:30:19 301 人看过

(1)发票填写日期是否正确,有无漏填或错填情况。(2)采购单位名称填写是否正确,名称是否填写错误,其他单位发票是否错报公司报销。

(3)填写的商品名称、规格、品牌、型号是否与实际验收货物的名称、规格、品牌、型号一致。(四)货物的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计算金额是否正确,书写、记录是否有错误。(五)发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有差异。

(6)填写发票的填表人或经办人是否签字或盖章,发票是否为空。

(7)销售单位是否有财务专用章或财务结算专用章,公章是否漏盖或盖错。

(8)发票是否加盖销售单位所在地税部门发票监制章,是否漏盖或错盖。

(9)发票是否有多份复印件,是否没有复印件或由买方单独填写,如发现单独填写的发票应拒收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10)检查货物入库单或验收单上是否有经营者和承兑人的印章,是否有遗漏、错签或错签。

(11)检查发票是否经经办单位领导或货物主管部门签字认可,有无遗漏、错签、错签。(12)不允许使用不符合规定报销程序的白条或无效发票。如发现白条或无效发票,应拒收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13)检查报销人购买的物品是否与原借款单位规定的内容一致,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如发现报销内容不一致,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并及时向财务部领导报告。

(14)检查购买的商品是否属于压缩社会群体购买力的特殊管制商品;如果属于特殊管制商品范围,只能凭国家颁发的压缩社会群体购买力的特殊管制商品购买证明购买报销时应附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批准购买特殊控制物品的书面证明;未经批准,会计有权拒绝特殊控制物品的报销申请,并及时向财务部领导报告处理;事后申请《受控品采购证明》的,会计取得《受控品采购证明》后方可申请报销。

(15)无实物形式的零星费用项目报销,在取得对方单位开具的费用收款收据后,检查是否经单位领导或业务负责人批准签字,并注明费用项目内容及相关处理签字。

(16)原报销单中如有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单据,报销人应在办理报销前将其退回原经办单位填写或更正。

(17)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非法的原始单据应拒绝接收,并注意扣留报销单据,及时向财务部门领导报告。

(18)对涉及违纪行为的报销原始单据予以拒绝,并扣留报销单据,及时向财务部门领导报告。

(19)当费用超出系统规定的标准范围时,应及时询问报销人,查明原因。对合理、不合法的部分,报销人可向财务部负责人或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的厂长申报原因和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报销;未经批准的部分,只有合理合法的部分才能报销,部分审批的,按审批金额报销。

(20)检查原报销凭证是否与原贷款申请用途和任务一致。凡不符合原规定用途和任务的报销单,一律予以删除、作废、撕毁、不予报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9: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对实物证据的审查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对实物证据的审查应注意的几点问题(一)注意审查实物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影响实物证据客观真实性的因素主要有三:一是人为伪造,伪造物证、书证可能出于对他人的栽赃陷害,也可能出于自己逃避法律责任;二是物证、书证可能因自然原因发生变化,如现场遗留的鞋印因风吹雨淋而变形,物品保管过程中因自然原因而损耗、变质等;三是物证、书证因提取、固定、保管不科学、不严谨而发生变化,如提取的血迹检材因保管不善而被污染、腐坏,物证、书证的复制件、复印件出现失真,不能反映原物、原件的外形、特征或者内容等。(二)注意审查证据的来源我国刑诉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物证、书证的收集方法有勘验、检查、搜查和扣押。至于通过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和被害人,向有关单位或者人员提取物证、书证的方法,其实质为上述物证、书证收集方法的延伸。即通过此类途径,获知一定信息,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物证、书证的收集。勘验,是指公安司法人员为收集证据,发现真实,
    2023-03-01
    225人看过
  • 对实物证据的审查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对实物证据的审查应注意的几点问题(一)注意审查实物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影响实物证据客观真实性的因素主要有三:一是人为伪造,伪造物证、书证可能出于对他人的栽赃陷害,也可能出于自己逃避法律责任;二是物证、书证可能因自然原因发生变化,如现场遗留的鞋印因风吹雨淋而变形,物品保管过程中因自然原因而损耗、变质等;三是物证、书证因提取、固定、保管不科学、不严谨而发生变化,如提取的血迹检材因保管不善而被污染、腐坏,物证、书证的复制件、复印件出现失真,不能反映原物、原件的外形、特征或者内容等。(二)注意审查证据的来源我国刑诉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物证、书证的收集方法有勘验、检查、搜查和扣押。至于通过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和被害人,向有关单位或者人员提取物证、书证的方法,其实质为上述物证、书证收集方法的延伸。即通过此类途径,获知一定信息,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物证、书证的收集。勘验,是指公安司法人员为收集证据,发现真实,
    2023-05-02
    237人看过
  • 票据纠纷应注意哪些问题
    票据金额的大小写须一致、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票据的有效期间;票据的诉讼时效;以及票据的管辖法院等事项。票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票据支付地的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一、转账支票的使用注意事项有哪些转账支票的主要用途是:转账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客户,用于同城交易的各种款项,均可签发转账支票,委托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转账支票是一种最基本的同城支付结算业务品种,只能用于本地,不能异地转账。注意事项有:1、购买支票:客户转账支票使用完毕后,应在转账支票领用单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同时按标准交费,领取空白转账支票。2、客户应在其存款账户的余额内签发支票。3、“出票人签章”栏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缺漏印章或印鉴不符时,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
    2023-03-23
    81人看过
  • 入住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钥匙”就是交付房屋。因此,开发商在拿到住宅钥匙后,只承担房屋质量维修责任,没有逾期交房的压力。一是商品房交付验收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钥匙”是指房屋交付使用。因此,开发商在拿到住宅钥匙后,只承担房屋质量维修责任,没有逾期交房的压力。2。商品房质量缺陷问题及对策。目前,在商品房交付过程中,购房者以此为由拒绝接受商品房的情况屡见不鲜。买方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首先,应当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相关违约责任为依据。合同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该房屋或者解除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商品房的质量缺陷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购房人可以拒绝接受。但对于交付的商品房,存在地面、墙体裂缝、局部渗水、漏水、门窗
    2023-05-08
    428人看过
  • 转租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房客拖欠租金。房客擅自盖房子。转租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区县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公安许可证。房屋转租注意事项。需要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出租人转租租赁房屋,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将构成擅自处分行为,转租行为的有效性或无效性处于未定状态。转租行为须经出租人同意或取得出租房屋所有权后,才能认定为有效。承租人应当查验业主产权原件、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和业主身份证原件。而且产权证的主人和身份证是一样的。并要求提供一份副本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出租人出售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备案材料为:(1)房地产产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2)出租人和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三)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既有原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又有新转租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义务。当然,经出租人、承租
    2023-05-07
    252人看过
  • 入住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钥匙”就是交付房屋。因此,开发商在拿到住宅钥匙后,只承担房屋质量维修责任,没有逾期交房的压力。一是商品房交付验收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钥匙”是指房屋交付使用。因此,开发商在拿到住宅钥匙后,只承担房屋质量维修责任,没有逾期交房的压力。2。商品房质量缺陷问题及对策。目前,在商品房交付过程中,购房者以此为由拒绝接受商品房的情况屡见不鲜。买方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首先,应当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相关违约责任为依据。合同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该房屋或者解除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商品房的质量缺陷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购房人可以拒绝接受。但对于交付的商品房,存在地面、墙体裂缝、局部渗水、漏水、门窗
    2023-05-08
    33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关于报销单据原始单据的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3-23
      1)取得发票.上没有加盖销售方发票章 要求:发票.上要盖有销售方发票专用章,并且与销售方名称一致,否则不得报销; 2)取得收据上没有加盖销售方财务章 要求:收据上要求盖有销售方财务章,没有财务章不得报销; 3)出差日期和行程不同,报销的手撕非机打车票连号或同一号段报销 要求:出差日期和行程不同,报销的手撕非机打车票不得连号或同一号段报销。 4)报销的手撕非机打车票上没有国税监制章;或虽有国税监制章
    • 技术合同审核应注意哪些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6
      技术合同审核需要注意找准审核要点,不可怎么实现我方合同目的,合同有什么风险和陷阱,合同是否有不利条款需要删除,是否有不利的表述或不正确的表述需要修改,是否有重大事项遗漏了需要添加,语言表述是否正确,措辞是否恰当等。
    • 贪污罪证据其他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一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3
      1、所有讯问、询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务必符合法律规定,尤其注意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人必须由两个以上的侦查人员进行,犯罪嫌疑人在笔录后签署意见,侦查人员在笔录后面签名,笔录结尾处最好有体现无刑讯逼供、诱供、诱证的内容。 2、所有书证、物证务必注明来源、出处,有提供证据的个人或单位签名或加盖印章。
    • 廉租住房审核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按照我国住宅法“一户一宅”原则的要求,在廉租住房审核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家庭成员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不得重复申请。 (2)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只能选择一种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其中符合实物配租的廉租家庭也可以选择租房补贴。 (3)有原住宅的家庭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时,可以聪原住宅退出或由住宅保障管理部门回购;申请家庭因特殊困难不能退出原住宅的,由住宅保障管理部门按差额面积发放租房
    • 庭审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8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答辩状没有统一的格式,根据案件争议的焦点提出自己的意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