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侦取保候审检察院还要取保吗
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系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三方共同商议决策后实施。因此,一旦相关部门做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并且已经予以执行,那么便无需再次办理相关手续。在司法实践中,当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被公安机关批准取保候审之后,案件将会被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在此过程中,检察院通常不会再次对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除非原来设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已经改变或者出现了新的状况。不过值得特提的是,检察院保留随时变更或者撤销原先设立的取保候审措施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刑侦取保候审后有失效期吗
关于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问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12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若仍需持续进行调查侦办工作,则应采取适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方式。具体而言,依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而对于监视居住的执行期限,同样不得超过6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之一,其实施与否需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法院这三方共同做出决定。一旦依法生效并开始执行,就无须再次提出申请进行重复办理了。当处于侦查阶段时,如果当事人成功取得取保候审,那么当案情移交至检察院审核起诉之后,通常不再需要进行重复的取保候审操作,除非所面临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者出现新的状况。在此期间,检察院享有权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已有的取保候审措施作出修改或者撤销的决策。
-
检察院退侦去哪里取保候审
452人看过
-
刑侦取保候审,现在要去检察院,去了需要怎样
389人看过
-
公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会侦查抓人吗
163人看过
-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还是以取保候审方式
499人看过
-
取保候审检察院传唤还会收押吗,取保候审的流程
316人看过
-
检察院取保后法院还要取保吗
473人看过
-
取保候审中,检察院退侦还会传讯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1-03-12检察院退侦还是有可能会传讯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检察院刑事取保候审的吗,检察院取保候审有什么区别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2公安局取保候审:案子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批准。 2、检察院取保候审:案子移交到检察机关,由检察院机关批准。不管是在公安局办理还是在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其执行机关都是公安机关。其依据的法律都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 第七十九条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通知我去检察院办取保候审,会判刑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2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犯罪侦查期间(包括侦查期间和逮捕后的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没有必要采取羁押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后,要求犯罪嫌疑人不能离开指定地点(比如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城市)。 取保候审后,至于判刑不判刑的问题是要依据检察院提起公诉现有证据材料能不能证明你有罪,法院采信有罪则判刑,法院采信无罪,或者罪刑较轻则不判刑,和取保候审无关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活动中的强制措施,与释放
-
侦查机关取保候审检察院取保候审,怎么办理呢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6申请取保候审流程: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7、解除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
-
取保候审就是移送检察院侦查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6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公诉科,证据不足公诉科可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