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债权质权的实现顺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9:32:23 77 人看过

在同一债权上是否可以设定不同顺序的质权,以及如何实现,是实践中应该解决的问题。事实上,在动产质押中,因其成立与生效必须以出质人移转出质物给质权人占有为要件,一般不会产生所谓的不同顺序的质押。然而在普通债权入质,由于出质人仍是入质债权的债权人,且无法移转占有,质权人享有的只是期待权,那么,出质人仍可以再次处分该债权。况且,国外立法一般也不禁止设定不同顺序的权利质权。如瑞士民法典第903条规定:后位质权,在前位质权人受到债权人关于其债权的或受到后位质权人关于其后位质权的书面通知后,始生效力。

我国一些教授对设定后顺序质权提出三项要求:

第一,应以书面为之;

第二,应书面将现质权设定之旨,通知占有债权证书的质权人,并指示其于受清偿后应将其证书交于后顺序质权人。

此通知,应由出质人或后顺序债权人为之;

第三,对于第三债务人应通知之。通知第三债务人虽非质权成立的必要条件,然如不通知,则为第三债务人得因支付于出质人而负责;于通知后,第三债务人经出质人及全部债权人同意,始得为支付。

在同一权利上设定数个普通债权质权时,实现质权应按各质权成立时间的先后来决定,先成立的质权优先于其后的质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1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权相关文章
  • 混合担保中,实现债权的顺序如何确定?
    1、若物保人、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了债权人行使担保物权和保证债权的“顺序”和“份额”的,按约定。2、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物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在债务人未以自己的财产提供物保或债务人以其财产提供的物保已经实现但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的情况下,存在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物保和人保的,此时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和人保无先后顺序。《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律师补充: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者(在担保
    2023-05-07
    313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偿还顺序是优先股普通股债券吗
    一、优先股、普通股和债券的定义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是能稳定分红的股份。普通股指的是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由此可以得知,破产债权的偿
    2023-04-28
    52人看过
  • 普通债权质押合同的效力
    一、普通债权的质押担保功能以普通债权出质,质权并未存在于具体的财产上,权利的标的物是拟制的财产,属于请求权。担保之债本身是一种请求权,如这种请求权又以另一种请求权的实现为基础,担保之债的实现程度的保障程度较低。虽然证券债权也是请求权,但其受特别法调整,流通性强,实现方便,证券质押的担保功能较强,普通债权质押显然不具备证券债权质押的流通性,其担保功能有限。二、可以质押的权利须具备以下的特点1、权利应当是私法上的财产权,应当以财产为内容,可以用金钱来估价,人格权及与身份有关的亲属权、荣誉权、监护权不得出质。2、权利应当有可让与性,如出质权利不能转让,不能变现,无法实现对债权的担保,因此不能转让的权利设立质权无效。此类权利如继承权。3、权利应当具有特定性,持有权利凭证的当事人可以控制权利的实现。普通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具有财产内容,可以依法转让,符合可质押权利的一般特征,原则上应当可以作为质押标的
    2023-06-15
    330人看过
  • 破产债务清偿顺序 优质债权
    破产债权清偿的顺序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申请破产的后还需要还钱吗企业申请破产的还需要还钱。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2023-03-13
    353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顺序是什么?
    实现担保物权顺序是:留置权质权抵押权,具体内容是:1、先有抵押权后有质权若该抵押权未登记,则因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登记的抵押权虽成立在前,质权的效力也应优先于抵押权。若当事人将该抵押权进行了登记,该抵押权的效力自然优先于质权的效力。2、先有质权后有抵押权在一般情况下,设定质权后不宜设定抵押权,若当事人同意于出质的财产上再设定抵押权时,质权的效力应优于抵押权,不问该抵押权是否办理抵押权的登记。一、留置权有哪些效力留置权的效力:(一)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二)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三)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四)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留置权
    2023-06-27
    490人看过
  • 担保物权有什么实现顺序
    同一动产上有三种担保物权的,三类物权受偿的先后顺序是:优先适用留置权然后是质权最后是抵押权。担保物权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一、不动产担保物权有哪些不动产担保物权是在、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质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
    2023-03-10
    357人看过
  • 物保和人保并存时债权的实现顺序有哪些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这限制了债权人的选择权,债权人只能先行使担保物权以维护自己的债权利益,而后在不能完全受偿的余额范围内,才可以向保证人主张保证利益。因为,如果债权人先行使人的担保,保证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后,还需要向最终的还债义务人进行追索。如果担保物权人先行使物的担保,就可以避免保证人日后再向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的烦琐,减少实现的成本和费用。而且,在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要求保证人先承担保证责任,对保证人也是不公平的。“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同一债权既有第三人物的担保又有其他第三人的人保时,债权人享有选择权。第三人物保人与保证人都处于担保人的平等地位,都不是还债的最终义务人,债务人才是最终义务人。因此,债权人无论是先实现物的担保还是先实现人的担保,物的担
    2023-03-08
    120人看过
  • 企业破产普通债权人的清偿顺序是在最后吗
    企业破产普通债权人的清偿顺序是在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企业破产债权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债权申报表》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1)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2)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
    2023-03-30
    238人看过
  • 如何保证债权得到顺利实现
    有效的保证债权顺利实现的方法:第一、要求对方提供保证人。第二、要求对方提供财产抵押。第三、要求对方用一定的的财产进行质押。第四、对对方进行信用管理。一、合同保全跟合同担保有什么区别合同保全和合同担保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债权人能够顺利实现债权,然而二者并非同一概念,需要加以区别。第一,概念不同:合同保全,是指为了防止合同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利益受损,而允许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某种权利予以干预的法律制度;合同担保,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和约定,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财产或保证,以保障债权人顺利实现债权。第二,方式不同:合同保全的方式有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行使撤销权;合同担保的方式有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质押、留置、第三人保证等。第三,依据不同:合同保全主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担保主要依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第四,发生的情形不同:合同保全发生在因债务人的某些行为,导致其财产不当减少,或者
    2023-06-25
    419人看过
  • 债权质押后债权人变更吗,质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
    一、债权质押后债权人变更吗出质人质押债权担保债务的,出质债权的债权人不会变更,但质权人取得质押债权的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流质】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二、质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一)拍卖抵押权人在债权已界清偿期而债务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时,可以申请法院依照一定的程序拍卖抵押物,就其所得的价金优先受偿。如果拍卖抵押物后所得的价金多余债务金额的,超过部分应当返还抵押人
    2023-06-17
    58人看过
  • 质权在实现质权情形
    一、质权在实现质权情形(一)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三)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质权的概念以及特征(一)质权的概念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2023-05-06
    341人看过
  • 债权申报提交上去能够要回吗,普通破产债权清偿顺序
    一、债权申报提交上去能够要回吗债权申报后能不能要回债权,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清偿了优先债权后有剩余的,债权人的债权就有可能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能够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
    2023-06-16
    283人看过
  • 普通债权质押流程怎么走
    质押双方持下述文件到托管部。托管部收取手续费。办理质押冻结。出具质押冻结证明书。①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②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③质押合同及公证书;④双方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⑤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⑥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⑦债权质押流程需要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⑧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⑨出质方如是法人机构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⑩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一、股权质押的执行流程:(一)操作流程:1、需要融资的企业咨询融资相关事项,准备融资所需资料;2、联系融资机构;3、双方商议融资的金额、利率、期限等相关事宜并达成协议;4、签订股权质押融资合同;5、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6、出借方发放资金。(二)手续:1、企业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证书
    2023-03-10
    373人看过
  • 票据质权的实现
    票据与票据权利不可分离,行使票据权利必须提示票据,也就是必须以占有票据为前提。票据设定质押后,质权人在票据权利之上取得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被担保的债权不能获得清偿时,质权人可以以票据金额优先偿付自己的债权。《票据法》第35条第2款规定,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实现质权是指以质物的价值优先偿付被担保的债权,其前提是被担保的债权到期未能获得清偿。如果出质人在期满时仍未履行自己的义务,则质权人有权行使票据权利,以实现质权。但是在票据质押中,票据的到期日往往与被担保债权的到期日不同。那么质权人如何主张票据权利而实现质权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㈠票据的付款日期先于其所担保的债权清偿期届满。此种情况下,即使被担保的债权尚未届清偿期,质权人仍然有权向票据债务人请求付款。因为票据设定质押后,即对质权人产生了及时行使票据权利的义务,票据上的质押背书就是出质人赋予质权人代理权
    2023-06-06
    31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质权
    词条

    质权是指债权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 更多>

    #质权
    相关咨询
    • 普通债权第几顺序清偿债权的清偿顺序依据是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6
      协议离婚的,凭借经过公证后的离婚财产协议以及已方相关材料,可以单方办理过户。判决离婚的,也可以凭借生效法院判决书及已方相关材料单方过户。
    • 担保债权和普通债权抵算顺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8
      因担保的性质不同,偿还的顺序也不同。债权的受偿顺序是指,就同一财产(动产、不动产)用于偿还债务的顺序。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包括“人保”和“物保”。债权人对担保人所享有的追偿权并不优先于担保人的其他债权人受偿,债权人对物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的前提下,可就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 普通债权在第几顺序清偿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4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 2022年抵押权实现顺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7
      1、先顺序的抵押权人,优先于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就只能在先顺序抵押权人受偿之后的抵押物价值余额中得到受偿。同一顺序的抵押权人则按照各自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受偿。 2、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债权质押后如何实现债权质押时没有实际债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1
      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