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城市低保审批办理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09:41:47 279 人看过

办理程序

第一步:街道(乡镇)要对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

第二步区(县)级民政部门按照不低于申请低保对象50%的比例入户抽查。

办结时限

1、居委会对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应当予以登记,并自收到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之日起12日内,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和初审(申请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居委会可以适当延长初审时限,但最长不超过10日)。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居委会上报的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书面申请、有关调查材料、评议结果和公示情况等之日起10日内,按照规定进行核查和评审。

3、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上报的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书面申请、有关核查材料、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等之日起8日内,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依据

1、《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市政府令第161号;

2、《哈尔滨市申请和已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收入计算的规定哈民政发【2007】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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