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罚款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0 12:10:34 238 人看过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2007年)规定

第五十三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失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费证明的;

(二)隐瞒事实真相,谎报、瞒报、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拒绝提供与缴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的;

(四)拒绝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查询问书或者限期改正指令书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14: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罚款相关文章
  • 哈尔滨如何领取失业保险呢
    哈尔滨失业保险领取指南领取期限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按照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确定。1、每缴费满一年,可享受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2、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领取条件失业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材料1、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1寸照片一张;4、《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通知单》;5、失业人员本人档案;6、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领取流程1、职工失业后,用人单位需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
    2023-05-04
    151人看过
  •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废止)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已经2004年8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市长石忠信二00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一)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联营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二)事业单位;(三)社会团体;(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失业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与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失去工作,并已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第四条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
    2023-05-05
    302人看过
  • 哈尔滨失业保险的支出范围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失业保险金;(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补助金;(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五)农民合同制工人解除合同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费;(七)国家、省规定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2023-12-09
    184人看过
  • 哈尔滨失业保险基金组成部分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1、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3、失业保险费的滞纳金;4、财政补贴;5、法律、法规规定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2023-12-13
    492人看过
  • 哈尔滨失业金计算
    如何计算失业金领取金额如何计算失业金领取金额失业金计算方法: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金计算方法: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023-05-29
    488人看过
  • 哈尔滨领取死亡人员失业保险的规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因违法犯罪导致死亡的除外),其家属凭失业人员死亡证明等有关材料,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按本市在职职工因病死亡丧葬补助金标准执行。有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按照以下标准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一)供养1人的,为死者生前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二)供养2人的,为死者生前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三)供养3人及其以上的,为死者生前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死亡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2023-05-10
    119人看过
  • 哈尔滨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申报表
    (下载请点击)[生育保险]
    2023-12-20
    186人看过
  •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中心稽核科业务
    事项名称:哈尔滨市失业保险中心稽核科业务办理机构:哈尔滨市失业保险中心办理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3号联系电话:0451--84871988所需材料:1、检查年度企业应付工资明细帐、管理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应付福利费明细账,现金、银行明细账,各类成本账、内部往来账及总账等。2、业务量大的单位须提供财务传票每月2本(带工资表及月底转帐的传票各一本)每年24本;业务量小的单位须每月提供一本传票(带工资表的传票)每年12本即可。3、单位人员中包含特殊身份用工人员的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休返聘人员要提供退休审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农民工须提供户口及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单位提供工商执照、地税登记证的原件及A4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及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5、年审不全单位还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检查年度的以上账簿及每年12月份带发放工资明细表的凭证一本。办理程序:通知----检
    2023-05-10
    242人看过
  • 哈尔滨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规定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2023-12-06
    224人看过
  • 哈尔滨失业人员未在时间期限内办理失业登记情况
    1、对失业人员有特殊原因(如疾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应当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说明并提供有关证明,经办机构核实后,为其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领取,原核定的待遇月数顺延。2、对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失业登记,且不能提供逾期进行失业登记相关证明的,视为放弃本失业期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当期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原核定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后接续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再次失业时可将上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与本次核定的待遇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023-05-29
    209人看过
  • 哈尔滨事业单位人员生二胎的责任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生育的为计划外生育,给予下列处罚:(一)计划外生育一个子女的,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按不低于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10%,计算十四年。计划外生育二个或二个以上子女的,征收累进的社会抚养费;(二)职工计划外生育的,其孕期检查和分娩等一切医疗费用自理。夫妻双方在三年内(从发现之日算起)不准评模、晋升、长工资,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夫妻不在同一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分别执行。(三)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育的,一次性罚款五百元,对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的,还要按月处以罚款五十元,直至达到法定婚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十个月止,对生育二个或二个以上子女的还要按本条第一项规定处罚;(四)已有子女,又非法收养子女的,视同计划外生育,按子女总数计胎次征收;
    2023-05-10
    252人看过
  • 哈尔滨灵活就业人员必须缴纳失业保险吗
    问:哈尔滨灵活就业人员必须缴纳失业保险吗?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遵循自愿的原则。哈尔滨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为社会、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临时性、季节性服务并获得相应劳动报酬,且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本人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备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足额缴费的城镇户籍人员。
    2023-11-29
    431人看过
  • 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比例是多少
    失业保险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呢?如果您缴费满一年,不是因为自己的意愿中断就业,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还有求职要求的话,是可以领取哈尔滨失业保险金的。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哈尔滨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1、失业保险金标准:我市目前执行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300元。2、医疗补助金标准:根据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的长短、按照失业金的6%、8%、10%分别确定:(1)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5年的,为本人失业金的6%;(2)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足10年的,为本人失业金的8%;(3)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为本人失业金的10%。3、生育补助金:按照本人领取失业金标准的3个月一次性支付。4、住院医疗补助金:按照发生的医疗费的70%报销,但不超过10个月失业金标准。5、死亡丧葬补助金:按照我市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标准执行;现执行的标准是1200元。6、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1)养1人的为死者生前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023-05-08
    151人看过
  •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有哪些
    我市失业保险参保范围是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为:个人缴纳本人月平均工资的1%,单位缴纳职工月工资总额的2%。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2023-12-01
    69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罚款
    词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罚款
    相关咨询
    • 哈尔滨市单位诈骗罪怎么处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条【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哈尔滨14级工伤用人单位怎么赔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3
      1、工伤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的标准,哈尔滨14级工伤工资按月支付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
    • 哈尔滨保险诈骗要多少费用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11
      1.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受害人也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因为刑事案件的最终结果是起到惩戒的作用,也就是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对于是否弥补损失不作要求,所以我们受害者委托了律师以后可以对损失的部分争取法院再给出一个处理的意见。 2.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5000-20000元人民币; 3.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4.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4.代理刑
    • 哈尔滨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6
      企业单位参保登记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哈尔滨个人养老保险办理程序 1、准备资料。2、审核材料。3、填写表格和缴费工资基数确定:个人在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后,以上
    • 哈尔滨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9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另外,相关失业登记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按照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可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目前,哈尔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