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09:52:48 374 人看过

一、隐名股东的类型

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与隐名股东有关的纠纷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涉及公司内部关系的纠纷,主要有公司利润分配纠纷、隐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纠纷、对内承担责任纠纷、出资纠纷等;另一类是涉及公司外部关系的纠纷,主要有对外被视为公司的股东主体问题、隐名股东或显名股东向外转让股权纠纷等等。

二、隐名股东的认定

对这两类不同的涉及隐名股东问题的纠纷处理时,我们仍应坚持“双重标准,内外有别”的处理公司法问题的这一基本原则,从公司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两个角度入手。

具体而言,其一、在处理公司内部关系引发的纠纷时,主要应遵循契约自由、意思自治的原则。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就权利义务分配达成的契约与一般的民事契约没有本质区别,只要双方意思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公司内部,这种契约改变的仅仅是公司股东间的权利义务分配而已,并不涉及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只要这种契约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属善意,就应该确认该契约的法律效力,从而确认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其二、在处理公司外部法律关系时,则应遵循公示主义原则和外观主义原则,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公示主义原则和外观主义原则是在追求效率的同时,确保商事主体的信用和正常的商事秩序。

在涉及第三人时,则要首先迅速、准确、权威的判定隐名投资人和显名投资人谁是法律所确认的股东,因为登记的形式主要是对外,是为第三人更容易判断和辨识,在与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争议中对于股东资格的认定比实际特征更有意义,也更容易辨识。股东在法律上表现的实质特征的功能主要是对内,用于确定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在解决股东之间的争议时实质特征意义优于形式特征,而签署公司章程反映行为人作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其效力又应优于其他实质特征,所以在与公司交易时认定股东资格的凭证应当是工商登记,显名投资人应被确认为公司股东。

三、隐名股东与显明股东

既然显名投资人具有股东资格并拥有股权,那么就有与第三人交易的自由,至于其是否实质上拥有股权,则要看其与隐名投资人的协议约定,这便属于公司的内部问题了。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对隐名股东的资格认定应以形式为准,凡是已经工商登记的事项,除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属于虚假陈述外,均推定为真实事项并具有法律上的公信力,隐名股东对确信登记真实而进行交易的第三人不得以具备股东实质特征对抗,以此维护交易安全与效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17: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隐名股东相关文章
  • 隐名股东大资格确认应具备哪些条件
    1、实际出资(1)出资的有关收条。第一,收条中可约定收到出资款项;第二,在收条中约定资金的用途用于出资,证明实际出资。(2)出具的股东出资证明书明确地载明了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及相应的编号,证明实际出资。1、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应就隐名出资问题达成合意隐名股东应出具有效的代持股协议,证明与名义出资人达成隐名出资合意。3、经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隐名股东应出具载明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会决议”或“全体股东会决议”、“发起人说明书”等文件,证明隐名股东持股经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一、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
    2023-03-24
    219人看过
  • 确认隐名股东股东权的方法: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如何认定?
    只要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对实际出资、实际享有权益作出明确约定,该约定合法有效并得到双方认可,且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的经营,行使股东的权利,同时得到公司其他半数股东的认可,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就应该予以确认。隐名股东享有股权吗我国立法尚未对隐名股东作出明确规定,因而理论界与实务界对隐名股东形成了各种定义,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以他人名义出资,一般被称为隐名股东。与之相对应记载于工商登记材料上的股东则为显名股东。2、隐名股东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3、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4、隐名股东是指不具备股东的形式特征但对公司实际出资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的出资人。5、隐名股东,又称为匿名股东,是指实际出资人或者认购股份的人以他人名义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认购股
    2023-07-12
    444人看过
  • 隐名股东转化为显明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在公司组织中,时常会出现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的投资合同约定,然而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不再同舟共济时,隐名股东应如何寻求转化为显名股东,请求权基础又是什么。《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第3款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款应如何解释,隐名股东在何种情形下方能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以上法律适用问题,笔者将一一展开。【案例与判决】自然人樊某与汪某本为龙海公司股东,樊某为法定代表人,樊某出资350万,汪某出资650万,各占龙海公司35%和65%的股权。龙海公司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时,龙海公司、汪某、樊某向工商部门出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刘某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事宜。办理工商登记相关材料中樊建华的签名均是由刘代签。二人出资资金来源于嘉鑫公司,资金原属嘉
    2023-06-05
    229人看过
  • 2024隐名股东退股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隐名股东退股有什么条件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出资后是不能抽逃出资的,如果隐名股东想退股的,可以与显名股东商议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
    2023-12-12
    134人看过
  • 请求法院对隐名股东认定标准需要哪些证明?
    一、请求法院对隐名股东认定标准需要哪些证明?1、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有由一方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的合意,大部分情况下,以书面协议认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无明确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证明实际出资人实际行使了股东权利且其身份得到公司其他股东认可等事实行为,来证明双方存在代持股的合意;2、实际出资人已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且其投资款已经计入公司资本,成为公司的责任财产。如果实际出资人提供的资金如果没有转化成注册资本金,则不能将此视为对公司的出资;3、隐名的实际投资人如要登记为公司股东,还应征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这是为了保持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基本要求。二、隐名股东的责任(一)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
    2023-05-02
    426人看过
  • 隐名股东确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一、隐名股东确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换句话说,其他股东明知隐名股东存在的,也就是默认同意隐名股东持有股权,故应该认定隐名股东持有股权。3、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这是不少隐名股东确认股权的实质性条件,值得注意。4、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当然了,对隐名股东而言,只要已经实际出
    2023-06-02
    163人看过
  • 法律规定:股东退出公司需满足哪些条件?
    股东要求退出公司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1、公司存在法定情形,如做出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股东会决议;2、申请股东应当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股东可以与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名义股东要求退出公司的,要如何退出公司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名义股东要求退出公司的,应当在经过隐名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股权转让给他人,并就名义股东持股期间的公司债权债务责任约定清楚,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名义股东就可以退出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
    2023-07-11
    139人看过
  • 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提起讼。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1)项至第(3)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
    2023-02-27
    155人看过
  • 什么是隐名股东,如何认定隐名股东的身份
    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关于认定隐名股东的身份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认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
    2023-08-16
    195人看过
  • 隐名股东符合哪些条件才受保护?
    (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的法院均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参加公司经营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系的重要条件。(3)无违法行为中国法律、法规对于某些行业、企业的股东身份进行了
    2023-06-24
    249人看过
  • 隐名股东包括哪些隐名股东的权益包括哪些
    隐名股东主要包括下列权益:依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隐名股东可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等。一、荣誉股东有分红吗荣誉股东一般没有分红。没有荣誉股东,应该是名义股东。原则上名义股东不享有分红权。因为名义股东并不是实际出资人,只是与隐名股东签订了股份代持协议的股权代持人。因此,原则上只有实际出资了的隐名股东才有资格分红。但若双方签订的股份代持协议中约定了,名义股东也享有部分分红权的,则从其约定,此时名义股东可以享有分红权。二、上市公司股份代持协议合法吗上市公司股份代持协议合法。只要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就受法律保护。但近年来,代理股引起了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的诸多争议,但法律界定也较为模糊。因此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专家代表股东签订持股合同。代持股权,又称委托持有、隐名投资或化名投资,是指实际投资者同意他人,以他人名义代表实际投资
    2023-04-07
    365人看过
  • 股东获得股权需满足哪些要求
    一、获取股权资格的标准股东资格是股东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认定股东资格的标准有两个,即在实际上出资或者认缴出资,在形式上记录在股东名册上并经登记。如果两个标准都满足,便基本不存在问题。但是实际情况时常比较复杂,有的是没有出资,但是记录在册,有的反之,有的以他人名义出资等等。在公司法解释三颁布之前,法律及司法解释对该等股东资格相关问题并没有直接的规定。公司法解释三就一些常见的股东资格纠纷做了细化的规定,便于司法审判执行统一的标准。二、股东资格确认的一般法律依据下面列了六项法律依据1.根据出资或认购股权事实确认股东资格须满足2个前提条件,一是所实缴或认缴出资应为公司注册资本合法有效的组成部分,二是应持有有效证明。2.根据签署公司章程确认股东资格章程是公司作为社团法人最为主要的象征之一。签署章程表面签署者愿意成为社团法人的成员。因而,以签署章程与否作为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律标准
    2023-04-30
    176人看过
  • 该怎么认定隐名股东
    隐名股东认定需要遵循公示主义原则和外观主义原则,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公司主义原则和外观主义原则是在追求效率的同时,确保商事主体的信用和正常商事秩序。一、刑事与民事及行政诉讼的区别有什么刑事与民事及行政诉讼的区别:1、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而制定的法律。因此,与犯罪有关的案件是刑事诉讼;2、民事诉讼调整了公民、法人、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普通人直接债权债务、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股东等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3、行政诉讼,解决行政纠纷,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二、民法典新规的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2023-03-25
    406人看过
  • 行贿罪的认定条件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一、行贿罪的认定条件需要满足哪些要求构成行贿罪需要满足以下这些条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廉洁制度。行贿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上述行为须达到一定界限才能构成犯罪。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行为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楚,但为了谋取私利而仍然为之的故意行为。二、行贿罪量刑标准是哪些最新刑法行贿罪量刑标准是如下:1.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8-24
    364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隐名股东
    相关咨询
    • 隐名股东怎么进行显名,隐名股东要求显名应满足哪些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3
      实践中,有些实际出资人由于某种原因或出于某种考虑不便将自己的名字显示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而是以其他人或组织的名义作为股东办理公司注册及工商登记。那么隐名股东怎么进行显名,隐名股东要求显名应满足哪些条件?
    • 确认隐名股东的身份要怎么做?要满足什么条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2
      为了保障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不被破坏,隐名股东要显名化关键在于三个要件的举证,归纳如下: 一、实际出资 (一)出资的有关收条。 第一,收条中可约定收到出资款项; 第二,在收条中约定资金的用途用于出资,证明实际出资。 (二)出具的股东出资证明书明确地载明了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及相应的编号,证明实际出资。 二、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应就隐名出资问题达成合意隐名股东应出具有效的代持股协议,证明与名义出资人达成隐
    • 股东入股要求有哪些股东入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2
      股东入股时,可用的出资形式主要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 第一,货币。设立公司必须需要一定数量的营运资金。为创建公司付费,启动公司运营。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二是实物。实物投资一般以机械设备、原材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工厂为基础。 三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的民事权利。传统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四是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有
    • 隐名股东有哪些条件才能确认股东资格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6
      在隐名投资的法律关系中,公司章程、工商登记等材料记载的股东并不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在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确认股东资格需举证证明: 1、确属实际出资; 2、存在股权代持关系; 3、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
    • 隐形股东有哪些条件?怎么认定隐形股东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就权利义务分配达成的契约与一般的民事契约没有本质区别,只要双方意思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公司内部,这种契约改变的仅仅是公司股东间的权利义务分配而已,并不涉及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只要这种契约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属善意,就应该确认该契约的法律效力,从而确认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