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解冻公积金担保人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16:20:17 116 人看过

1、不动产证解冻后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了,因为不动产解冻的条件一般是不动产所有人履行了还款义务,债务关系结束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也结束。

2、主合同解除时,担保合同约定担保合同同时解除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一、关于抵押担保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三百九十七条【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限制】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一条【流押】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动产抵押权无追及效力】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08: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债权相关文章
  • 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要有什么条件才能担保及担保人责任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条件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6、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自然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如果为朋友当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则自己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等到贷款人将贷款还完了,自己才能贷款。并且一般情况下,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每个人只能当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最多不能超过两人(含两人)的担保人,如果自己还要再次成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只有在贷款
    2023-05-05
    96人看过
  • 债权转让给担保人,其余担保人还需要成承担保证责任嘛
    债权转让给担保人,其余担保人还需要成承担保证责任的,如果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没通知担保人,则转让行为是可以视为无效的。债权债务诉讼期限规定为三年,最长是不得超过二十年的。一、债权转让给担保人,其余担保人还需要成承担保证责任嘛债权转让给担保人,其余担保人还需要成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需要通知保证人,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保证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保证人无效,如果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则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七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
    2024-04-07
    249人看过
  • 借条担保人还会担责吗,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
    一、借条担保人还会担责吗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在担保有效期内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
    2024-01-21
    454人看过
  • 个人签订担保责任书需要承担什么保证责任
    根据保证的类型不同,需要承担下列不同责任: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偿还的,担保人应当承担偿还责任。2、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不论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一、我是担保人法院会直接扣车吗1、担保人(保证人)在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应当承担还款责任。2、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借款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不需要偿还欠款。如经强制执行无法履行,保证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借款。4、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债权人还不起债担保人要还吗需要偿还债务的是债务人而不是债权
    2023-03-21
    228人看过
  • 替别人担保借款人失踪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一、替别人担保借款人失踪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替别人担保,借款人失踪后无法还债的,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但担保人对借款人有追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担保责任免除情形有哪些?1、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主合同依法解除或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约定担保责任随之解除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解除后,免除保证责任。3、债权人与保证人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024-01-19
    341人看过
  • 担保贷款还不上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担保贷款还不上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欠银行贷款不还,仅是民事纠纷,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银行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当事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一、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2023-02-25
    382人看过
  • 担保人有什么责任需要承担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一、抵押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什么抵押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如下:1、抵押担保人的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一般担保责任;2、抵押担保人的连带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借条上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的义务有什么借条上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的义务有:1.一般保证义务,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义务,其所负的义务是当债务以到清偿
    2023-02-20
    193人看过
  •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是否可以只还本金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一般不可以只还本金,但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只偿还本金的,则担保人只需要偿还本金。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民间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主要在于,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代为偿还债务。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1、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2023-06-26
    269人看过
  • 未注明担保方式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未注明担保方式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连带责任担保的特点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
    2023-03-20
    390人看过
  • 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期限吗
    一、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期限吗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约定的和上述规定的期限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保证人以何种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一般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承担何种保证责任,这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一直采取推定为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人承担何种保证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应当首先请求被保证人清偿债务,强制执行被保证人的财产仍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的,由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有的国家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适用于连带债务,如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连带责任又以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为
    2023-04-13
    193人看过
  • 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需要还多少
    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怎样承担,要看担保合同的约定,没有约定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一、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包括什么依照法律的规定,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后,如果发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保证合同成立生效后,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依照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以下情形,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依法免除:(一)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
    2023-02-11
    470人看过
  • 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的,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如何承担担保责任1、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如果担保人在担保手续上签字了,就要承担担保责任,其中的担保责任有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2)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2、在为他人担保过程中,建议您做到以下几点:(1)如果进行担保,要写清担保的性质,如果是一般担保,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2)如果可能,可以要求你朋友担保反担保,以房产或车辆等财产给你抵押
    2023-07-31
    368人看过
  • 买房是否需要有担保人?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般来说买房贷款是不需要担保人的,只有资质不是很好的人才会被要求有担保人。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贷款买房子担保人需要几个担保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未完全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清偿债务责任的第三人。也就是说,当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时,担保人需要接管任务。法律对担保的次数并没限制。只要银行接受,主要与经济能力和担保意愿有关,与担保的次数无关。经济实力弱就只能做一次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
    2023-07-06
    335人看过
  • 反担保保证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范围?
    一、反担保保证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范围?反担保保证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范围,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总结如下:1.担保人在约定或法定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为债务清偿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2.为债务清偿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的利息。3.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当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如果其合法权益如果收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反担保人对其进行补偿。另外只有保证、抵押和质押能够用于反担保方式,而留置和定金则是不能用于反担保的。反担保一旦成立后,原始担保人可以向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二、反担保与担保有什么区别反担保与担保的区别在于担保人不同,所担保的债务也不同:1.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一般为第三人或债务人,而反担保的保证人只能是债务人。2.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务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主债务合同,而反担保所担保的债权为担保人向债权人所提供的担保责任财产。三、反担保需要经过
    2023-06-07
    13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债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 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是债务人的亲属、朋友、公司等。 担保人可以为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也可以提供人的担保,如保证、抵押、质押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更多>

    #担保债权
    相关咨询
    • 担保合同中约定了担保责任,担保人是否还需要承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8
      担保合同履行责任分2种:1.一般保证,如果担保合同中只简单约定对债务进行担保,那就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要求,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有权拒绝。只有当上述所有的救济手段都用了之后,债务仍然无法履行的,担保人才开始承担担保责任。2.连带责任担保,如果担保合同中“明确写明”了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才能算是连带责任
    • 担保人是指什么,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9
      担保人是指具有代位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下列单位或组织不能担任保证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但如有法人授权,其分支机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担保。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
    • 公积金担保人解除担保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8
      关于公积金担保人解除担保的问题,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
    • 替人担保,被担保人成立,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9
      1、被担保人(债务人)诱骗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不影响担保责任的承担。2、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担保人签订的合同,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合同的主体,对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没有影响。只要债权人没有诈骗担保人,担保人就应当承担担保责任。3、另外,对于债务人的欺骗行为,除向债务人追偿所因担保而实际承担的责任外,还可以向债务人要求损害赔偿。《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
    •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偿还全部债务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11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应当偿还全部债务。 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地位更类似于债务人,因为债权人在主合同债权到期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债务的履行或者要求其承担责任,而无须先向债务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