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刑事起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8:42:19 405 人看过

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范本解释如下: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审查起诉的内容

刑事诉讼法》171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起诉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上审查起诉谁负责
    一,刑事案件上审查起诉谁负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收到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后,应当指定检察人员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是否单独装订成卷,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是否随案移送及移送的实物与物品清单是否相符,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经过审查,对具备受理条件的,填写受理审查起诉登记表,对移送的起诉意见书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或者有遗漏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按照要求制作后移送或者在3日内补送。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审查起诉,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受理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2023-06-04
    334人看过
  • 刑事逮捕一定会审查起诉吗
    一、刑事逮捕一定会审查起诉吗并非总是如此。当罪犯被关押入狱之后,他们并不是一旦被捕就可以立即得到辩护的机会,而是首先需要由检察官进行详细的询问和调查,以了解案情的真实情况。若证实嫌犯确实无辜,那么检方应立即释放其自由;如果发现的确存在犯罪事实,然而却未达到构成成功辩护所需的条件时,他们有权被释放出狱,例如,尽管检察院已经批准了逮捕令,但最终仍然认为无法将该案件提交至法院进行审判,这种情况亦有可能发生。无论何种情形,只要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始终保持严格的调查程序。在调查结束后的1个月期限内,有义务将所有收集到的各类资料、证据送交至检察院审批。随后,检察院将会全面审视所有接收到的材料及线索,以保证它们具有充分的法定效力,足以支持在法律体系中进行公正的审查和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
    2024-07-07
    154人看过
  •  刑事诉讼:审查起诉与不起诉、批捕的比较
    不起诉和不批捕之间的区别在于,不批捕意味着被告人没有罪责或缺乏犯罪证据;而不起诉则表示虽然被告人有罪,但检察机关可以不向法院提起公诉,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起诉决定的适用范围包括情节显著轻微、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且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死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凡是不起诉的案件,应制作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和不批捕之间的区别在于:不批捕意味着被告人没有罪责或缺乏犯罪证据;而不起诉则表示虽然被告人有罪,但检察机关可以不向法院提起公诉,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起诉决定的适用范围是:(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凡是不起诉的案件,应制作不起诉
    2023-09-13
    254人看过
  • 刑事拘留审查起诉是否换押
    一、刑事拘留审查起诉是否换押刑事拘留期间以及在审查起诉时期内,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进行换押。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士仍需被羁押在公安机构的看守所里,由检察院全权负责对相关案件进行深入审查。只有当确实需要对强制措施进行调整,例如将其从拘留在公安机构的看守所转移至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等异于之前的状态,才会涉及到人员及设备的押送调度工作(也即我们常说的换押)。然而,在实际的审查起诉工作流程之中,这种物理意义上的“换押”操作其实并不会频繁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二、刑事拘留审讯时间规定多长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对此类问题作出详细规定,即刑事拘留期间的审讯时长并无明确限制。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应对被拘留
    2024-07-06
    18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是否可以不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也可能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3、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无法追究,或者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轻微,不需要判处刑法或可以免除刑法时,及时地做出不起诉决定,终止诉讼程序,不让案件再进入审判阶段,这样可以缩短诉讼时间,节约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从而减少诉讼成本,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体现诉讼经济原则。一、一般刑事案件要多久才能走完法律程序1、一般刑事案件需要五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走完整个法律程序。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
    2023-03-21
    21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律师在场吗?
    不在场,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职责如下:1.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这是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2.调查取证的主要方法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调查取证主要有如下方式:询问证人,询问被害人,勘查现场,收集物证、书证、多媒体资料,就鉴定意见询问专家证人等。1)询问证人2)询问受害人或其亲属及受害人提供的证人3)咨询专家4)勘查现场5)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因此,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其前提在于仔细研究分析侦查人员已经扣押的物证和书证的副件(如物
    2023-06-21
    378人看过
  • 刑事审判和审查起诉的区别有哪些?
    一、刑事审判和审查起诉的区别有哪些?1、审判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来源于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案件或者自诉人自诉的案件进行审理并判决的一项活动。2、审理是审查和处理案件。3、审查是指调查核实并评定是否正确、妥当。(1)在刑事诉讼中,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需要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监督,决定是否起诉的诉讼活动。(2)在刑事诉讼中,审查逮捕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二、司法解释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2023-04-13
    210人看过
  • 刑事审查起诉期限过了怎么办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同时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时,可以补充侦查案件,但是最多只能补充侦查两次,每次必须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二、刑事审查起诉期限过了怎么办《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
    2023-04-25
    89人看过
  •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重要提示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在向犯罪嫌疑人询问案情,探查案情的一切细节;律师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应持有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出示律师执业证且有二人共同进行;到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诉讼文书要注意重点,其中侦查机关出具的审查起诉意见书是重中重。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
    2023-07-06
    408人看过
  • 审查起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吗?
    一、审查起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吗?是不可以的,审查起诉阶段不会作出拘留的决定,审查起诉阶段有可能会作出逮捕的决定,而不是拘留的决定,案件已经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司法机关即便是要采取强制性措施也不会是拘留,刑事拘留和逮捕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
    2023-06-04
    259人看过
  • 刑事自诉如何审查,刑事自诉的审查内容有什么
    一、刑事自诉审查内容: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二、刑事自诉审查程序:(一)程序的审查判断1、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自诉案件的条件的;(2)证据不充分的;(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被告人死亡的;(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2、对于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
    2023-11-25
    266人看过
  • 审查起诉程序审查起诉怎么算
    审查起诉阶段的起算时间是:自人民检察院收到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之日起算,一般是一个月左右,案情重大或者案件情况复杂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结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的审查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办结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办结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1、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4、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案件后,可能就有两种结果,一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不能向人
    2023-08-01
    342人看过
  • 刑事诉讼期满审查起诉批捕可以吗
    审查起诉阶段批捕是可以继续。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一、正常审查起诉时限是多久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程序活动。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二、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是什么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2023-04-06
    372人看过
  • 刑警队移送审查起诉多久起诉?
    移送审查起诉后一般是一个月内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3款的规定: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一、国家公诉时效如何计算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1]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根据刑
    2023-03-08
    27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起诉,是指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刑事起诉 按照行使起诉权的主体不同,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种方式。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有: (1)有适格... 更多>

    #刑事起诉
    相关咨询
    • 刑事审查起诉能不能拘留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1、是不可以的,审查起诉阶段不会作出拘留的决定,审查起诉阶段有可能会作出逮捕的决定,而不是拘留的决定,案件已经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司法机关即便是要采取强制性措施也不会是拘留,刑事拘留和逮捕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 2、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
    • 刑事审查一定会被起诉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7-30
      刑事审查起诉完毕不一定会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才会作出起诉决定,不符合条件的是不会起诉的。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
    • 刑事审查起诉超期如何办?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31
      刑事审查起诉超期受害者可以请求得到国家赔偿,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取保候审后的审查起诉刑事案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31
      第16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
    •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审查裁定书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9
      民事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二审上诉人):刘###,女,1965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武汉市#####。系受害人赵#之母。 再审申请人(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二审上诉人):王##,男,1962年8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湖北省########。系受害人赵#之父。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张#,男,1973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司机,住址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