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限于合同关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20:32:32 63 人看过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从此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对留置权的适用范围采用封闭式立法,规定留置权只能产生在合同债权中,而且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合同类型。

为了扩大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对留置权的适用范围采用了开放式立法。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同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这一立法变化说明:规定了非法律禁止留置,均可留置;而排除了非法律允许留置,不得留置的规定。所以,留置权所担保的对象不再被限制在合同债权,而包括所有的债权类型,当然也不再限制合同的类型。

一、留置权的效力

(一)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二)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三)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二、留置的法定要件

(一)须债权人因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行纪合同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因侵权行为占有他人的动产,不发生留置权。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物的范围,除了留置物本身外,还包括其从物、孽息和代位物,但从物未随同主物被留置的除外。

(二)须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三)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

(四)对动产的留置不违反公共利益或善良风俗,不与债权人的义务相抵触。合同约定不得留置的物不得留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关于承运人的留置权
    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运费、共同海损分摊、滞期费和承运人为货物垫付的必要费用以及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没有付清,又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承运人可以在合理的限度内留置其货物。一、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1、托运人的义务。第一,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包装运输货物。第二,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运输货物。第三,交付运输费用。托运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承运人的义务。第一,检查运输货物及其包装。第二,按合同约定将运输货物运到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3、收货人的义务。第一,领取运输货物。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第二,检验运输货物。第三,支付运输费用。二、货运托运人的义务有哪些1、支付运输费用。这是托运人的基本义务。不支付运费、保管费等应付费用的,除有相反约定外,完成运送的承运人有留置权。运送货物因不
    2023-03-11
    312人看过
  • 债权合同的特征:债权性质是否仅限于合同关系?
    合同都是债权行为。债权行为是指通过意思表示而发生债权法上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其基本形式为双方法律行为,如债权合同行为,也包括某些单方法律行为,如委托授权行为。合法成立的债权行为具有在特定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相对关系的效力。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买车贷款都是签的租赁合同吗车贷用户签订的是贷款合同,签租赁合同是非常不合理的。如果在办理车贷业务时,贷款机构要让用户签租赁合同,一定要问清楚是不是贷款机构弄错了。而贷款机构坚决让用户签租赁合同,那么就存在欺诈的嫌疑,这时候用户是可以维权起诉的。签租赁合同表示用户与贷款机构存在车辆租赁关系,两者之间并没有贷款关系,那么车贷还清后,就会存在一种情况,那就是车辆仍旧不是用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八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
    2023-07-12
    225人看过
  •  留置权与物权法的关系梳理
    留置权和物上请求权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当留置权人在留置物的占有丧失时,不能基于物上请求权来请求返还留置物,也不能在占有被侵夺时提起占有之诉。但是当留置权受妨害或有妨害之虞时,得基于本权主张物上请求权。留置权和物上请求权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留置权人在留置物的占有丧失时,不能基于物上请求权来请求返还留置物,也不能在占有被侵夺时提起占有之诉。但是当留置权受妨害或有妨害之虞时,得基于本权主张物上请求权。 物 上 请 求 权 与 留 置 权 的 关 系 辨 析物权请求权和物上请求权是《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相关规定。其中,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和恢复原状请求权。而物上请求权则是指当物权归属或内容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另外,《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了物权确认请求权的相关内容。当物权归属、内容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而留置权则
    2023-10-06
    288人看过
  • 留置权的牵连关系有哪些
    一、留置权的牵连关系有哪些留置权的牵连关系,是指在留置担保中,债权和债权人占有的财产间存在牵连关系,这是留置权的成立条件之一。留置权的目的在于留置债务人的财产,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以实现债权。若允许债权人任意留置债务人所有的、与债权的发生没有关系的财产,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过于绝对,对债务人利益则限制过强。债权人能否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应当以债权同债权人占有的财产有牵连关系为必要。通俗来说,就是留置的财产必须和所欠的债有关系,才可以将其留置担保。二、留置权只能用自己的财产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由法条我们可以看出,“债务人的动产”是债务人交付债权人占有的动产,并非专指债务人所有的动产。尽管属于第三人所有的动产,但只要为合法的占有人交付债权人,且
    2023-06-15
    367人看过
  • 雇工关系等于劳动合同关系吗?
    一、雇工关系等于劳动合同关系吗?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是劳动领域普遍存在的两种社会关系,两者之间既有相通之处,也有各自特点。正确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对于解决用工纠纷,指导审判实践具有重要的律法意义和社会意义。笔者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以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1、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并且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有严格的限制,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而且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为16周岁以下或女性超过55周岁,男性超过60周岁的劳动者,也不构成劳动关系。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就更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2
    2023-06-10
    454人看过
  • 留置权适合买卖合同吗
    适合。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才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一、买卖合同留置权的效力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2、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4、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5、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
    2023-04-01
    45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监察委留置权关系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01
      《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已经掌握了部分违法犯罪的事实和依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批准,可以留在特定场所:(一)涉及重大复杂案件的;(二)可能逃跑或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的;(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的行为。从《监督法》第二十二条可以看出,留置作为法律规定的强制监督措
    • 关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合同合同留置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14
      建设工程不能适用留置权,留置权仅仅适用于动产,不适用于不动产。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 保留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7-30
      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
    • 关于留置权的概念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1
      留置权的产生依据: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 关于合同法留置权怎么处理的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3
      1、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合同法留置权, 2、从各国立法看,留置权有债权性留置权和物权性留置权之分。债权性留置权只是作为双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一种抗辩权,它不是一种担保物权,而是债权的一种特别效力或债权效力的一种延伸,其主要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物权性留置权是作为独立的担保物权而加以规定的,债权人可以将留置财产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