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应该具备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10:01:14 221 人看过

一、刑事和解应该具备条件

(一).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即需要作有罪答辩。这是刑事和解程序的首要条件,也是双方疏通情感阻滞的渠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则无法进行和解。

(二)和解出于双方自愿。一般而言,被害人自愿必不可少,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也要求加害人的自愿。

(三)(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条件。有人认为,刑事和解应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进行。也有人认为,刑事和解只能适用轻罪案件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案件。学者认为,以上观点均过于保守。刑事和解的范围可以进一步扩大。

二、刑事和解

所谓刑事和解,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向被害人或被害人亲属真诚悔罪、赔礼道歉,取得谅解,然后获得法律上的从宽处理。

虽然悔罪和道歉是核心,但是再核心的东西一般也要通过看得见的东西来表达,而刑事和解能否达成协议,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能不能得到法律上的从宽处理,还是要看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愿不愿意谅解。因此,刑事和解的讨价还价中出现地最多的字眼,不可避免地变成了——钱!

其实这也好理解,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一般都是没感情的,所以双方和解,不会谈感情,既然不谈感情,那当然只好谈钱了。

那么哪些刑事案件可以“花钱买刑”(刑事和解)呢?

(一)未成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

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给予特殊、优先的保护是各国法律都予以遵循的一个原则。作为世界法律通行的原则,早在1989年,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就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予以优先保护,即“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而1990年联合国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通过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再一次指出:“我们在此庄严承诺,对儿童的权利,对他们的生存、及对他们的保护和发展给予高度优先。”并强调“提高儿童福利必须是非常高度的优先。”因此对未成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乃是非常有必要。

(二)七十岁以上老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

对于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的刑事犯罪,我国新修订的刑法第十七条就已经规定了“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这样的规定是一种文明和人道主义的体现。从现实情况而言,年逾七十者,其人身危险性已大大降低,因此对七十岁以上老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亦可以考虑适用刑事和解。

(三)熟人之间的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

三、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及范围有哪些

刑事和解的范围《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7: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做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具备的条件
    做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具备哪些条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伤残鉴定的当事人应该是受伤的劳动者,而且要劳动者伤情稳定后才申请伤残的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申请方式伤残鉴定确实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准确地说是事故处理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级别赔偿数额会差别很大,不管是赔偿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不能消极等待,积极接受鉴定结果,如果觉得鉴定结果差异太大可申请重新鉴定。这有两种方式一是在法院诉讼鉴定结论是证据一种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二是当事人提起重新鉴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
    2023-02-22
    195人看过
  • 申请专利前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一、专利无效宣告的原因包括哪些专利无效宣告的原因包括: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或者实用性;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为现有设计,无明显区别或者与先前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3、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4、独立权利要求未能从整体上反映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记录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专利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专利权授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二、专利侵权有哪些行为专利侵权的行为如下: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2023-04-02
    316人看过
  • 什么叫累犯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的。累犯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分子所犯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在有期徒刑以下,如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其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后罪虽然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也不构成累犯;同样如果犯罪分子所犯前罪虽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后罪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也不构成累犯。所谓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根据犯罪的具体事实和刑法的规定应当判处的刑罚,而不是指该罪的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以上。2.犯罪分子后一个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这是构成累犯时间上的要求,如果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过程中,或者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5年以
    2023-06-25
    474人看过
  • 构成行政赔偿的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构成行政赔偿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2)必须是行为依法确认违法的。(3)必须存在损害事实。(4)损害事实是在执行公务、行使行政管理权过程中发生的,而且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8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2023-06-13
    203人看过
  • 保险受益人应该要具备的什么条件?
    1、受益人享受保险合同的利益,领取保险金,但并非保险合同当事人,且不负交付保险费的义务。2、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人。①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中途撤销或变更受益人,无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但必须通知保险人,由保险在保险单上作出批准后才能生效。②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投保人变更或撤销受益人时,需征得被保险人同意。③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在保险合同中指明受益人的,则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一、保险受益人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吗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中,接受保险合同利益的人。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并载入保险合同。保险受益人可以依法起诉保险公司:1、财产保险中并没有受益人的概念。《保险法》第十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指向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2、《保险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表明了受
    2023-06-20
    486人看过
  • 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一、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该具备什么条件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该具备的条件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定是普通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未必是执行事务合伙人。3.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权限源自于全体合伙人之委托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包括普通合伙人在内的全体合伙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委托法律关系。4.在普通合伙人人数超过一名的情形下,全体合伙人理论上可以委托其中的一名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亦可委托超过两名或多名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二、什么是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代表人,他的职务相当于法人代表,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三、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1.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合伙企业的特点之一
    2023-06-06
    240人看过
  • 刑事拘传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刑事拘留要具备什么条件
    我们有时会看见某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被拘传到法庭了,而有的犯罪嫌疑人则是被拘留了,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情况下会被拘留,什么情况下会被拘役,这两者有什么区别。一般在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拘役的时候需要出具拘役票,才可以拘役犯罪嫌疑人。一、刑事拘传和刑事拘留理解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式,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最轻的一种。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二、刑事拘传和刑事拘留区别1、文书不同拘留需作出拘留决定书,拘传需发拘传票。2、方式不同拘留由司法警察将被拘留人送交当地
    2023-06-11
    106人看过
  • 产地标记权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原产地标记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原产地名称是确实存在的地理名称;(2)原产地名称的使用人是该产地利用相同的自然条件、采用相同传统工艺的生产经营者;(3)原产地名称所附着的商品为驰名的地方特产。满足以上条件的享有产地标记权。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原产地标记管理工作,规范原产地标记的使用,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世界贸易组织《原产地规则协议》等国际条约、协议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原产地标记的申请、评审、注册等原产地标记的认证和管理工作。第三条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国家检验检疫局)统一管理全国原产地标记工作,负责原产地标记管理办法的制定、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国家检验检疫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其辖区内
    2023-04-30
    312人看过
  • 试用期辞退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在试用期中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过失性辞退或者非过失性辞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其他。一、什么情况下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的解除有三种情况,约定解除,法定解除与协商解除。法定解除的情形,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协商解除的情形,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2023-03-29
    216人看过
  • 动迁房过户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一、动迁房过户应该具备什么条件1、先签订房地产的买卖合同(当地的房地产交易可买到),在合同里面应写明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来付款,分几次来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3成,然后再去房地产的交易过户,过户的当日付6成,等拿到房产证之后给后的1成。2、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的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去过户了。3、值得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务必都要到场,是要签字的,如果一方不去的话就要去公证处作委。一次性付款的话时间上比贷款就要快1个月,其他的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的当天就可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之后20个工作日内拿到新的房产证,其他的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二、动迁房能不能买卖1、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动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
    2023-05-25
    242人看过
  • 领养孩子应该要具备什么条件
    作为领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领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领养条件为:(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2、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3、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4、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
    2023-05-08
    432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确立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咋确立劳动关系书面的劳动合同是判断劳动关系成立的一个要素,但并不是唯一的。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劳动局会备案一份,如果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丢失,可以请求用人单位补办。一般都会以劳动合同来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2023-08-10
    435人看过
  •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
    2023-08-18
    262人看过
  • 事实婚姻的形成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事实婚姻的男女都无配偶,有配偶则构成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4、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
    2023-03-11
    17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刑事犯罪者申请减刑应该具备那些条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
      减刑是十分严肃的事情,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的,不能适用减刑。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二年期满后,根据他在缓刑执行期间的情况,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但这是一种特定制度不包含在减刑制度的适用范围之内。 (2)减刑,只适用于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所谓悔改或者
    • 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4
      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l)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3类案件,如被害人按该条第3项规定起诉时,还必须符合该法第86条、第145条规定,提供有关部门不立案、不起诉或维持不起诉决定等有关材料。(2)属于本法院管辖的。(3)被害人告诉的。(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5)被指控的犯罪没有超过法定追诉期间。例如,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
    • 刑事和解的程序,刑事和解法,刑事和解的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5
      1.刑事和解的条件:加害人的有罪答辩;自愿,包括被害人和加害人双方自愿。 2.适用对象与范围:适用对象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及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的过失犯、偶犯、初犯。适用范围限定在轻罪案件,即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的案件。 3.刑事和解的适用阶段:可以适用于每一诉讼阶段。 4.刑事和解的适用程序:一般分为和解的提出与受理、和解准备、和解陈述与协商、签订和解协议、审查生效等阶段。关于“
    • 具备的对应案件当事人的具备条件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1
      起诉离婚前要做的准备:(一)起草起诉状;(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七)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八
    • 医疗纠纷调解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09
      对于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的条件包括: 1、医患双方均有协商调解的意愿; 2、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3、患方合法主体为: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医疗机构的主体为:建立医患关系的医疗机构或其法人; 4、协议应当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