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相适应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5:42:56 79 人看过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刑自罪生,罪重刑重,罪轻刑轻,罪刑均衡。既犯罪是原因,刑罚是结果,刑罚由犯罪所引起,犯罪社会危害性重的,刑罚亦重,犯罪社会危害性轻的,刑罚亦轻,刑罚的轻重决定于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决定刑罚的轻重。

一、立案事实与量刑事实的区别

1.功能不同:定罪事实的主要功能是区别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的界限:量刑事实的功能则是在定罪的前提下,并在相应法定刑的范围内或基础上决定从宽从严处罚或免除处罚。2.构成内容不同:定罪事实以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为基础,是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事实情况;而量刑事实是从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以外影响刑罚轻重及免除刑罚的各种情况为基础,是确定行为人刑罚轻重的各种事实状况。3.存在的时间不同:定罪事实只能是与犯罪行为过程有关的犯罪事实,它存在的时间范围是在犯罪的预备到犯罪结果发生这一阶段:而量刑事实除了犯罪事实外,还包括罪前罪后的态度和表现。

二、取保候审一般是谁去办理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三、经济罪被判三年是有多严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犯罪最并不是最高判处三年,经济犯罪如何判刑,主要依据犯罪的情节、犯罪的性质和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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