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人有哪些责任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5 19:40:13 426 人看过

1、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等违约行为致使债权人无法实现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2、如果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是由于债权人或登记部门的原因造成的,除抵押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抵押人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或承担补充抵押担保责任外,抵押人应当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如果抵押人与债权人均同意不办理抵押登记,除抵押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抵押人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或承担补充抵押担保责任外,抵押人应当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402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7: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产抵押公证与房产抵押登记有哪些不同
    房产抵押公证主要是对签订房产抵押合同的行为以及房产抵押合同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并不产生房产抵押合同成立的效力。而房产抵押登记则侧重于确认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确认对该房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办理房产抵押公证需要哪些资料抵押权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1、抵押权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2、抵押权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3、抵押权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房地产抵押合同及其依附的主合同文本;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2023-06-13
    377人看过
  • 抵押车哪些情况是不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是:(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二)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三)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四)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六)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一、抵押贷款买车能过户么?不能过户。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由此可见,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是不
    2023-02-26
    452人看过
  • 未登记的动产抵押和已登记的动产抵押的清偿顺序
    一、未登记的动产抵押和已登记的动产抵押的清偿顺序未登记的动产抵押会在已登记的动产抵押之后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二、申请抵押权登记所需材料申请登记时需提交以下书证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抵押人,借款人,抵押权人);3、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4、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三、抵押权登记有什么作用1、抵押权的公示及生效的作用抵押权属于对世权,因此对抵押权的设立应进
    2023-06-15
    293人看过
  • 2024抵押财产归抵押权人的限制条件有哪些,办理抵押物登记机关有哪些
    一、抵押财产归抵押权人的限制条件有哪些1、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2、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利用其优势地位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违背了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该合同应当被确认无效。在订立抵押担保合同时,债务人往往处于经济困难、紧迫需要的弱势地位。3、当抵押的财产价值高于所担保的债权时,如果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就归抵押权人所有,债权人可能利用合同,取得抵押物价值高于债权的部分,违反了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法律不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作如此约定。4、在实现抵押权时,则允许当事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来清偿债务,这时债务人的不利地位已经解除,能够坚持民法典规定的多退少补的原则,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二、办理抵押物登记相关机关有哪些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
    2023-12-17
    345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先行抵押登记的方法
    【贷款税费及抵押】不动产抵押先行抵押登记解析税费指税收和费用税收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不动产抵押进行担保的一个法律要件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要签定书面的抵押合同,即要以文字记载,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大多数情况下,抵押双方都签定了书面的抵押合同,并且抵押权人大都要求抵押人将其所抵押的房地产的房产权证或土地证一并交给抵押权人保管。抵押权人一旦拿到房产权证或土地证,将这些证件锁入保险柜便觉得万事大吉。但他们都没有料到,有的抵押人一方面将房产证和土地证交给金融机构保管(或称抵押给金融机构),一方面又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报案称丢失了原证件,请求申领新证件,往往抵押人都能如愿以偿。当领了新证件后,该抵押人就又去其他金融机构如法炮制同样的抵押担保贷款程序,而原来的金融机构却蒙在鼓里,一直到担保期届满,金融机构欲要行使抵押权时,却
    2023-05-04
    494人看过
  • 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会怎么样呢
    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房产属不动产,具有价值大、毁损风险小等特点,房产抵押是借款合同中最常见的担保形式。现实生活中,部分当事人由于未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致使房产抵押存在种种问题。1、未按我国《民法典》要求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2、未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但抵押关系无效,而且构成侵权。3、未经共有人同意以共有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仅抵押关系无效,而且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由房产抵押引发侵权纠纷。4、用于抵押的证件不齐全。房产抵押必须质押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有的当事人只将房产证抵押,未将该房产的土地使用证抵押;或者只在抵押合同中规定以“某某房产作抵押”,而有效房产证件未交抵押权人掌握,致使抵押物失控,造成多个抵押的不良后果。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哪个(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用权抵押的,
    2023-07-21
    298人看过
  • 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土地抵押有哪些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申办材料;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贷款合同(原件);3、抵押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6、地价评估报告和技术报告;7、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上有房屋);8、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关于土地抵押合法凭证。根据(1997)国土(籍)字第2号《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合法凭证是《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而《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不作为抵押权的法律凭证,抵押权人不得扣押抵押证书。抵押权人扣押的土地证书无效,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原土地证书作废,并办理补发新证手续。过去有的银行办理抵押登记,直接扣押抵押人的土地证书,以为这样保险,实际上存在着非常大的风险。
    2023-08-07
    379人看过
  •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资料?抵押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9、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不符合条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10、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1-2个工作日),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一、不得抵押的财产范围有什么?《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2023-05-07
    490人看过
  • 汽车抵押需要办理抵押抵押登记吗?
    在抵押汽车等动产的时候应当办理抵押登记。以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如果办理登记的,能够对抗第三人。据了解,办理汽车抵押登记手续,是为了保护好双方的权益。在办理汽车抵押手续时,借贷双款方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署出借人的姓名,这样,该车辆就不能随意的租借或者买卖。若是该抵押车辆在借款期间出现任何损失,则需要出借人加以赔偿。若是超出借款时间,出借人就有权将该车辆转让或者买卖,所得资金用作偿还出借人所损失的资金。一、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1、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2、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间进行借款的,而对个人之间借款没有此规定,故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3、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2023-03-11
    491人看过
  • 当事人如何办理财产抵押登记呢
    依据法律规定,抵押的办理流程如下所示:1、双方订立抵押合同,且抵押合同不能约定所有权的转移。2、抵押采用的是登记对抗主义,即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在实现债权时会优先受偿。3、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4、抵押人作为第三人以法律规定了相应抵押物登记部门的抵押物对外抵押的,抵押人应当先得到外汇局批准,再按照法律规定到相应抵押物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一、抵押合同无效的后果抵押合同的生效是从双方签订抵押合同时起,合同生效。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抵押权的设立是从抵押合同在登记部门登记后,开始设立抵押权。正常情况下是,抵押合同生效在前,抵押权设立在后。不存在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权设立同时的情况。如果抵押合同生效,而未去登记,债务人将抵押物又抵押给了第三人,并办理了登记,此时的抵押权归第三人,债权人可以
    2023-03-06
    379人看过
  • 仅办理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能否当然享有抵押权
    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抵押权预告登记不等同于抵押权登记,虽然房产办理了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但若银行方起诉时房屋仍未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会支持银行方就抵押房屋优先受偿的请求。律师补充:当事人办理抵押预告登记后,预告登记权利人请求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经审查存在尚未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预告登记的财产与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的财产不一致、抵押预告登记已经失效等情形,导致不具备办理抵押登记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经审查已经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且不存在预告登记失效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应当认定抵押权自预告登记之日起设立
    2023-05-06
    462人看过
  • 不动产担保抵押登记暂行办法有哪些?
    一、不动产担保抵押登记暂行办法有哪些?不动产包括很多种种类,不同种类的不动产需要到不同的部门去办理登记手续。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部门有: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房屋去房管局;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以现有的或者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为抵押物的被称为浮动抵押,应当到抵押人的住所地的工商部门去登记。扩展资料:不动产抵押的程序较为复杂,通常的情况是抵押人一方面是借款人,同时又是抵押担保人。即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为了表示能够按期履行债务,借款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不动产作为担保抵押给金融机构。也有情况是借款
    2023-06-01
    112人看过
  • 房产抵押登记的办理流程,房产抵押登记有什么用
    一、房产抵押登记的办理流程房产抵押登记的办理流程如下: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到房产所在地房管局办理,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2.房管局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3.审核通过后,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二、房产抵押登记有什么用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设立抵押权的本身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安全,经过登记这一法定程序,能起到对抵押物
    2022-06-13
    303人看过
  • 不动产未办理抵押登记能否优先受偿
    一、不动产未办理抵押登记能否优先受偿不动产未办理抵押登记不能优先受偿。不动产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生效,未登记抵押权不生效,及无法享有抵押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未登记,抵押权不能成立,所以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均无法享受。如果依照相关法律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不登记。二、房产办理抵押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三、抵押登记费收费标准1.对住房收取的,从现在按房屋价值定率计收、按房屋建筑面积定率或定额计收、按套定额计收等,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80元。2.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
    2023-06-04
    44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抵押人不办理抵押登记有什么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1
      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不生效。因此实践中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合同效力一般认定为无效。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人的责任承担,应按照担保合同无效的规则予以处理,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抵押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由抵押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还要承担责任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4
      章某、白某夫妇于2012年6月12日向文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文某现金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借期一个月。借款人:章某、白某,2012.6.12.”,借款10万元。同时,章某在借条上注明“此款用我朋友朱某在X县XX镇字第X号房产担保”。朱某在该注明内容下方签注“同意担保,朱某2012.6.12.”,但双方未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朱某将其房产证交由文某保管。借款到期后,章某、白某夫妇未能归还借款,文
    • 未登记动产抵押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2
      动产抵押未登记的,抵押权是成立的,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以动产抵押的,抵押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时,抵押权就成立了,跟是否办理登记没有关系,经过登记的,可以对抗第三人,没有登记的,不可以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 哪些房子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不动产抵押的条件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1)权属来源是限制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
    • 动产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怎样处理抵押权效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4
      动产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动产抵押合同订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权的效力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受让人占有抵押财产后,抵押权人向受让人请求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抵押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已经订立抵押合同的除外; (二)抵押人将抵押财产出租给他人并移